十三歲被養父與舅舅性侵害長達七年,終於發瘋

養父舅舅都性侵  她瘋了 
   
【聯合新聞網  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女子十三歲起就被養父與舅舅性侵害長達七年,她向養母求援卻挨打,終於發瘋。士林地方法院去年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養父九年六月徒刑,昨天再把她舅舅判刑五年。
 
士林地方法院表示,本案發生在弱勢家庭,少女的養父母分別患有輕、重度精神疾病,少女自覺身分卑微,必須努力回報家庭,因此特別乖巧聽話,習慣順從、迎合別人的需要。如今她已罹患急性精神病,對人有戒心,有自閉傾向,處境可憐。

判決書指出,八十四年六月簡姓少女十三歲,養父藉帶她到柑橘園工作時第一次性侵害她,之後每星期都性侵害一到三次不等,並恐嚇她不得聲張,給予一、兩百元零用錢,令她每天晚上都害怕養父進入房間而無法成眠。

八十六年九月,簡女國中三年級時,因強盜案服刑九年、剛出獄借住家中的舅舅(五十三歲),以教功課為藉口也對她伸出魔掌,發現她非處女,竟向她養母告狀「姊夫強姦自己的女兒」。養母詢問她,她說出實情,養母竟氣憤地用水管抽打她,簡女情緒第一次崩潰就醫,到外公家療養數月後返家,養父及舅舅又輪流爬上她的床。

八十八年三月晚上,養父欲脫簡女的衣服,她大哭吵醒養母,哭訴養父惡行,養母卻指責她說謊,賞她兩巴掌。簡女情緒第二次崩潰,淋雨跑到甫去上班的美容院前跪地,頻呼上天保祐,求天拜地,不斷拋擲手中的數顆橘子,經美容院老闆娘通知學校老師送社會局家暴中心安置。

簡女在安置中心兩年期間,每逢到外公家探視,舅舅就騎機車跟蹤她,強迫載她到偏僻地點性侵害,事後給簡女五百元至一千元零用錢,恐嚇她不能說出來。

九十一年六月,簡女決定脫離養父母家庭,收拾衣物時,養父竟又強脫她的褲子,性侵得逞;她向社工員哭訴再向警方報案,這段亂倫性虐待案才爆發,但當時她只說出養父對她施暴。養父去年被法院判處徒刑九年六個月,入院治療三年。

簡女驗傷時被發現懷孕,還好懷孕不久,立即人工流產。經檢驗胚胎DNA結果與養父的型別不符,她才說出舅舅也是狼人,再次鑑定果然是舅舅的種。

法院審理時,簡女的舅舅辯稱是她主動要求發生性行為;法官反問,如果簡女是自願的,為什麼要給錢,為何發瘋?他無言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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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病了嗎?另人難過紅眼的新聞
為什麼判的那麼輕...
這女孩現在也20出頭而己,被自己家人搞瘋>"<
  • 我好難過
    同樣是女人
    我真的好想替他們做些什麼
    有那位水水有什麼好方法
    這些人渣不會得到教訓的啦
    關出來後又用下半身思考
    閹掉都便宜他們了
    好可惡!!
    關去牢裡又浪費國家糧食
    好恨  ~~
  • 想為這些受害者做些什麼,  卻心有餘而力不足,  台灣的法律只懂保障壞人的人權
  • 至從訂了新聞電子報之後

    每天起碼有一起"亂倫"or"強暴"的新聞發生

    這個社會是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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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同情那個女生,算一算,我們年紀差不多

    我也曾有過類似的經驗(好在沒有被得逞,那個人是我前姊夫,還是位警察呢,口去!)

    家人也不相信我

    後來我也是受不了了,而離家出走~

    還好當時有那麼做,否則....

    唉~
  • 深紫色:

    真是好險,還好你逃過一劫,
    真不懂,為什麼家人不相信自己女兒,反而相信其他人說的話????

    上面那兩隻畜生會遭到報應的!!!
    她的養母也太可惡了,女人何苦為難女人?
    偏偏很多母親為了留住男人,甘願犧牲自己的孩子...
  • to  深紫色

    我祝福你喔!
  • 真的是判太輕了
    這種人  根本沒人性了ㄇ

  • 強暴卻只判那麼輕

    關個幾年=假釋=再犯

    不斷的循環

    社會真的病了


  • 台灣的法律怎老判的那麼輕?!
    這樣的畜生糟蹋別人毀了人家的一生..
    如果可以的話,
    真應該修法把這種強暴犯判死刑才對!

  • 有人讀法律的嗎?

    台灣的法律要改,
    是不是要通過一堆有的沒有的流程ㄚ?
    跟行政效率有關係嗎?

    每次看到社會新聞,就忍不住唏噓...
  • 玫瑰夫人
    玫瑰夫人
    看完這則報導...
    好心寒喔
    應該閹了那該死的兩匹狼
    台灣法律真的很差勁
    反正就算是殺人放火也不會死還可以吃免費的牢飯
    難怪壞人越來越多

  • 才分別判了9年6個月,5年...
    會不會太輕了..實在有點沒道理.
  • 真的判太輕了如果有緩刑或假釋
    那更是輕耶  台灣的法律也太縱容壞人了
    最看不起強暴女生的禽獸~!!應該判死刑
  • 牢裡的各位兄弟,
    這兩個人渣就拜託您們照顧了
  • 每次看到這種心就要心疼一次...  ...

    我兒時有過被性騷擾的經驗,那真的很恐怖...恐怖的不只是被害的感覺、更恐怖的是事後自我價值觀與社會道德的心裡拉鋸。

    因為我們生活在父權社會體制下五千年,至今還有很多長輩的觀念很保守,加上以往的社會對於性教育這類事情都以不正確的方式帶過,所以才會造成許多悲劇!

    在南亞災情以外,台灣還有許多需要幫助的人。在這一方面,勵馨基金會真的很用心,希望女性同胞們經濟不錯的除了捐款救助南亞災情外,也可以定期捐給勵馨基金會。
  • 希望台灣對於強暴犯的刑罰不只是判刑如此簡單,最好再加上閹刑.

  • 對!!
    菊花洗乾淨等著牢裡的弟兄照顧啦!!!!!

    人渣!!!!(極度憤怒>"<)
  • 超可怕的~!
    最近日本新聞常常在討論是不是該學習美國
    在有強暴猥褻前科的罪犯住的地方公佈罪犯的資料跟照片
    以提醒大家注意
  • 閹掉
    煮熟
    逼他們吃掉


  • 法律無法聲張正義
    才會有私刑存在....


    有夠想動私刑..

  • 因為父權體制
    對女性的關懷不夠、要求卻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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