嗚....被檢舉了,罰金居然要1萬多元

今天收到衛生局的公文,居然是之前我在雅虎拍賣刊
登保養品的商品內容...甚麼未事先申請廣告核准字
號...天呀!
好像的確不能登出商品內容成份等,但是當初我怎麼
沒收到yahoo停權或是警告的信?而且這我早就沒刊登
了....怎麼現在才收到這信,好煩喔~

我打電話問了衛生局,他居然說最低要罰一萬元ㄝ..
天呀~~~問他是誰檢舉的他死都不說~好嘔喔~莫名其
妙的就被檢舉,然後就要付錢出去,根本不知對方是
誰,真的太嘔了啦~~~~一萬塊ㄝ,還沒賺到就先賠了

這可以申訴還是有可緩的管道嗎?沒工作哪來的錢付
呀~好想哭喔~檢舉的人真該x
  • 1. 含藥化�品之製造及輸入需經衛生署同意,並取
    得許可證。請注意,輸入許可證需由進口商提出申
    請,因此,您如果是自行由國外輸入含藥化妝品時,
    仍應依規定取得輸入許可,如有其他廠商已就同一商
    品取得輸入許可證,並不代表您就可以合法輸入。
    (你不會說你賣二手的喔.....^^)

    ps~那這樣是不是如果我們自己從國外帶回來的東西
    也不能在網路上賣呀~
    基本上是不行
    就好像是台灣只能收台灣考試出來的中醫
    而大陸的中醫就不能當台灣的中醫
    因為[法規]不一樣

    還有像這種網路拍賣..等是哪個單位在管的呀~我還
    是覺得被罰的莫名其妙~
    主要是因為之前有人跑到消基會去伸訴
    衛生局開始接受伸訴
    問題是很爛的一點是
    衛生局只抓小隻
    不抓大隻
    大隻就算抓到罰個五萬十五萬根本無關痛癢
    只能抓小隻出氣
  • ps:賣二手的你要這樣說
    原本買回來自用
    結果不太想用了
    包裝又拆了
    所以就拿出來賣
  • 書生, 我越看越迷糊耶...那個介定到底是怎樣? 以前有賣現在沒賣了...醬也有可能被檢舉喔?>"<
    如果真有人去檢舉以前賣的東西那我不就變成黑名單, 以後不用再回台灣啦~
    他這個條款適何時生效的? 登錄拍賣跟廣告應該是兩回事吧....哎....煞那間變得好恐怖喔!
  • 衛生局的小姐是說在當時有人檢舉,然後衛生署去查
    ,就發公文下來~

    所以我想當時他們早就列印下來,可能處理要經過很
    多的時間,所以我現在才收到公文,我才覺得納悶,
    我覺得這一定是他們自己弄的,又沒檢舉獎金,錢最
    後也是給他們自己收,我猜他們說不定每個拍賣都一
    一列印,之後在慢慢找哪個有他們所說的廣告嫌疑,
    就開出公文,反正他們早有列印資料。

    另外他公文的案由是:
    為查證 貴網於奇摩拍賣網刊登....
    "貴網"是指我?還是? 應該是說貴某人吧...
  • To:740407
    要檢舉也要有證據
    所以當時的網頁才能當證據
    如果你東西都下架了
    當然不能被當作證據
    除非有人在你還下架前就檢舉到衛生局

    廣告嫌疑:基本上現在網路一開一堆
    抓你們很明顯的是欺壓小老百姓
    但是這一種隨政府講的
    只能透過民代官員
    換句話說
    如果你認識那個小姐
    大可不必被罰錢…………..
    因為講講成份太重

    貴網(由此可知政府的涵養為何
    連對象都不清楚
    這個在法院上就足以構成一些證據………
    大玩文字遊戲

    但是現在是政府
    真的是隨他怎講怎說
  • 夏日薰陽
    花好長時間才看完這篇文章
    雖不能幫上什麼忙 可是我會默默的幫妳默禱
    唉唷 加油勒...

