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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立委提案:強暴累犯 強制化學去勢

~早就該去勢了!!!


女立委提案:強暴累犯 強制化學去勢

  薛孟杰、蕭白雪╱台北報導 曾經引發廣泛討論的「強暴累犯化學去勢」,極有可能在短期內實施。跨黨派女性立委今天提案,在性侵害防制法中增訂化學去勢條款,凡不知悔改的強暴累犯都要被強制處以化學去勢治療。此外,這項修法也引進美國的「梅根法案」,要求中央機關必須將強暴犯累犯的姓名照片在網路上公布,並且通報地方學校、警局、衛生單位和鄰里長,以掌控強暴累犯的行蹤。


  親民黨立委沈智慧、民進黨立委葉宜津、國民黨立委王昱婷以及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吳庭玫今天聯合舉行記者會,宣布將推動修法,在性侵害防治條例中增加「化學去勢」及比照「梅根法案」內容所設計的條款。

  沈智慧表示,法務部從民國八十三年起對妨礙風化罪的受刑人實施強制治療,到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底止,共收容六千一百九十七人進行治療。但警政署的統計卻顯示,民國八十三年到九十年間犯強制性交罪者共有一萬兩千三百零二人,顯見法務部並沒有依照監獄行刑法規定,對所有犯妨礙性自主與妨害風化罪者實施強制治療,接受治療者僅有百分之五十。此外,她也質疑接受治療的六千多人中,僅有一千四百八十五人結案,顯示百分之七十六的犯罪人治療不成功。

  由於這項統計同時顯示經過治療的強暴犯有四十四人再犯同一罪,累犯比率高達百分之三,因此沈智慧也認為,對這部分犯罪人而言,唯有比照澳洲、丹麥、德國及美國數州的作法,實施化學去勢治療,才能有效嚇阻性犯罪不斷的發生。

  針對性侵害犯罪者是否要採化學去勢作法,法務部長陳定南表示,過去立法院是因部分婦女團體反對,法務部並無特定立場,只要立法院內有共識,法務部樂觀其成。

  法務部表示,過去即有立委擬提案修法,要對性侵害犯罪者採化學去勢,但後來遭到反對,部分原因即在於性侵害者即使本身遭化學去勢後,還可能使用其他器物對婦女進行性侵害,因此婦女團體有不同意見。

  不過,如果社會上多數聲音認同採對性侵害犯罪者採化學去勢,法務部樂觀其成。
  • 訪問「強暴犯」的報告 女生要看喔!

    強暴犯尋找目標”容易”,不會惹麻煩的女人。

    這是一篇訪問「強暴犯」的報告。

    如果妳沒看過,請仔細看完;如果妳曾經看過,建議妳再看一遍。

    許多強暴犯認為,具有「被害者」的第一個特質,是她們的髮型。

    他們最喜歡跟在「綁馬尾」,有髮髻或綁辮子的女性身後,或是其他可以輕易抓住的髮型。他們也喜歡跟住長髮女性,短髮的女性不常會是目標。

    強暴犯考慮的第二件事是「衣著」,他們會找尋穿著「可迅速脫去」的女性。他們認為,最好的穿著是一件式的罩衫(例如:洋裝、連身裙)。因為許多強暴犯會隨身攜帶剪刀,來剪開衣服。

    他們亦會跟上正在說大哥大,正在找錢包;或在走路時,作其他事的女性。因為她們會毫無防備,而且可以輕易的被控制住。
    在一天的時間中,他們喜歡在一大早攻擊和強暴女性(她們此時清爽、乾淨)。容易發生攻擊的地點是商站前的停車場,第二名是公司的停車場或車庫,第三名是公共廁所。

    這些強暴犯所想的,就是抓住女性後,他們可以迅速移往第二個地點,使他們不必擔心被抓到。只有
    2%的人,會帶武器(因為被抓到判刑的話、罪較輕)。

    如果,妳在當下有激烈反抗,他們通常會退縮。因為,只要花了一兩分鐘,他們就會知道,上妳是不值得的,也會浪費過多的時間。強暴犯說,他們不會選上帶著「雨傘」或其他類似物品的女性,因為這可以用來造成防禦的距離。

    所以,要使強暴犯產生「妳並不是適合被攻擊的對象」的念頭,妳們必須學習下列幾種防衛的方式:

    如果有人在街上或停車場中跟著妳,或是在電梯或手扶梯上,直視他們的臉,而且問他們問題:
    例如:現在幾點了?或是進行禮貌性的交談。
    例如:我簡直不敢相信,這裡會這麼冷?今天天氣真差!

