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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不實擬連帶賠償~部落客寫推薦文或心得分享.你認為需要負連帶責任嗎?

剛看到這則新聞

立委提案:部落客薦證不實 須連帶賠償

贊成的人認為...不少部落客是收錢幫廠商做廣告.刻意誇大產品效果.吸引消費者購買.有誤導嫌疑
反對的部落客認為...只是寫出分享心得.也許是自己覺得有用才分享的.覺得不應該負連帶責任

各有各的立場
也有道理

大家覺得...部落客寫推薦文或心得分享.需不需要負連帶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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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提案:部落客薦證不實 須連帶賠償

部落客為產品寫薦證文,常引發網友瘋狂跟隨,卻也不時傳出消費糾紛,未來這些部落客要注意了!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明天審查公平交易法修正草案,立委提案針對收取廠商報酬的部落客,只要薦證代言不實,必須負起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但能證明沒拿到廠商報酬則不適用。

此外,國內三大鮮乳業者同時漲價,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雖已對業者罰款三千萬元,但外界質疑政府罰得不痛不癢。因此國民黨立委丁守中提案,提高廠商涉及聯合行為的罰鍰上限,從二千五百萬元調高為年營業額的十分之一。

部落客代言爭議時有所聞,國民黨立委羅明才、江玲君等人提案指出,愈來愈多部落客在網路上發表文章,推薦某些特定產品,美其名為個人心得分享,實際上可能獲得廠商贊助,或有相當的對價關係,而形成類似網路廣告代言人的形式。

立委強調,這些行為應受公平交易法規範,才足以保護消費者。而廣告薦證者若有虛偽不實,也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但能證明未獲報酬或贊助等對價關係,就不適用。

此外,國民黨立委趙麗雲也提案,目前規定不論「名人」或「素人」(一般民眾)代言不實,都必須負連帶賠償責任,但路人、素人可能被利用而不自知,或根本沒收報酬,以相同標準究責並不公平。因此她認為,薦證者的連帶責任,應只限「名人」。

公平會官員表示,未來會朝部落客「賺多少賠多少」、符合比例原則裁罰的方向修法。

此外,為有效懲處業者的不法聯合行為,丁守中等人提案將聯合行為的罰鍰上限,提高至業者年度營業額的十分之一;由於聯合行為難以追查,參考美國「寬恕政策」(俗稱「窩裡反條款」)及汙點證人制度,鼓勵聯合行為參與者,出面檢舉其他業者並協助調查,以獲得減輕或免除懲處的「寬恕」待遇。

官員說,支持立委重罰聯合行為的提案,也要讓「寬恕政策」成為查緝聯合行為的利器,目前傾向讓第一家轉當汙點證人的業者不罰,但會排除「主謀者」,也研擬避免讓檢舉人身分曝光的配套措施。
  • 我認為需要連帶負責~~

    因為網路就公開的~被人搜尋到就會對閱讀完的人有所影響力~

    話說~我有時候蠻想把自己用過的產品寫下記錄~ 分享給別人的
    現在都不大敢了~~XD

  • 我個人非常贊成這個提案
    部落客推薦寫的廣告文 有些甚至比藝人代言廣告賺得多
    憑什麼他們不用為自己推薦的東西負責?


  • 我也覺得執行會有困難
    但是我很期待這項政策啊
    因為真的很多人都睜眼說瞎話
    有的東西明明我身邊一票人都說不好用
    可是就是有知名部落客就說好啊好啊那個好!
    都不知道是他們真的那麼好相處
    還是我這邊這票人比較難伺候

    可是像其他人說的
    我希望可以跟電視上面一堆做成節目形式的廣告一樣
    那些藝人啊 通告臨時演員
    都在那邊誇大不實
    應該要重罰
  • 只要有商業行為就是要負連帶責任跟繳稅
    否則開店做生意的豈不都是傻子?
    部落客有吃有拿一天到晚旅遊玩樂寫分享文
    享受福利的同時也應該付出相對該付出的義務
  • 嘿水晶的話:
    公平會官員表示,未來會朝部落客「賺多少賠多少」、符合比例原則裁罰的方向修法。
    ----------
    所以一定要有影響力的囉∼∼?
    =====
    有可能
    而且會牽涉到廠商給部落客多少錢
    問題是這點也很難查吧
    雙方可以都沒有商業行為
  •  我贊成這個提案

    畢竟拿錢做事的一定都是也好的一面
  • 管太多!
    就是有人相信部落客句句屬實,才有廣告和心得文找上部落客
    你會相信電視上的廣告是真的?句句屬實嗎?

