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拒開門救人 燒炭女成植物人...=..=|||

新北市板橋有個楊姓女子,日前在租屋處燒炭輕生,她的媽媽覺得不對勁,打電話請房東幫忙開門,沒想到房東跟她說,先拿出證件再說、也拒絕開門,四個小時後,媽媽找警察幫忙,但已經來不及,女兒現在成了植物人。


楊媽媽的眼淚停不下來,指控都是冷血的房東不肯幫忙開門,她才沒能及時救出燒炭自殺的女兒,導致女兒現在陷入重度昏迷,成了面無表情的植物人,拿著女兒的照片,楊媽媽說,28歲的女兒眼睛又大又漂亮,平常很愛笑,雖然沒什麼朋友,但是家人關心疼愛,還有兩隻心愛的狗狗陪伴,但是前一陣子女兒卻因為跟男朋友分手、又碰上祖母過世,再加上兩隻狗狗被附近發生的火警濃煙嗆死,一下受到三重打擊得了憂鬱症,事情發生當天女兒突然關機,楊媽媽就已經覺得不對勁,沒想到打電話請房東幫忙開門卻得到冷酷的回應。


整整四個小時開不了門,才沒能及時救出女兒,被指控的李姓房東事後雖然打電話道歉,但還是不認為自己有錯,這樣的回答不違法,但是卻不通情理,看著女兒以前開心慶生的照片,楊媽媽心都碎了,質疑這個房東為什麼就不能多幫個忙、救人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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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租屋處燒炭輕生, 房東比她媽媽更難過吧!! 自己的房子莫名其妙就變凶宅, 真得很倒楣?

女子的媽媽打電話叫房東開門, 當然要先確認對方的身分, 要不然開了之後莫名其妙的又被告侵入, 不是很倒楣嗎?

在房子承租期間房東開門也要會同管區警員或里長, 要不然就是違法侵入, 房客門關起來, 要幹嘛就幹嘛,

房東不能干涉和管理對方, 只能要求對方搬走; 這則新聞是怎樣, 現在連房東都有義務要照顧房客了!!

而且現在很多房東又沒有和房客住在一起, 會不會太過分了啊!!
  • 我認為要自殺就不要怪任何人
  • 不懂為啥要怪前房東不通人情?? 

    他是最莫名奇妙的受害者吧

    房子不是他的 你希望他能做什麼呢?

    --------------------
    但是他也可以幫忙聯絡新房東吧!!
  • zxzx的話:
    ...
    人生不能只顧賺錢不顧道義啦
    不要討論房東該不該照顧房客
    今天開店賣小吃都不能為了貪便宜害人吃了三十年塑化劑吧
    ===============================================
    人心難測

  • 黃老諧的話:

    剛好我也是個房東

    如果我的房客發生類似狀況

    我會讓大樓管理員跟我一起去開門

    沒事的話

    至少有個人證

    跟房客道歉應該可以獲得諒解

    但萬一我置之不理

    真的讓房客出意外的話

    我想

    房子成為兇宅

    是我最不擔心的事

    而害殘一個人

    或害死一條人命

    肯定會讓我自責一輩子

    **********************************

    +1

    開版的意見雖說有理,

    但思考角度未免過於僵化。

    解決事情的方法有很多種,

    緊急狀況下怕被反控入侵的話,

    也可以請楊母簽立切結書,

    結果也不至於這麼糟糕。

  • 還沒死的鬼的話:

    但是他也可以幫忙聯絡新房東吧!!
    ========================

    是有規定買賣房屋 交易雙方都該保留對方電話嗎

    根本就是陌生的買賣方而已 為什麼硬要算他一份??.. @@"


     
  • 這樣的事情都很難說的   我為覺得現在有很多的年輕人抗壓力真的是很低 

    有什麼樣的事情是不能夠解決的  要這樣的傷害自己   讓愛自己的親人和朋友傷心難過

    你應該不知道吧  現在台灣有很多在安寧病房的病人  有很多人都會想要好好的活著 

    不想要受病魔的侵占  你可以健康的活著  卻要尋短  人的壽命60~80年 並沒有很長耶
  • 這則新聞的責任挺難釐清的,該大樓的警衛室連絡的是前屋主,
    前屋主已經將房子賣出去,但是警衛室的連絡人卻未更換連絡人,
    唉....
    新聞標題害人!
  •  這位媽媽很奇怪耶!
    自己的寶貝女兒在屋內已經有危險...不是應該馬上通知警察或消防隊或是鎖匠來嗎!?
    硬是拖了好幾小時才破門而入~真是想不透耶!

