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 被通緝的性侵犯公布個資

立法院三讀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外界稱為白玫瑰法案,條文規定,從明年開始,只要是被通緝的性侵犯,警方不必限於個資法,可以公佈性侵犯的姓名還有照片,跟活動範圍,而要是檢察官認定這名性侵犯再犯的可能性很高,可以強制將他送醫治療。

  長相斯斯文文,他是性侵累犯,前年假釋出獄,但不到一個月,竟然又再度犯案,在西門町連續性侵女大學生,光是有紀錄的,就有7名被害人,這麼可怕的惡狼,連他的媽媽都認為,兒子生病了,就算連媽媽都覺得他罪大惡極,但是法律還是保護他,不能公佈他的資料,也不能讓他強制送醫。

  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台南,有兩個性侵的惡狼,專門鎖定騎機車的落單女生下手,挾持女生到偏僻的海邊,不但性侵還毆打對方,雖然人已經被警方抓到了,但是因為個資法,這兩惡狼必須要馬賽克,沒有辦法公佈他們的長相跟姓名,不能提醒其他女性注意。

  這些情況,以後不會再發生,立法院這一槌敲下,白玫瑰法案三讀通過,從明年1月1號開始,凡是被通緝的性侵犯,警方都可以公佈他們的資料,包括姓名照片活動地點,而民國95年6月30號前出獄的,有性侵前科的更生人,只要檢察官認定他有再犯的可能,就可以將他強制送醫,這個法案的通過,不但能避免性侵色狼再犯,還可以保障婦女權益,讓他們不受色狼威脅。

公布個資都不足以懲罰這些人
  • lunlun87的話:
    (恕刪)

    江宜樺也表示,社會團體雖有將化學去勢入法的要求,但是從醫學證據來看,化學去勢對預防性侵害沒有良好功效,因此這次修法沒有納入。他說:『(原音)到目前為止衛生署是有表示,醫學上面證據顯示,化學強制治療對性侵犯的預防並沒有必然成效,也就是他們之間沒有很好的因果關聯,很可能這樣做,只是侵犯了受刑人,但是對於我們要達到的目的並沒有幫助,所以在這次修法裡面並沒有納入。』

    (恕刪)

    意思是
    因為化學去勢不但沒功效
    還"侵犯了受刑人"
    所以不納入?
    不懂這個邏輯耶
    這些侵犯別人的受刑人 不是才該被侵犯?

    -------

    轉貼---所謂「化學去勢」,其實和我國古代的「宮刑」有別,並不是「閹割」性侵犯,而是透過周期性的藥物治療來抑制性侵犯的性衝動。「化學去勢」只是俗稱,正確的名詞應為「性衝動藥物治療」,定期為性侵犯罪者注射藥物,以減少男性荷爾蒙分泌,抑制性衝動,但不會影響性能力。

    請問化學去勢侵犯那些壞人甚麼???

    對啦~壞人侵犯好人都沒關係就是了

    在台灣的壞人都享有很高的權利

    難怪壞人越來越多越來越多

    真的是笑死了!!!!









  • 這各應該早就要做的事情
    還要等到明年......=.=
    電視新聞要每天放她們的照片
    提醒大家
  • 公佈個人資料有關係嗎   根本就無所謂吧   大陸的隨便一個刑法  就是要處以死刑的
    還不是一大堆的人在犯罪  還是處死刑比較好啦
  • 公佈了但多少人會注意?
    通緝犯不會化妝變裝嗎?

    有些國家都已經通過化學去勢.........
    台灣還卡著.......

    那些人都沒想過通緝犯危害到別人......
    替他們坦護甚麼?! 真是不懂!
  • 公佈那種東西對於通緝的性侵犯來說根本就沒有多大的用處吧
    在說了  我個人是覺得隻錢有新聞報導說  有一國家  對於性侵犯都是使用化學去勢的懲處
    我覺得那個東西比死刑好用多了   大家推行吧!連署吧!為了保護我們女性同胞的安全
  • 公佈+去勢  還要定期追蹤避免有人跑去整形了一直希望能比照新加坡制度走鞭刑路線.........
  • 我很懷疑這樣有多少效果ㄟ

    嚴法才能治惡徒

    我覺得 處鞭刑 或是去勢

    才是殺雞儆猴的辦法

  • 這本來就應該要的
    很奇怪耶
    為什麼就會有這種人
    所以公佈被通緝的性侵犯個資是正確的
  • 這種方式早就要開始實施了~
    到現在才這樣做只能算是亡羊補牢~
    希望這樣可以遏止那些帳著人權就為非作歹的人收斂一些
  • 我個人認為

    爲啥不去勢咧?

    只因為這些犯人都有人權嗎?

    那些**團體怎不想想當這些罪犯在犯案的時候  就已經是侵害到另一個人的人權

    那憑什麼還能擁有人權阿= =
  • 雖然覺得沒什麼用處
    不過有比沒有好    唉~~~~
    還有........為什麼一定要等到明年才公佈呢?
    應該一通過就要公告出來了呀!!
    還有要去哪裡查詢??
  • v.i.u的話:

    ~慧慧~的話:
    我比較贊成化學去勢
    =====================
    +1
    不單單要化學去勢
    還要每一個月就公布性侵犯的照片個資
    是每一個性侵犯,不只是被通緝的!
    照片個資要很清楚,不要害到長得相像的,或姓名很像的無辜民眾

    ******************************************

    化學去勢太便宜性侵犯了

    即便他自己不行,

    還有性道具可用。

    我覺得公佈照片個資外,

    再仿效新加坡打 10鞭 就好

    累犯加重鞭數,
    才能殺雞儆猴。
  • 我也是認為除了公怖以外
    還要再加化學去勢
    不然每次都一而再再而三的犯案
    誰想當那下一個犧牲者??
  • 有公佈比較好...不過好像還是不足以防範那些人犯案耶...我覺得最好的是捉到後全部閹了比較好.....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