    做人還是要有點基本判斷力
    你選擇相信
    事後卻要怪罪推薦人?
    這因果關係有點奇怪
  • 感覺還不錯  這樣比較會寫得含蓄點
    要不每個產品都說的天花亂墜 
    沒有一樣不好用的  真的很誇張
  • 連帶賠償應該在執行上有很大的困難吧!

    不過這樣至少會讓收錢寫文章的部落客收斂一下.

    我想消費者也要多吸收一些正確的知識 不要被牽著走..

  • cutekitten1020的話:
    有收錢幫人寫推薦文當然要負連帶責任
    不然隨便寫寫都不負責任
    要如何讓相信部落客的話去買的人相信
    =====
    我買東西前也常常會先上網查評價跟使用心得
    覺得如果大多數人說好用我才會買
    所以也希望部落客們的分享是真實的
    而不是因為收錢而刻意誇大產品功能
    這樣會有上當的感覺

  • 嗯...很多都是為衝人氣放美圖推薦
    有的是拿錢的

    太多只寫正面不寫負面....
  • 剛看新聞

    初步通過了...
  • 默塵語的話:
    同意~
    不過只限於有廣告贊助的
    因為如果只是素人單純推薦自己好用的產品就要罰的話~未免過當
    這樣還有誰敢寫心得文呀??
    ======
    其實這個部份要如何認定也要訂出各標準
    或是要用照片來證明
    相信真的很棒的體驗應該不會被認定為廣告文才是
  • 我覺得需要負連帶責任,
    因為很多人是拿錢說好話,
    不好用的都被她說的天花亂墜,
    但我不敢奢望這處罰功效有多大,
    因為推薦不實界定很模糊吧
  • 這樣很好阿,有些工商產品被寫的像神丹妙藥毫無瑕疵~


    一整個騙很大不用錢= =


    然後部落客在家裡開心的數鈔票,我們這群消費者就得心酸的在家裡看的那些難用的產品嗎?

  • 荒雲棋子的話:
    這樣很好阿,有些工商產品被寫的像神丹妙藥毫無瑕疵~
    -------
    購物台也是這樣

    之前我媽買過一個產品

    說有多神奇

    結果使用後覺得沒什麼效果
  • 梓米的話:
                         
    就和藝人代言產品一樣啊!
    =====
    對呀
    其實不少部落客的影響力不亞於藝人
    像之前花猴很有名
    很多人也是相信他的文章去買東西
    沒想到是這樣
  • 我覺得推行這個法案很ok啊
    有些部落客會這麼擔心
    應該是內心知道自己多少有些在睜眼說瞎話吧
    而且只針對有收廣告費的部落客
    我覺得這並沒有什麼不對
    一般明星代言也是要負連帶責任
    為什麼部落客就不用
    紅一點的部落客 廣告費真的也是嚇嚇叫耶
    好不好用是見仁見智那是沒話說
    可是連用都沒用就造假 
    這樣一般人怎麼可能辨別的出來
    小小的規範一下也是防止這樣的事情再發生吧
  • 馬上刪掉
    馬上刪掉
    贊成通過
  • 橘色系列的話:
    個人也是很贊同!!畢竟近年來部落客的創作分享導向趨於商業化.利益化
    非當初以純粹分享體驗為出發點...
    既然絕大部分已有人先犯規.想當然必須重新擬定遊戲規則(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也沒辦法)
    如果為原創分享文.我想也沒什麼好擔心.因為大家會分辨是非
    會擔心會不贊同的我想有部分因該是做賊心虛吧!
    =======
    我覺得有規範
    也能多少剔除一些商業掛鉤
    當然大家還是很愛看好的部落客分享
    減少踩雷的機會
    這點來說是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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