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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涵碧樓害慘了~還告客人~太誇張!!!!!!!!

就在大前天!!!!
因為收到了一張法院通知書,因為未投遞成功,故要去警察局領單子
我心想到底是甚麼啊??
我這人平平淡淡過日子,沒犯過法,沒上過警局,為何有這種單子啊??
如果說是詐騙也不可能,因為那就寄放在警察局!
晚上去警察局領單子時,打開一看,
上面寫著南投地方法院的出庭通知書,要我當證人??
我傻眼!!!!!甚麼嘛!!!!!
往下一看,是我以前A同學的名字,旁邊寫著偷竊???
我一頭霧水!!!!因為已經和很久沒有跟A同學聯絡了!!!

他是我國小跟國中同學,當時也沒有到很要好,畢業後也沒有聯絡,
到了我大學時期,在家附近的咖啡廳打工,
當時A同學也在那打工,才又碰面,在打工時期是還蠻好的,
我們咖啡廳的大家感情都很好,過得很開心~
但其實在大學畢業後咖啡廳沒做了就也沒什麼聯絡了~

因此收到傳票時,
說真的覺得很奇怪又很生氣,不知道到底發生甚麼事,
也不知道為何會牽扯到我??我真的簡直是氣炸了!!!
還要我去到警局領東西,還要上法庭耶!!
關我甚麼事阿???????我名聲都毀了我!!!!

故撥電話去詢問書記官,當下的我太震驚又太生氣,
我被生氣沖昏頭,故對書記官很抱歉說話沒有修飾
我問書記官說到底是發生甚麼事,要我當證人????
我甚麼事件都不知道耶!!!也很久沒有聯絡啦!!!
書記官說:""是因為法官覺得你需要出庭才會傳你啊!""
我說:""那也要讓我知道發生甚麼事吧!!!!
我不但很久沒跟他聯絡也不在他身邊如何證明他沒偷竊呢?""
書記官說:""出庭是人民的義務""
我說:""但我說那我也要知道事情原由吧!我是一頭霧水耶!""
書記官才說是因為A同學在涵碧樓發生事情,被告偷竊,才要傳你們,
於是氣昏頭的我說:""若是真的有偷竊應該就抓去關啊?為甚麼還要傳我們呢?莫名其妙!
我怎麼會知道他有沒有偷竊呢如何證明呢?""
(當下我真的是太震驚,又氣炸,才這樣說話的..........................)
書記官就說是因為沒有證據物證證明他偷竊,才會最後動用到人證,
我聽了傻眼!!!!!!!!!!!!!!!
what????????????????????????????????
沒有證據?????????????????????????????
於是我很生氣地說:現在法官是怎樣,沒有證據?????擾民嗎????



最後只好找咖啡廳同事出來吃吃飯聚聚
問一問其他被傳喚的咖啡廳打工同事知不知道是甚麼事,
因為有2位也被傳喚,
他們說去年很像有接到A同學的電話,要他們借錢幫忙,
我問說是為了甚麼事?他們說他也沒有講得很清楚,就很急的樣子,
但他們在上班也沒辦法去匯錢給他

於是我仔細回想,那麼多些日子都沒連絡,
去年有一次接到他的電話,
因為沒有他的電話,我還問說你是誰啊?他說他是A同學,
他問我在幹嘛?我說:""我在上班啊!幹嘛呀?""
於是他就說:喔,那沒事!電話就掛了!就這樣!

於是其它前同事都笑我很可憐
連話都沒講到怎麼就要被傳喚了
我真的是最衰的那個人!!!

大家也都不想問A同學是怎樣
我很不爽,也不想連絡他
於是我又被生氣沖昏頭
問到了他家電話,打給他媽
我說:請問是A同學家嗎?請問是發生甚麼事
為何我們3個人會接到法院通知書??
關我們甚麼事??
(口氣不怎麼好...........)
他媽媽也很驚訝為何會傳我們
於是我叫他媽媽出來跟我們解釋一下

他媽媽帶了一堆文件
想解釋給我們聽

話說當天由於A同學心情不好還跟家裡人吵架
故跑出家裡
聽他媽媽說因為畢業後上班壓力大吧
有時候會情緒不穩
的確,他以前在校成績蠻好的   (但我成績更好~~ XD)
也當過模範生  (我也當過啊~~)
他媽說可能是上班後跟以前不一樣,受到打擊
很容易會情緒不好

  • 這件事有印象看過新聞,
    只是沒想到會有這麼一段…嗯~來龍去脈,
    我覺得雙方都有錯,都有問題吧!
    難道不能合解嗎?
    也真的很少看到不以和為貴的服務業,
    版主也是倒霉,
    被牽連到。
  • 我也覺得版主朋友習慣很差ㄝ...

