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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難做!玻璃娃摔死 同學判重賠

好人難做!玻璃娃摔死  同學判重賠
 
黃錦嵐╱台北報導  2005-08-25  02:30         
 
罹患先天全骨不全症的「玻璃娃娃」顏旭男,五年前,在學校由陳姓同學抱往地下室上體育課時,因天雨路滑,摔跤多處骨折致死,顏家訴請學校、陳姓同學等人連帶損害賠償,一審原判顏家敗訴,但台灣高等法院昨日改判顏家勝訴,可以獲得三百卅三萬餘元賠償。


 
高院的判決相當特殊。法官認定應負過失損害賠償責任的有兩組,一是景文高中與陳姓學生,另一是陳姓學生與他的母親。顏旭男的父母可以向上述兩組之一,請求連帶損害賠償,顏父可以求償一百九十二萬三千餘元,顏母可以求償一百四十一萬四千餘元,合計共三百卅三萬餘元。

景文疏忽侵權  摔跤害命有過

高院改判陳姓學生或景文高中應負過失侵權損害賠償責任,法律依據是民法第一八四條第二項。

法官認定,景文高中因為疏於設置保護殘障設施,違反保護他人的法律,致生損害顏姓學生,應負侵權行為的賠償責任。

陳姓學生也應負擔過失侵權賠償責任。法官認為,如何妥適照顧殘障人士,是相當專業的工作,陳姓學生並不是專業工作者,未量力而為,亦應負過失侵權責任。

本案發生在八十九年九月十三日,顏旭男就讀景文高中二年級,當天上體育課因天雨,上課地點改在地下室,陳姓同學熱心的抱送顏旭男到地下室。豈料,樓梯濕滑,兩人都摔倒跌落,顏旭男因顱內出血,兼多處骨折,送醫不治。

教師無罪定讞  學生保護管束

案發後,顏家控告白姓體育課老師及陳姓學生過失致死,檢察官據以起訴白姓教師,但法院判決無罪定讞。至於陳姓學生,經送少年法庭,法官裁定交付保護管束確定。

顏家另提起民事侵權損害賠償案,要求景文高中、陳姓學生及其監護人(母親)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給付合計七百多萬元。

台北地院去年四月一審判決顏家敗訴。法官認為,陳姓同學是基於熱心、同學愛,且經顏旭男同意,才抱他下地下室,因天雨路滑才雙雙摔落,並無故意或過失可言。

至於學校方面,法官認為,顏生摔傷後,學校立即通知他的父母,並聯絡救護車,但顏父在電話中告訴學校,不要救護車,他大約十分鐘即可到校,由他自己送醫即可,沒有想到,顏父五十分鐘後才到,以致發生延誤送醫死亡後果,不能苛責學校。

顏生的父母不服一審判決,上訴高院,高院民十三庭昨日廢棄一審判決,改判顏家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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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阿~不知要說什麼!!

只能說:真的是好人難作吧!!那我是不是也要叫我小孩.在學校裡不能太熱心??

要這樣說來的話..我覺得學校及老師責任更大吧!!尤其是老師.明知有殘障同學.是不是應該事先就作好預防呢??例如上課位置不要讓殘障同學不方便進出或什麼的...結果卻是同學的熱心竟付出慘痛的代價......
  • 我覺得陳同學真的滿悲哀的.
    他心裡一定也覺得我為什麼要雞婆多事吧..

    那時顏媽媽一直說陳同學應該量力而為
    我覺得..真的是很自私的想法.
    也難怪他會那麼想了,自己的小孩過世無法承受那樣的痛
    根本也無法好好去站在陳同學的立場去看這件事了..



    就像之前有個男的說救了流浪狗,把狗狗放在醫院前面,但因為還有工作要做只好放著就走
    後來要被罰五萬塊的罰金,讓他覺得以後他再也不會幫助流浪狗了,好心沒好報..真的...

    在台灣似乎應驗了...
  • 好人不能當
    好人不能當
    http://www.tsc.idv.tw/oif/index.asp
    玻璃娃娃協會網址
  • 網路上甚至有該校學生說    當初這事鬧的沸沸揚揚
    摔倒時陳同學還是緊緊抱著玻璃娃娃完全沒鬆手    校園內都知道
    試問有幾人能做到?
    --------------
    看到這篇真的讓人很心疼...