    書生寶
    妳是HERO...
  • 謝謝妮姬~也謝謝大家~~~真的謝謝^^

    也有被檢舉的那為賣家,他真的好好心的又提供我台
    中立委辦公室電話,要我打電話去麻煩他們從寬~我
    真的好高興喔~真的快要哭出來了~~~

    李明憲、沈智慧、徐中雄 他給這3位立委的電話,要
    哪個比較好呀~還是一個一個試,是不是盡量在一般
    上班的時間打比較好呀~好想現在就打......
  • 如果可以的話
    最好自己走一趟
    立委通常都滿忙的
    通常接觸的應該是立委助理
    或地方樁角
  • 我待的公司是進口保養品的,以前老闆曾試著走網路通路,找人架了專賣公司產品的購物網站。
    當初不知道在網路上刊登產品介紹並有販賣行為,是需要申請廣告許可的。果然被衛生局抓到了,我還被叫去做筆錄。
    我記得有被罰款,也是一萬的樣子。之後只好乖乖去申請許可了。

    不過,我們的產品也曾透過pchome之類的網站銷售,這個部份就沒有申請廣告許可,也沒遇到任何問題。畢竟我們公司只是做"供應商",銷售及刊登是由pchome那些網站負責的。

    如果今天在奇摩賣保養彩妝品還要申請廣告許可,我個人認為非常可笑。許多賣家也只是出清自己不要的保養品罷了。奇摩應該對賣家提供更詳細的說明和保障才是。

  • 我突然想到日劇Beginner﹝司法研習八人組﹞的劇情

    有個年青人在銀行前散發控訴銀行的傳單
    銀行主管知道後,非常不高興。他和警察署高層有關係。警察局就以沒有發傳單許可的罪名把年青人抓走

    年青人只好找律師幫忙,當時在律師事務所實習的兩個司法研習生接下這個案子

    他們最後是怎麼幫忙年青人的呢?
    他們要做的是提出證據
    證明有許多人沒有許可還是照樣在東京街上發傳單,並沒有被警察抓走
    如果許多人也沒有許可,以沒有發傳單許可單單起訴這名年青人就是不合理的

    當然日劇是日劇,和現實生活也許有出入

    我並不是建議你也去檢舉拍賣上的其他人
    只是提供另一種思考角度
  • 有興趣賠它這樣玩
    http://buy.yahoo.com.tw/sub.asp?sub=8

    奇磨拍賣本身也有在賣化妝品
    抓個一百個往衛生局送

    http://buy.yahoo.com.tw/gdsale/gdsale.asp?gdid=7803

    香水可以減重喔

    http://buy.yahoo.com.tw/gdsale/gdsale.asp?gdid=8973
    不怕身材走樣,拯救妳最火辣的身體曲線
    (喔~~從哪得證.......)

    雖然看的出來已經有修改過了
    想報仇的去報仇吧
    說實話我覺得冤有頭債有主
    奇磨自己不控管好的
    牽拖一堆
    大家沒事去找這些來報好了
    (ps:本人言論只屬參考......)
  • no!
    no!
    可愛書生寶寶:
    你真好玩
    竟然還找到奇摩購物踢館

    雅虎拍賣本身分類就有:
    美白 保濕 滋養 除皺緊實(??真的這麼神奇)
    淡化斑點 煥膚修護(還是火部的煥...那就是閃亮亮的意思囉)
    我不相信這些分類就沒有爭議而且
    其中所有商品都已申請廣告字號
    那..難道說雅虎就沒有違法的嫌疑嗎??
    還是說雅虎蓄意釀成網路犯罪....

    夏日薰陽:
    向議員陳情時,不如說妳是被雅虎誤導的,
    妳只是想轉售二手貨的消費者罷了

    這幾天看下來,覺得小老百姓真可憐><...
  • 如果要舉證,要找的應該是"拍賣"上的賣家
    幾乎每個賣家都會描述產品的效用,不然怎麼賣?

    如奇摩那種購物站賣化妝保養確實需要申請許可

    但是今天如果只是"個人"在"拍賣"網站出清二手貨,數量可能只有一件,必須由網站會員來競標,得標後才能購買,這真的算是廣告嗎?


