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都不選
愛人 愛對方卻得不到對方相同的愛 很痛苦
被愛 無法愛上對方又因一直受對方的愛 而得承受良心譴責 也很痛苦
這兩種都不是平等的關係 所以我都不選
其實 被愛 未必會快樂 ==
之前我遇過幾次 初時覺得還是能繼續友誼吧 儘管實在無法愛對方 至少也能對對方付出友誼 所以對方應該也能接受吧
但事實是 隨著時間的增加 對方往往會由’無怨無悔地奉獻’變成’希望得到相同的回應(愛情)’
比較消極的 就是整天愁容滿面 唉聲嘆氣
比較積極的 就是想插手我的交友圈 防堵其他異性朋友
無論哪一種 都令人不愉快 我對對方同時形成的的愧疚感與不滿情緒也會交織成一種矛盾的心情
所以 後來再遇到這種事 長痛不如短痛 絕對劃清界線 不再認為還能繼續做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