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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7天閃離 為1千元持槍互轟

高市一對姊弟戀男女跨越年齡障礙而結連理,

婚後不到7天就離婚,離婚又同居在一起,

18日卻為了一千元而翻臉,持空氣槍互射

真嚇人

吵架就拿槍互射

離婚還繼續同居

兩人到了警局還繼續互罵

真是一對驚世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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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7天閃離 為1千元持槍互轟

更新日期:2011/09/21 04:21

〔自由時報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真是一對驚世冤家!高市一對姊弟戀男女跨越年齡障礙而結連理,婚後不到7天就離婚,離婚又同居在一起,18日卻為了一千元而翻臉,持空氣槍互射,楊男胸部受皮肉傷,李女左手腕遭鋼珠射進骨頭,疼痛難耐而就醫,兩人昨被逮後還互控,雙雙吃上槍砲、殺人未遂官司。


警方調查,28歲男子楊宗穆(有妨害兵役前科),與大他兩歲的李姓美容師,去年不約而同到醫院看病,雙方越看越對眼,意外譜出戀曲,李父見楊男細心照顧女兒,一口答應將愛女許配給他。


今年初兩人結婚後,李女發現楊男找不到工作,又愛打電動,常向她要錢,即不時酸他「吃軟飯」,兩人為錢事而吵鬧不休,不到7天就離婚。


楊男說,當初曾向岳父承諾,會好好照顧她,雖然兩人離婚了,但想到這段承諾才會「離而不棄」,繼續同住一個屋簷下。


警方指出,兩人同居時仍常吵架,18日凌晨,楊向李女要一千元,李女又指他吃軟飯,一番冷嘲熱諷後,兩人激烈口角,李女火大,持瓦斯鋼瓶空氣槍,朝楊男胸部連開兩槍,造成他胸部兩處皮肉傷。


楊男挨槍後上前奪槍,氣憤地以槍柄敲擊李女後腦勺,再射擊她的左手腕,鋼珠貫穿深入骨頭,李女連日疼痛難耐,前晚忍痛就醫開刀取彈,警方獲悉趕到處理,十全派出所警員昨逮獲楊男,將他帶回警局偵辦。


警方在兩人同居處,起獲瓦斯鋼瓶空氣槍一把、改造子彈兩發等物,初步鑑定空氣槍具殺傷力,兩人則互控對方開槍傷人;李女辯稱右手萎縮,無法握槍射擊,是前夫擦槍走火而誤傷自己;楊男反辯前妻開槍打他,他奪槍發生拉扯,是李女擊中自己的手腕。

  • 修女的話:
    現在的人太容易就輕言一輩子的誓言
    所以就會過的這"精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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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覺得現代有些人還真是把婚姻當兒戲

    結婚沒多久就離婚

    然後又想起當初的誓言?
  • 我覺得記者寫的比較誇張耶....
    兩歲..跨越年齡障礙????傻眼...
    不過如果不適合就早一點分開也好啦....
  • 水欣舞的話:
    我覺得記者寫的比較誇張耶....
    兩歲..跨越年齡障礙????傻眼...
    不過如果不適合就早一點分開也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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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覺得兩歲還好呀
    要找自己喜歡又年紀一樣的不一定這麼剛好吧

  • v.i.u的話:
    行雲流水的話:
    這二個人當婚姻是兒戲
    更恐怖的是還拿空氣槍互轟
    真是一對可怕的男女
    ===================
    幹嘛不拿真槍互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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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i.u的話:
    行雲流水的話:
    這二個人當婚姻是兒戲
    更恐怖的是還拿空氣槍互轟
    真是一對可怕的男女
    ===================
    幹嘛不拿真槍互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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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二個愛得火熱 就連離婚了還要同居
    但相對的也打得兇狠 如果拿真槍 以後恐怕就沒戲可以唱 也沒機會可以互相打鬥了吧
  • 還沒死的鬼的話:
    高市一對姊弟戀男女跨越年齡障礙而結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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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2歲而已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嗎??

    我還以為像是小鄭和莉莉那樣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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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本來也以為差個10多歲以上

    也許他們吵架時互相對對方說了不太好聽的話

    激怒了雙方

    才會拿槍對射吧
  • 彩虹仙子的話:
    真是一對驚世冤家阿
    因熱戀而結婚
    也不清楚雙方的個性
    當然通常都是沒有好結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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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真如報導中所說

    李女發現楊男找不到工作,又愛打電動,常向她要錢,即不時酸他「吃軟飯」,兩人為錢事而吵鬧不休,不到7天就離婚

    本來就已經做對了

    不知道男子後來又如何再次打動芳心?
  • 高市一對姊弟戀男女跨越年齡障礙而結連理,

    婚後不到7天就離婚,離婚又同居在一起,

    18日卻為了一千元而翻臉,持空氣槍互射

    真嚇人
    ===
    好可怕
    拿槍互射
    太危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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