    就像之前不是也有人要在家自殺,就跟網友說...
    網友幫忙報警後警察也是趕去破門救人呀~

  • 黃老諧的話:
    懶得取

    感謝你的提醒


    的確

    這世上什麼事都可能發生

    所以一定要找個證人陪同

    自己就冒冒失失地去處理

    到時候真有可能百口莫辯


    不過

    以我來說

    房客想栽我什麼贓的機率是微乎其微啦

    ------------------------------

    這不是栽不栽贓 和有沒有人證的問題
    是有沒有非法入侵

    還是說我找個鎖匠或我本身是鎖匠
    想進去你家參觀參觀
    只有找個人證陪同證明我沒偷東西就沒事了?

    而且照理說房東不應該留有備鑰
    再此奉勸外出租屋的女生
    入住第一件事就是換門鎖
  • 就算請媽媽簽切結書,他女兒要告房東的話,也是告的成的
    因為女兒已經成年,媽媽是無法代表女兒

    這種事情本來就應該先報警
    很多房東不一定留備鑰的,更何況還找前房東
  • 黃老諧的話:
    剛好我也是個房東

    如果我的房客發生類似狀況

    我會讓大樓管理員跟我一起去開門

    沒事的話

    至少有個人證

    跟房客道歉應該可以獲得諒解

    但萬一我置之不理

    真的讓房客出意外的話

    我想

    房子成為兇宅

    是我最不擔心的事

    而害殘一個人

    或害死一條人命

    肯定會讓我自責一輩子

    =============================

    +11111111


    其實我覺得舊房東有他自我保護的立場

    女房客的母親的立場想起時想法單純就是有鑰匙開個門是輕而易舉的事她女兒也許會得救

    立場不同所以想法也不同

    如果相同的事發生在舊房東身上   

    他會不會表示"是我沒帶證件證明關係是我沒第一時間報警跟房東沒關係"    無解@@


    不過這女孩真的令我好同情

    如果這三件事同時發生在我身上我真的會痛苦到不知如何是好



    不過版主發文有怪怪的地方

    自殺女生是成植物人她還活著呢

    房間是還沒有成為凶宅喔
  • 其實應該是找新房東ㄅ~
    管理員不知房子已經易主.所以還是找前屋主..但是前屋主早已沒有鑰匙了..
    這位媽媽也很離譜..女兒在房子內自殺..寧願乾等4小時..不會找鎖匠來開門嗎?
    她真的是那位女生的媽媽..為了要救自己小孩.事後若要追究怎可擅自進屋都是情有可原的~
    怎麼這麼不會變通呢~?事後再來怪罪..該怪的應該是那個新房東ㄅ~他沒有去管理處更新資料所以管理員也不知道
  • 房東會不會不在附近...

    我覺得
    自殺本身就是錯的,

    那個媽媽恨房東也沒用...

    如果真得那麼急,直接找警察破門而入就好...

    何必等那4hr...不過人生就是有那麼多"早知道"..

    人家房東也是辛苦賺錢買的房子,

    還好沒死成,如果害人家房子變兇宅= =

    你要怎麼賠人家呢??




  • 飛飛的話:


    開版的意見雖說有理,

    但思考角度未免過於僵化。

    解決事情的方法有很多種,

    緊急狀況下怕被反控入侵的話,

    也可以請楊母簽立切結書,

    結果也不至於這麼糟糕。

    -----------------------------

    楊母首先要先證明是親生母親
    就算是 也不少告親生母親的案例
    何況是房東?
  • 都是別人的錯!!
    都是別人的錯!!
    濱崎兔的話:

    恕刪...