    「衛生署藥政處副處長余萬能表示,有些公司行號、藥廠亦設有網站,介紹自家產品,若只是單純刊登產品的名稱適應症等經衛生署核准的藥品許可證內容,不寫出價格,可不視為廣告;若刊登帶有宣傳意味的文字,寫出產品價格,接受線上訂購等,則視為廣告,地方衛生機關可根據相關規定,查處其內容是否合格。...廠商欲在網路上刊登廣告,必須依規定先向衛生署提出申請,核准後才能刊登。』


    請注意上頭引文:
    「廠商欲在網路上刊登廣告,必須依規定先向衛生署提出申請,核准後才能刊登』

    這裡說的是"廠商"ㄛ

    網友間的交易行為也必需受衛生管理條例規範嗎?未免太奇怪了

    也許必要找律師諮詢一下
  • 我現在在網路的法律板兩大重點是
    1:是否能不罰錢
    2:去哪上訴
    (我問看看一個法律系的朋友好了
    看能不能連絡到)

    基本上這種就嘛行政法規
    而且這是91年修訂的
    滿多文字問題的

    to:anjuna
    你寫的那一條是從哪轉載的
    有沒網頁

    請夏日薰陽copy下來
    去給衛生局看
    或許有效
  • TO 可愛書生寶寶

    我是引用你在6月2日的PO文
    是消基會的文章?
  • .................
    (我去找全文好了)
  • 嗚~~~~~~~好想哭呀~~~~~~
    真感謝那位也被檢舉的賣家~他一直都有給我意見,
    但是他說他叫人說也沒有用,而且還收到一萬五的罰單..@@"
    我才想好要怎麼低聲下氣的哀求立委幫我陳情的,結
    果...我不敢了啦~一萬變成一萬五,真被我bf說中,
    到時陳情不成反而多加罰金,真的好過份呀.....

    我也覺得應該是可以往法律文字這方面的去弄,因為
    他是說"貴網"而不是"貴某人",就像樓上說的,他們
    是指公司...等,而且我只是個人,我覺得要負責的
    雅虎!!

    雅虎他們撇的一乾二淨,說跟他們沒有關係,
    他們應該要在刊登商品中在"必填"欄位中,
    增加"衛署�字第幾號甚麼之類的,

    這樣至少我們知道我們沒有申請就不能刊登,我也就
    不會去刊登,申請一個廣告也才多少錢,一張罰單多
    少錢,誰都不會去冒這個險吧!!根本划不來~~~~
  • to:夏日薰陽
    這有可能.....
    現在民進黨當政........
    要看關係
    所以議員會比較好
    而且是綠系的
    但是如果人緣差
    人家懶得理你
    (但是立委議員可以透過關係
    讓那個得罪它的調職
    考績變低)

    如果肯定罰錢後
    去找消基會
    這是消基會開的頭

    文字你就印下來
    拿過去爭看看....
  • no!
    no!
    雅虎不可能全無責任吧....
    未善進告知的責任
    也沒有嚴格把關
    消基會的文章針對的對象也是廠商
    試試看吧∼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22.aspx?id=83
  • 嗯~謝謝~
    我原本想找李明憲的(民進黨),但是剛我又想到現在
    台中市長是胡自強ㄝ,算了啦~我想立委為了年底選
    舉應該會幫忙陳情,但是會不會過就不一定了,必竟
    胡自強是國民黨的...嗚...

    那位賣家他說他打去給雅虎主管,發現好像有協助衛
    生局的感覺,打去國稅局,他們說雅虎已經移送賣家
    所有交易紀錄一大箱,他們還沒來的及看,打給國稅
    也已經證實了~

    所以一定是雅虎啦~那衛生局的小姐還說不可能是雅
    虎,才怪~~他們一定有相關利益!還騙我說可能是其
    他的賣家檢舉的,又沒檢舉獎金,在說大部份的賣家
    還不都是沒有申請廣告,誰會去冒這險呀~~~

    等我去罰款後,我要去大大大力的猛申訴~~~~(我快被逼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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