    因為,現在妳已經看到他們的臉,而且可以在鏡子後面指認他們,妳也因此失去成為他們目標的機會。

    如果有人正靠近妳,將妳的手伸至胸前,並大喊站住或退後。如果女性大喊或表現不怕反擊回去的態度,他們就會離開。再次提醒,他們尋找的是「容易」的目標,他們要的是一個不會惹麻煩的女人。如果開始惹了麻煩,那麼他將會逃離現場。

    如果您的好朋友,沒看過這篇文章,請您幫幫忙!把這篇分享給她們,這可能是拯救她生命的簡單知識。
  • 再補充....

    今天各位姐妹們來這裡,不管說的刑罰再怎麼狠或殘忍,也都是只針對"已經犯下令人髮指的罪"的"男人",在你們幾個男人大聲提出不同意的意見時....有沒有想過一件事?...那就是"你不要去強暴別人就不會得到這種後果"!?
    當你們在大聲說這樣的刑罰太過重時,有沒有想過,那些被強暴過的人,後半輩子要怎麼渡日?若今天被強暴的是你的姐妹.母親.女友時.....你還會不會說死刑太過重了?...我看根本你就想親自執行了吧!

    再者....你們這些大聲嚷嚷什麼不公平啦...男強暴犯如何...女強暴犯如何的.......
    你也拜託有點常識好唄.....
    你有看過哪國法律,訂下"犯強暴罪者死刑",卻只有男強暴犯要死,女強暴犯不用死的嗎?...法律是不分性別的好嗎!?只要你犯了法律上的罪,該怎麼罰就怎麼罰,不分男女的!
    就像強盜殺人者死刑或無期徒刑,女人犯了也是一樣的處罰!和男人並無不同!

    搞清楚點唄!
  • 我不想回文了
    我把我之前所說的再節錄一次
    希望還有理性的人自己看看,或是回頭仔細看看我的留言
    再判斷我是不是在針對"男性被強暴怎麼辦"
    或是在訴求"強暴都不用去勢"
    ********************
    節錄1.
    雖然我不知道女性的心中對於強暴的恐懼感
    但是我記得我小的時候一次在暗巷內被不良份子
    用刀脅持搶劫
    哪時的恐懼感到現在依然難以抹滅
    我想,你們的感覺應該更深刻吧?
    但是我們是在譴責罪犯
    何必參雜這麼強烈的性別觀點呢?

    節錄2.
    1.我譴責強暴犯
    2.我不是強暴犯

    節錄3.
    男生在怕的要死時或是不肯做時
    心裡雖然極度不願意
    但是若受刺激還是會勃起
    這是一種反射動作
    詳情請參閱醫學書籍
    所以說不是只有女生會被強暴
    ///註:此段乃解釋神秘女郎小姐對於男性的誤解
    ///亦付神秘女郎之留文如下:
    >>>>>>>>>>>>>>>>>>>>>>>>>>>>>>>>>>>>>>>>>
    js,他並沒有強暴...是"引誘"小弟弟和他做愛罷了....
    你身為男人也該知道,若是被強暴,是何等恐懼,一個男人在害怕的要死或是不肯做時,還能翹得起來嗎?
    別騙人啦!
    >>>>>>>>>>>>>>>>>>>>>>>>>>>>>>>>>>>>>>>>>>
    ********************

    到底是誰在大聲放屁?
    到底是誰認不清標題?
    到底是誰看不懂中文?
    我是否認為"強暴都不用去勢,不用死刑"?
    何以簡單的罪犯譴責問題會落到今日的謾罵?
    為何本該是同一陣線譴責罪犯的我們
    卻受到各位莫名其妙的敵視?
    女強暴犯少很多是事實
    我也承認啊
    沒有人要和你比累犯的人數啊?
    *******************
    節錄:
    強暴並不是男性特有的犯罪
    女性也會犯下這樣的罪行
    當然,比例非常的少
    *******************
    但縱使只有一個,犯罪就是犯罪啊!!!!!!
    我們的原意又不是要和女性比各性別強暴犯的多寡
    而是說的確有這種例子罷了
    我努力的想讓犯罪與性別解套
    各位卻努力的想為男性套上原罪
    為我們掛上這麼多莫須有的罪名
    事實上
    我再一次強調,請各位不要再視而不見!!!!!!!!!
    我譴責強暴犯
    我不是強暴犯
    我並不為強暴犯說話