    不過版主發文有怪怪的地方

    自殺女生是成植物人她還活著呢

    房間是還沒有成為凶宅喔

    ------------------------------------------------------------------------

    我沒有說那個女生自殺成功導致租屋便凶宅

    看了這則新聞, 只覺得自殺女生的媽媽一直癥結在
     
    " 如果房東早一點去開門, 就能及早發現, 她的女兒就不會變植物人了 "

    房東也有自己的生活, 也有自己的工作, 出租個房子給人, 難道還要照顧她的生活起居時時關心嗎?

    如果房東在的地方籬租屋處有距離呢? 如果房東那個時候剛好有事沒辦法聯絡的上呢?

    我個人覺得, 自殺女生和她媽媽之間的親子關係有問題, 媽媽應該檢討為什麼她女兒不將心事跟她說

    當她擔心女兒無法承受生活得那些傷心事, 媽媽可以過去陪陪她或是要女兒回家裡住一陣子

    而不是事情一發生, 請警衛打電話給房東要房東來開門, 房東又不認識她, 說開就開嗎?

    而且房東也不應該有所謂的 "備份鑰匙" 在身邊, 在租任期間, 如果租屋者有問題, 房東應會同管區警員請鎖匠開門

    人命很重要, 但要救人要用對的方法, 我覺得那位媽媽在事情發生的當下應該請警衛打電話給警察!

    而且也不應該在事情發生了, 將女兒燒炭變植物人這件事怪罪到房東不開門查看上!
  • 飛飛的話:
    黃老諧的話:

    剛好我也是個房東

    如果我的房客發生類似狀況

    我會讓大樓管理員跟我一起去開門

    沒事的話

    至少有個人證

    跟房客道歉應該可以獲得諒解

    但萬一我置之不理

    真的讓房客出意外的話

    我想

    房子成為兇宅

    是我最不擔心的事

    而害殘一個人

    或害死一條人命

    肯定會讓我自責一輩子

    **********************************

    +1

    開版的意見雖說有理,

    但思考角度未免過於僵化。

    解決事情的方法有很多種,

    緊急狀況下怕被反控入侵的話,

    也可以請楊母簽立切結書,

    結果也不至於這麼糟糕。

    ~~
    +1
    我看完新聞只有想到
    哈哈活該你不幫忙(不管是開門或是聯絡新屋主)
    現在房子變兇宅了

    不過那媽媽也很怪為什麼一開始不直接報警
    若是警察打給房東結局會不會不一樣了

    不過千不該萬該的是那女兒
    讓白髮人送黑髮人
  • 13螺旋先生

    你當房東

    女客八成會想要馬上換鎖

    但我的房客

    尤其是女房客

    還特意問我需不需要備份鑰匙呢
  • 我也是房東,如果遇到這事,我會馬上請管理員,或是警察跟我一起去,至少有第三人證~因為如果真的有人要自殺,總比自己房子變兇宅好吧!~

  • 這麼房東也太過分了點吧~他是想要幹嘛~~
    一條人命ㄟ~只因為時間來不及~~居然害人家變成植物人了~

    要是早一點搶救~說不定那個女生還活活潑潑的~
    他的媽媽好可憐喔~~我覺的房東要付點責任....
  • 老諧說得沒錯
    但我也不認為房東要負什麼責任
    這純粹是每個人處事態度的不同
    老諧是寧可自己白跑一趟或寧願是誤會一場
    也要幫這個忙的房東
    而新聞裡這個房東
    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你說他心腸狠不肯救人嗎
    其實也不是

    養了快30年的女兒變成植物人
    這個媽媽會怪罪房東 是可以想得到的
    她因為太傷心
    所以也無法去想到
    這整件事的事由
    其實是因為自己女兒可能抗壓性太低
    或者是
    身為家人的他們過於疏忽
    沒有察覺到女兒心裡已經生病了
    導致悲劇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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