    也聽說陳同學因此瘦了一大圈.不與人交談什麼的...
    真的是好心沒好報阿

  • 剛剛看了大話新聞
    有了完全不同的角度
    原來事實是被記者們刻意掩蓋的
    范可欽說
    坐輪椅的殘障人士如果要上下樓梯
    絕對不是用抱的,風險太高,而是扛輪椅
    有網友發起聲援陳同學
    這是件好事
    但也希望陳同學能跟法官解釋清楚
    為什麼從不給人抱的玻璃娃娃
    他要抱著他下樓梯?
    為什麼不需要上體育課的玻璃娃娃
    他要抱著他去上體育課?
    顏家父母要的真相,就只是這些,至於要告哪些人,則是律師的專業判斷
    有人說,要告學校的話,其實是不需要連陳同學一起告的,那為什麼沒有人批評這位律師?反而一味只批評這位依法行事的法官呢?
  • 可是我不認為扛輪椅就不會滑倒耶
    因為加上輪椅的重量不是更重嗎
    就像嬰幼兒要上下樓梯    絕不是扛嬰兒車&嬰兒    而是抱嬰兒走吧
    范可欽那麼胖當然需要很多人扛囉
    可是玻璃娃娃一般都很輕啊
    所以我不認為范可欽的觀點適用於每個人
  • 我贊成junny  spears的話..
    就像嬰幼兒要上下樓梯        絕不是扛嬰兒車&嬰兒        而是抱嬰兒走吧
    ==================================================
    我也看了大話新聞
    我也對這件事情有了另一面的觀點
    不過我不覺得范可欽的言論適合大家

    我比較不懂
    這件案子在一審的時候顏家敗訴
    敗訴的時候沒人知道
    但在二審的時候勝訴
    為什麼媒體全知道了
    還到了法院去採訪
    Why??巧合??還是有人故意要把事情鬧大?
  • 永遠不會輸
    永遠不會輸
    反正我已經決定
    以後要冷血過日子。
    人家再也不能說我,
    外表漂亮,
    心腸惡毒。

    反正幫了,
    人家也懷疑你惡作劇,
    沒盡力。

    被記者寫了,
    也可以說媒體都有問題,
    不可以相信。

    真是永遠立於不敗之地了.....




  • 看完我好心疼陳同學喔~~~眼眶泛紅ing
    他只是個善良的好孩子丫...
    發生這種事沒有人願意好嗎!!
    他以後的路要怎麼走?!
    希望陳同學早日走出陰霾~
    那法官真是個冷血的殺人兇手~氣憤ing

    真是個不公平的判決~
  • 社會變質了
    熱心幫助  良心幫忙  一不小心出錯就要付出責任
    我想..以後路邊有看到求助著
    別人看到也不敢靠近了
    埃~~~

    我還會打電話報警叫警察處理  自己別靠近就好嚕!
    ^^"
  • .............
    .............
    http://home.kimo.com.tw/ruby_119_coffee/index.html

    事情經過的網站
  • 看看一審法官的說法

    http://yam.udn.com/yamnews/daily/2866593.shtml
    地院法官:顏父也有責  陳生已受煎熬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08/27  03:02   
     
    「顏家的遭遇值得同情,但陳姓學生發揮同學愛,熱心助人,要他負賠償責任,說不過去!」審理過玻璃娃娃案並駁回顏家求償的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張明輝說,這件案子審了很多年,陳姓同學因為受到震撼、驚嚇,自始至終都不敢出庭再回憶此事。
     
    去年四月玻璃娃娃案一審時,張明輝判決陳姓學生不必負賠償責任。當時他調查認為,陳姓學生抱著玻璃娃娃顏旭男摔倒後,如果立刻送醫,應該不至於死,但顏父要校方等他到場自行處理,顏的死亡,其實他父親也有責任。

    張明輝說,當天顏旭男摔倒後,學校立刻通知顏的父親,並通知醫院派救護車來,顏父在電話中竟告知學校不要救護車送,他十分鐘就可以到達學校處理,並要學校將救護車遣回,但是顏父過了五十分鐘後才到學校。

    他表示,平常負責照顧顏旭男的孫姓學生當天請假,陳姓學生自願幫忙,在顏旭男的同意下,陳姓學生抱顏到地下室,由另一名同學幫忙拿輪椅,由於天雨溼滑,陳抱著顏旭男下樓梯時摔倒,未料發生不幸。

    張明輝認為,陳姓學生並不是平日負責照顧顏旭男的人,對顏沒有照顧的義務,他以平常的方式抱顏下樓梯,摔倒後,立刻抱顏去保健室,整個過程,陳姓學生沒有故意或過失。

    「這個案子有太多的巧合湊到一塊」,張明輝說,如果不是下雨,樓梯不會溼滑;如果平日照顧顏的孫姓同學沒有請假,陳姓同學不會去抱顏下樓梯;當天有兩個同學幫忙,陳姓同學正好去抱顏,另一個人拿輪椅,如果要陳姓同學負責,豈不太倒楣?

