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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難做!玻璃娃摔死 同學判重賠

好人難做!玻璃娃摔死  同學判重賠
 
黃錦嵐╱台北報導  2005-08-25  02:30         
 
罹患先天全骨不全症的「玻璃娃娃」顏旭男,五年前,在學校由陳姓同學抱往地下室上體育課時,因天雨路滑,摔跤多處骨折致死,顏家訴請學校、陳姓同學等人連帶損害賠償,一審原判顏家敗訴,但台灣高等法院昨日改判顏家勝訴,可以獲得三百卅三萬餘元賠償。


 
高院的判決相當特殊。法官認定應負過失損害賠償責任的有兩組,一是景文高中與陳姓學生,另一是陳姓學生與他的母親。顏旭男的父母可以向上述兩組之一,請求連帶損害賠償,顏父可以求償一百九十二萬三千餘元,顏母可以求償一百四十一萬四千餘元,合計共三百卅三萬餘元。

景文疏忽侵權  摔跤害命有過

高院改判陳姓學生或景文高中應負過失侵權損害賠償責任,法律依據是民法第一八四條第二項。

法官認定,景文高中因為疏於設置保護殘障設施,違反保護他人的法律,致生損害顏姓學生,應負侵權行為的賠償責任。

陳姓學生也應負擔過失侵權賠償責任。法官認為,如何妥適照顧殘障人士,是相當專業的工作,陳姓學生並不是專業工作者,未量力而為,亦應負過失侵權責任。

本案發生在八十九年九月十三日,顏旭男就讀景文高中二年級,當天上體育課因天雨,上課地點改在地下室,陳姓同學熱心的抱送顏旭男到地下室。豈料,樓梯濕滑,兩人都摔倒跌落,顏旭男因顱內出血,兼多處骨折,送醫不治。

教師無罪定讞  學生保護管束

案發後,顏家控告白姓體育課老師及陳姓學生過失致死,檢察官據以起訴白姓教師,但法院判決無罪定讞。至於陳姓學生,經送少年法庭,法官裁定交付保護管束確定。

顏家另提起民事侵權損害賠償案,要求景文高中、陳姓學生及其監護人(母親)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給付合計七百多萬元。

台北地院去年四月一審判決顏家敗訴。法官認為,陳姓同學是基於熱心、同學愛,且經顏旭男同意,才抱他下地下室,因天雨路滑才雙雙摔落,並無故意或過失可言。

至於學校方面,法官認為,顏生摔傷後,學校立即通知他的父母,並聯絡救護車,但顏父在電話中告訴學校,不要救護車,他大約十分鐘即可到校,由他自己送醫即可,沒有想到,顏父五十分鐘後才到,以致發生延誤送醫死亡後果,不能苛責學校。

顏生的父母不服一審判決,上訴高院,高院民十三庭昨日廢棄一審判決,改判顏家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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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阿~不知要說什麼!!

只能說:真的是好人難作吧!!那我是不是也要叫我小孩.在學校裡不能太熱心??

要這樣說來的話..我覺得學校及老師責任更大吧!!尤其是老師.明知有殘障同學.是不是應該事先就作好預防呢??例如上課位置不要讓殘障同學不方便進出或什麼的...結果卻是同學的熱心竟付出慘痛的代價......
  • 顏家人:聲援無理

    我看你不只是身體殘障
    你連內心都殘障了
    而且是病入膏肓

    你說你弟只是身體殘障
    內心是正常的
    那是因為他還懂得感謝




  • 不要怪以後為什麼大家都沒有愛心

    應該要怪顏家人全家犯賤吧

    實話實說
  • 我不知道我有沒有聽錯
    剛剛看東森的影音新聞
    那為顏哥哥居然說

    看陳同學要不要不要上訴,好好的向他們家道歉
    看他的心在哪裡????

    我的天~~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天錯了
    如果他真的這樣說,我真的!@#!@#@$
    前面有網友說要刊登廣告聲援陳同學
    我支持你們
    真的很希望能幫陳同學
    他心裡的打擊一定很大
    一輩子的陰影
  • 暱稱:    p-w-lily        

    看到這則新聞,讓我真的難過的不知要說什麼了
    往事似乎又回到了腦海,揮之不去。

    顏父為了旭男到訪學校四次,難道他不知道學校的設施嗎?
    陳同學因為人高馬大且心地善良,被指定照顧顏同學,他的在校生活全部與顏同學一起。試想,這樣被指控蓄意謀殺,你認同嗎?
    顏同學受傷在保健室的時候還很認真的說,不要怪陳同學,你知道嗎?
    顏父延誤送醫只因他想送孩子到原就醫的林口長庚,你想如果你家住在三峽,要飆車到木柵只要十分鐘嗎?
    顏同學的哥哥,如果你有看到這篇文章,我要說,你真的很無情,別人給的你全收,你得不到的,就是別人的錯!陳同學為了這件事,整個人不僅瘦了而且不再與人交談。難道他不是受害者嗎?況且以一個單親的家庭連學費都付不出的媽媽,要如何賠這三百萬呢?
    我突然很後悔,後悔跟顏先生打招乎,後悔叫孩子們要幫助顏同學的所有一切,更後悔我居然知道過往的一切