    有人提出新聞報導說明那小男孩不是被強暴
    試問,將該報導之大姐姐換成大哥哥
    小弟弟換成小妹妹
    其他一樣
    你們還會說引誘做愛嘛?
    抑或是強暴行為之一呢?
    也許你們要思考自己對於性別是否有所歧視或是雙重標準!!

    事以至此
    基本上我對少數女性朋友的理性相當失望
    本來我不想在回覆
    但未免FG上的朋友對我有所誤解
    再最後解釋一次
    要怎麼看就隨你們了
  • 這話題為...
    "女立委提案:強暴累犯 強制化學去勢"
    我們只是單純的討論這個提案而已...

    我想跟某女立委說的話..並沒直接關係..
    這是她的個人言論行為..
    而所謂"法律的立法應該是所有人民都適用,而不是針對某些特定的罪犯"

    法律當然是所有人民都適用...<<當然也總會有漏洞可以鑽>>
    但是..我認為並不是特定罪犯...而是"特定犯罪情形"...

    如果真是這樣...
    那麼為何罪犯刑責不一?
    適用情形不一?

    雖然說..亂世用重典..
    但是...這樣的做法...

    同樣身為女性的我..
    也會質疑這樣提案可行性...
    或許真的會讓強暴累犯在心中.
    對女性產生更大的憎恨..傾向於更兇殘??
    倘若真實行起來..這樣的比例到底會有多少??
    國內外有這樣的文獻可參考嗎?有這樣的案例嗎?

    提案很快...但是真要實行..還是得審慎評估...

    不過...我還是想吶喊...>o<...我咧...
    累犯...累犯...累犯...累犯...
    小雞雞給它爛....

  • 非遜男..
    不要氣喔...來來來..
    深呼吸..1.2.3...ㄚ..世界又是一片美好...
    雖然空氣有點糟...^^|||
    男女之間的看法與想法當然還是會有差異啦...
    賣ㄚㄋㄟ喔....
  • 所以你大聲攻擊我罵我就是對的囉?
    非遜男,不知你還記不記得昨天有一篇話題,有幾位女網友在說男人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動物?我還有留言幫你們男人講話呢!
    我絕不是那種觀念認為"男人都該死"的那種人...
    但你看看你第一篇罵我的留言....
    你就有"中肯"嗎?
    在你大聲說話前...不也該想想你自己?
    你生氣?
    難道你罵我我就不生氣?
    你覺得女人罵男人你生氣?
    難道女人在氣憤男人強暴女人時不該生氣?
    想想吧你!

  • 怎辦那些人都是累犯
  • 我也贊成累犯應該要處以重刑,
    不會犯罪的人根本不必怕處罰有多重,
    法律是要制裁家害人的,為什麼要替壞人擔心,
    那受害者怎麼辦???!

    管他強暴犯是男是女,犯了罪就要接受懲罰!
  • 好了...好了..
    不要去勢,不要死刑,那就無期徒刑好了
    讓他一輩子關在裡面縫麵粉袋

    各位,是"累犯"耶....不是初犯喔...
    那就是表示,前先進去關時的感化教育,心理輔導全都是沒用的,說什麼精神心理指導,宗教感化等等去改變它,拜託喔!!醫師、神父、牧師還不是有強暴犯,別指望這些人會改過了...
    不要滿嘴仁義道德,現在的社會已經病了,既然死刑覺得慘忍,去勢又沒用,可能令強暴犯有更變態的舉動,那就全部關一輩子,這樣最好了...
  • anticlone
    anticlone
    判了死刑也要確定會執行...

    最近不就有一個死刑減到無期徒刑
    無期徒刑竟然又可以減到十年
    十年沒關完 拼命申請假釋 就這樣放出來了
    如果我說的過程有錯誤請指證
    不過可以肯定的是
    他的手法變得極端殘暴...