    就法而言,張明輝表示,陳姓學生在抱起顏下樓的一剎那,絕對沒有想到兩人會摔倒,也不會預料到顏會死亡;顏的死亡與陳姓同學抱顏之間,很難認定有相當因果關係。

    張明輝反問,陳姓學生平常雖然沒有照顧顏旭男,但是否就完全不具有照顧的能力?法官應該從更寬廣的角度看事情,逝者已矣,陳姓學生至今仍受良心譴責,實在沒有必要要他就顏的死亡負起賠償責任。 
     
  • 上面PO的
    天阿他老爸五十分鍾才到喔!!
    傻眼我都可以從台北開車到中壢順便再繞一圈了....!!
    而況是生命  =  =+

  • 轉貼...奇摩知識

    那個陳同學~也是我同學~當時學務主任和學校並沒有對顏旭男家屬不聞不問,學校前前後後就到顏家六次,不但幫顏旭男申請二百萬元平安保險,教育局及學校共二十萬元,這些錢都拿給了家屬,該做了都做了,可是家長這樣~~以後還有學校敢收玻璃娃娃的學生嗎?還有人敢幫忙身心障礙的孩子嗎?那位陳同學聽說也吃了好久的安眠藥入睡~現在情形不清楚~~但也因為落下了一個永遠無法抹滅的陰影~~單親還要賠333萬~~~台灣法律對現代而言~~~道德已是用錢就可以換得的~~~高官貪污可以用錢擺平~貧民老百幸呢?................................另外我要說明~~我們白老師(體育老師)並不是沒負哲任~而是案發時老師跟本不知道這漸事~~~這個老師後來也是和陳同學一樣留下了很大的陰影~~後來很多學生留她~~但她還是轉校了~~~~~她是一個非常好的老師~~~~~~~~   

  • 自己爸爸都不關心自己小孩
    還有臉叫人家負責

    顏兄你要真相
    就去問你爸他50分鐘用去哪裡?

    你說話沒有大腦
    只會惹得大家更生氣=  =

    大話新聞提供另一個角度
    最好連輪椅一起抬喔范可欽先生
    今天報紙卻有顏兄太太抱他上輪椅的畫面
    不是要粘著輪椅嗎?
    怎麼可以抱哩
    趕快放下不然要賠333萬喔
  • 哼
    顏兄,大家都會記得你
  • 現在顏家受到輿論壓力
    不打算向陳求償了
    希望能減少他的心理負擔
  • 在新聞上看到顏旭男的哥哥說
    他們要讓顏旭男知道他們家屬有為他作ㄧ些事
    但是我很懷疑顏旭男真的會感謝家屬做的ㄧ切嗎?
    家屬有沒有想過顏旭男其實感謝的是陳同學呢?
  • 最不能理解就是當時明明救護車已經到了
    顏爸卻阻止校方叫救護車,堅持自己送醫
    卻延到五十分鐘才到!!
    十分匪夷所思...

    昨天大話新聞說
    玻璃娃娃是十分脆弱的
    不是你想抱就抱!

    那請問
    如果玻璃娃娃摔下來,應該是十分嚴重的事

    為什麼他爸堅持不要救護車,要自己送醫?
    我還是無法理解...
  • 更正
    發言第一句刪去,打錯了~~
  • 基本上對於大話新聞ㄉ論點
    我個人實在有太多疑問
    第一ㄍ就是他請ㄉ全是偏重顏家論點ㄉ人
    包括替顏家大哥開哭哭啼啼記者會ㄉ立委
    最重要ㄉ是--沒有任何一位當事者
    所有人都是經過好幾手ㄉ轉述
    現在有許多網站有當初同班同學ㄉ陳述
    在加上顏家人前後ㄉ說法已經改變過太多次
    我實在無法相信大話新聞中所說ㄉ
    我想
    如果不做所謂誇大,爆料ㄉ東西
    新聞台就作不下去ㄉ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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