    -----------------------------------

    這位老師您好
    您快點叫陳同學來看FG啦
    有多少人為他加油
    有多少人為他心疼
    我們都知道他是最善良的孩子
    錯根本不是錯在他
    看了這些報導真的很生氣很想哭...
    陳同學加油呀你並沒有錯
    錯就錯在你很善良你很好你很好心
    要快樂的活下去
    記住不要給他們家錢呀
    因為他們說他們要你的道歉不要錢
    加油加油....


    最賤的就是顏家
    拿到錢結果被大家罵
    然後在那裝可憐

    你們有沒有想過陳同學啊
    你以為大家都會可憐你們阿
    什麼都是你們在說的
    知不知道陳同學的感受啊
    都是你們害的
    害的以後沒有人要幫助玻璃娃娃了
  • 顏家哥哥

    你小心以後出去有人故意踢你一腳

    你最好以後不要跌倒

    因為沒有人會救你

    沒有人會替你打電話

    請你不要到人多的地方去

    因為你會說那邊沒有好的安全措施

    請要幫助玻璃娃娃的人先準備好300萬(可能更多)


    我沒有咒你,我只希望您能夠小心^^



    還有給顏父

    如果以後你家還有人受傷

    請不要在去的路上突然跑去吃切仔麵

    一吃就吃了50分鐘

    兒子是你害死的

    我沒有咒你,只希望你以後能以最快的速度趕到現場
    也不要中途跑去吃麵了^^

  • 他爸吃麵又是怎麼回是阿.....???

  • 那是我胡說的

    因為他爸50分鐘後才到

    我懷疑他先去吃了碗麵.........
  • 哈哈

    花兒花兒,別竇了害我好當真呢
  • k+l
    k+l
    希望陳同學這時能出來開記者會
    公開宣告上訴到底
    不是因為怕賠錢
    是為了證明助人無罪  熱心無錯
    日後顏家大哥若有需要  仍會出一臂之力
    展現非凡氣度
    大家對陳同學會給予更多祝福鼓勵
    而顏家  將永世得不到社會大眾的尊重
  • 我反而同情熱心助人的陳同學
    陳父陳母難道都不會想想在學校幫他們兒子的人是誰嗎
    唉,世風日下,人心不古
    不懂得感激
  • 草莓小泡芙

    你在說什麼?

  • junny  spears的話:
    對呀
    我們都只是凡人不是專業人士嘛
    以後看到傷殘老弱千萬別幫忙
    去幫忙在法官眼中是不自量力嘛
    要是越幫越忙就去準備幾百萬來賠吧

    =====================================

    對呀.非常同意^^
    難道因為自己非專業人士..
    就不能發揮同情心跟愛心嗎?
    基於一片好意卻換來這樣的下場
    這什麼世界呀!!
  • 樓上的,不好意思喔,不是針對你喔^^
    是針對你轉述立委的話,因為我沒有在看啦,所以不知道。
    已經有fg的網友是景文的教職員和同學,他們講的很清楚啦!
    沒有顏同學的許可,我才不相信他敢隨便亂抱;他難道不怕顏同學會跟老師家長講嗎?
    最後一點就更好笑,陳同學是正常人,當然只跌一跤不會輕易受傷;他們的兒子是”玻璃娃娃”耶,一摔就碎很正常的。
    口口聲聲說不是為錢,沒有怪陳同學;現在狐狸尾巴都露出來了吧!
  • 如果法官完全清楚真相~確定是陳同學因玩笑而造成顏弟致死~那麼判陳"過失致死、判陪330萬"我想沒有人會有異義...

    問題法官今天是判"自不量力"....這種判決未免太過詭異了..

  • MI**
    MI**
    幫顏家開記者會的立委是不是太想紅了阿! 
    為什麼要上電視扭曲事實呢?請大家記住這位立委的名子,下次別選這種沒有良心的立委!! 
    顏家人,法官三人,立委  到底有沒有良心阿! 
    毀了一個很有愛心的年輕人! 
    氣氣氣!!!!
    板上很多人有提出方法,台灣人應該要連署伸援陳同學,我相信台灣絕大多數的人都是很講理,有愛心的!
  • 加油加油的話:
    我很想知道法官他們的講法...是不是要讓每個人都隨身帶一張....``助人同意書``+印泥

    如下:

    ................助人同意書.................