    不管今天是要&#32118;對死刑 無期徒刑 還是化學去勢
    真的要保護女性同胞 遏止性犯罪
    就一定要確定這些都會執行阿
    要讓意圖犯罪的人知道只有唯一一條路
    沒有其他的機會
    才有警世的作用阿

    結論
    無期徒刑如果有任何減刑的機會就不可行
    死刑也一樣 除非立刻執行
    化學去勢可行 不過也是要確保關一輩子
  • august說的對
    要是輔導,宗教的力量有用,世界上就不會有犯罪了

    至於說什麼怕他們變得更偏激
    這根本是因噎廢食
    因為怕他們怎樣怎樣 所以不怎樣怎樣
    是本末倒置了

    今天強暴犯肆無忌憚跟法律輕罰絕對有關係
    反正有可能沒被抓到 就算抓到了頂多關幾年..
    重刑不僅是處罰也是警惕
    死刑,無期徒刑,或去勢都好
    至少比不修改法律好

    美國就是太重視人權了
    他們的犯罪案件能破的只有三分之一
  • 那個18歲女生與12歲男生做愛時~~
    那個男生有大聲喊叫說"我不要我不要",然後拚死的抵抗...
    好像沒有吧~~

    可是通常女生被強暴時,都會大聲的喊叫,死命抵抗

    我想最大的不同是在於這裡吧~~
  • 被強暴的痛苦遠遠大過被宣判死刑吧?至少我這樣想.
    我覺得這種罪行,是尊嚴被徹底剝奪的感受,
    肢體被侵犯、皮肉受到傷害,在這類事件中似乎還不
    是影響最大的。
    而有什麼事是讓強暴犯回想起會陷入瘋狂,寧可自我
    了結的,好像也不會是無期徒刑嘛!
    有人說,烙在臉上..哇~這也太可怕了吧!豈不是倒回
    古代了?但即使是烙臉或去勢,也可以在躲避人群後獨
    立活下去,也許自己面對時一樣會痛苦,但是絕不會像
    被施暴的許多受害者一樣,即使周遭的人並不知情,她
    也可能會自虐到精神失常或寧可殺死自己的那麼痛,
    不管獨處或群處,折磨都一樣大。
    所以,可不可以先用一大堆懲罰,最後再施以死刑終結
    呢?...累犯耶..實在是..
  • 譬如長期監禁,不停地讓他想吃卻吃不到,
    再像對老鼠做實驗一樣,電一電再救活,再電一電再救活。
    還有這種人一定是要跟一群極惡的人關在一起的。
  • 乾脆讓這些惡人被雞姦算了...
    用鐵刷把那跟給刷爛如何?
    hahahaha...........^0^
  • 累犯應該要去勢
    然後再把他們通通關到一座小島上
    那種變態不能再讓他們出來
    這樣只會再造成社會的恐慌
    對女性是再三的威脅
    因他們會更加變態
  • 去勢+終身監禁<-第一次范
    去勢+死刑<-累犯~

    我覺得把去勢過的人再放回社會的話...容易造成那些人對女性的仇恨心...反而更變態...變本加厲~~
    所以我看這個法案的通過還是需要經過審慎的評估與考量的~
  • 嗯....

    我覺得睡豬講得有道理喔
    主要讓女孩們恐慌的是那個過程
    要掙開又掙不開的感覺

    去勢我不是很贊成
    因為他們可能用更變態的手段
    我贊成流放小島,終身流放
  • 吵什麼?
    有什麼好吵的?
    哪裡犯罪就懲罰哪裡!
    偷竊者剁手...
    賣偷拍錄影帶者挖雙眼...
    強暴犯....剪掉啦...
    什麼化學不化學...剪掉就對了啦....
    剪掉之後再剁手剁腳.....
    這樣連用東西侵害別人都不行....
    男的女的都一樣啦...
    男的強暴犯和女的強暴犯都用一樣的方法...
    最公平...
    不然就鞭刑好了...
    古代不是有鞭刑..?
    鞭刑到死啦...這種人留著也沒用.
    不然在臉上烙一個色也可行...
    台灣的法就是太輕.
    不然就是立一堆亂七八糟的法...
    根本都沒用...~
  • 補充一下...
    我剛剛看到AUGUST說的"縫麵粉袋"...
    我....
    ....
    ....
    ....大笑....而且是在凌晨十二點半坐在窗戶旁開著窗大笑.........
    ......
    ......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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