    當事人:(請簽名加蓋手印)
    幫助人:(請簽名加蓋手印)

    今西元xxxx年xx月xx日,在xx縣市xxx鄉xxx街xxx路,
    當事人因xxxxxxxxx之故,所以在xxx時xxx分xxx秒,協
    助當事人.

    當事人xxxx認定幫助人xxxxx有足夠能力,所以認可幫
    助人xxxx的協助.

    如有不慎發生意外,恕    幫助人不附帶任何賠償責任(幫助人沒有333萬元),因為以取得當事人認定能力許可.

    最後,以防萬一,請再次確認,

    當事人:(請簽名加蓋手印)
    幫助人:(請簽名加蓋手印)

    雙方看完以上說明,已無任何異議.

    以後在外面看到老人需要攙扶..先拿出助人同意書
    ......有人溺水..........先拿出助人同意書
    ......有人跌倒..........先拿出助人同意書
    ......有人需要推輪椅....先拿出助人同意書
    ......有人遇到歹徒搶劫..先拿出助人同意書

    先簽一簽,免的以後都惹上不必要的麻煩

    法官的意思應該是這樣吧=.=



    =================================================

    嗯嗯嗯~~
    沒錯沒錯!!
    法官的意思就是這樣!!

    政府可以開始廣為宣傳.大量印製
    以防民眾不時之需呀!!

    白紙黑字寫清楚嘛!!
    不然就是要救人之前先準備個三百萬再說=.=
  • 挖勒  .....
    我快氣死了我
    那個"我正你媽的正製消痔丸啦"
    真的是不知羞恥醜陋到極點
    牠的記者會  協助牠的又是一個腦筋不清楚的鄉代
    還是陳明義他根本想紅  以為其他弱勢團體會因此崇拜牠
    那個嘴臉...厚  也哭的太假了吧
    虛偽到讓我想吐
    如果真的很可憐  很委屈
    又何必開記者會作秀呢
    我看他是嚇到了吧  連自己人都自打嘴巴了
    那個"我正你媽的正製消痔丸啦" 
    最好不要再出現在電視上
    牠不斷的重複出現  只會讓其他玻璃娃娃
    跌入更可悲無助的絕望深淵

  • 回家終於看到記者會了...
    搞什麼啊...
    誰在乎那個錢?賠償金額多寡有什麼差別??
    重點是這個幫助你們家孩子的陳同學得去"保護管束"!!
    罪名是""過失殺人""!!

    你知不知道什麼是保護管束??
    你知不知道陳同學未來還有多長的路要走??
    你知不知道你們親手毀了一個孩子未來的人生?

    好生氣啊!!!
    吼~~~~~~~
  • 鄭淑勻說,五年前事情發生時,顏家也認為陳同學是個好小孩,因認為當時學校不理不睬,才決定對學校提出告訴,由於一審敗訴,律師認為缺少行為人所以不成立,決定再上訴時,才將陳同學一起列為被告。       
    --------------------------------------------------
    顏家的律師是不是有問題呀,書讀到哪裡去了!!??一點道德標準都沒有,想錢想瘋了.
  • cutenurse的話:
    助人被罰 徐中雄:社會虧欠陳同學    寄給朋友         友善列印               
           
    【TVBS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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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玻璃娃娃跌倒致死,好心幫忙的陳同學被判要賠償百萬,高等法院的判決,引起軒然大波,殘障立委徐中雄今天出面,大罵法官來自黑暗星球,傷害社會「助人」的價值觀,徐中雄也強調社會欠陳同學一個道歉,他願意捐錢幫忙陳同雄,付這筆賠償金。

    駕著柺杖一鞠躬,立委徐中雄向陳同學致謝。

    再度鞠躬,這次則是道歉,從小罹患小兒麻痺,徐中雄說他一路走來,都是靠旁人的幫忙扶持,對於高等法院處罰陳同學的善心,徐鍾雄大罵莫名其妙。

    為了肯定陳同學的行為絕對沒有錯,除中雄承諾,他要捐錢幫忙賠錢。

    不讓法院判決,製造社會冷漠,徐中雄用身心障礙者的身份出面喊話,肯定陳同學,也要喚起幫助人永遠是對的價值觀   
    ==================================================
    立委出來講話這一幕  以及這篇報導
    讓我哭了 
    其實  還是有許多有力人士是願意站出來支持陳同學的
    立委的鞠躬道謝及道歉
    將讓顏家人以及來自黑暗星球的法官情何以堪阿
    令人唾棄的行為卻要讓同是殘障的立委出面道歉及道謝
    顏家要陳同學一個道歉
    那顏家除了對陳同學表達無盡的感謝之外
    是否也要為陳同學因愛而黑暗的未來
    慎重的道歉呢?
    陳同學為此事所受的內心煎熬
    又需要多少顏兄口中所謂的公道
    才得以平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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