    好瞎唷~涵碧樓堅持提告也蠻扯的~~

    腳踏車應該是朋友騎一騎丟在不知道哪裡找不到所以才告偷竊吧??是嗎??那就賠償腳踏車的錢了事阿

    為何還要版主出庭~~真奇怪
  • 現在台灣真的很小題大做耶
    這種雞皮蒜毛的小事也要上新聞~"~
    然後飯店還要告客人
    若是我去法院
    我一定會跟法官說
    這種小事簡易庭處理一下就好
    有必要動用這麼多人馬嗎?
    是以為大家都很閒不用養家賺錢嗎?
    這像樓上講的
    他也沒真的偷了腳踏車?
    後來魚也付錢了
    (我以前待過飯店更扯!客人沒帶錢來住!我們還是讓他們入住!讓他們隔天領錢後再繳)
    這種事很好呀!我們飯店是小飯店但我們很相信客人
    一定要請蘋果大力報導這事
    我覺得連累到的人好多!
    浪費一大堆人的人力物力真不值得
  • 哈哈~你說的這個事情   我在電視上有看過耶  不會是你認識的A同學吧

    是說 你也真的很衰  因為就我認為  這樣的事情應該是只有飯店和當事人之間的問題

    怎麼會要牽扯出一堆的證人又沒有用處   而且證人還不是當天事發的那群人  

    而是以前的同學   這就已經有點扯了   說擾民事真的一點都沒有錯
  • 飯店本身太誇張
    而且這個本身要能定偷竊這個罪名也很奇怪>........<
  •                  
    版主不要只聽一方的講詞,應該聽另一方的說法
                               
    如果要怪,我會怪那位同學幹嘛打給我阿.........................= =
  • 其實蠻意外的,原以為一般服務業會以和為貴。看來真的如某樓所說的,很強勢!
    不過偷竊是公訴罪,我想妳朋友應該也沒想到最後會變成這樣吧。

    但真正倒楣的是版主吧,畢竟一整件事情都很莫名其妙的牽扯到妳。
    如果是我,也會忍不住上來罵一下,可以體諒∼呵。
  •  話說...你描述的事情我印象中有上新聞耶@@
    不就是前一陣子而已嗎???
    我印象最深就是點魚的那回事...
  • 版主你說的這件事,之前有上過新聞對吧~~

    話說回來,...
    你朋友的習慣不是很好,
    飯店服務業者應該以和為貴,以客為尊...
    而不是這樣子的處理態度....

    只能說你很無辜,被牽扯上這件事!!
  • tin310的話:
    真的假的~~~
    有上新聞喔!!!!!
    好瞎喔!!!!
    ***********************
    你有參與其中怎會不知有上新聞??

    冒昧問一下
    這篇是你打的還是轉貼來的??
  • 上班要扣全勤難免會情緒不好啦
    不過涵碧樓態度也太強硬了
    如果都 有賠償了
    還要告人
    會不會有點得理不饒人啊
    不需要這樣吧
  •  我覺得他多多少少算"對人"不對事
    一樣的情況
    如果發生在有錢人身上  涵碧樓一定會覺得:他不是故意的
    如果發生在窮苦人身上 涵碧樓一定不會客氣: 就是沒錢才要偷嘛

  • 修女的話:
    tin310的話:
    真的假的~~~
    有上新聞喔!!!!!
    好瞎喔!!!!
    ***********************
    你有參與其中怎會不知有上新聞??

    冒昧問一下
    這篇是你打的還是轉貼來的??
    ================
    對啊也太怪了吧有參予的人應該最了解情況 而且你是被害到
    怎會不知道有上新聞啊~
    是轉貼的嗎!?如果不是你不知道這情形有點扯
    甚至裝不知說好瞎喔!!ㄑ==感覺很假耶!
  • 你朋友習慣不好是事實

    借東西不歸回原位

    但是要不在場人出庭

    真也是很扯 無言

    若真有車馬費可以領

    順道到中部觀光一下好了
  • 我覺得版主的A朋友錯在先

    又遇上強硬的飯店

    不過畢竟不是當事者也很難斷定誰是誰非

    只能說無端牽扯到版主這一點比較衰


  • 涵碧樓想要求償費吧,賺更多的錢或讓這件事上新聞,打免費的廣告∼
  •  後~~我就真的重頭到尾都不知道這件事啊~
    還被人說假
    我真的是會昏倒
    不然我反映怎麼會那麼大勒
    完全一頭霧水的
    連新聞也沒看過
    跟他都沒連絡阿
    所以打給書記官的時候
    我說我跟他都沒連絡阿
    書記官說那是去年發生的事
    我心想:去年的事怎麼現在才傳我啊!!
    就算是去年的事
    我去年也沒跟他再一起阿............................


    現在心情有比較平復了拉~~
    就只能出庭阿
    等我出庭完再跟大家報告吧~~
    我也想搞清楚到底是怎麼回事!!

  •  我沒看過這新聞
    也不知道魚價是算兩的噎
    一盤兩千真的有嚇到我
    好險我不吃魚的@@"

    但看整個敘訴覺得版主朋友怪怪的
    尤其是借腳踏車這段
    中間大概有什麼細節,朋友媽媽沒說清楚吧
  • 看完你的文章
    我可以體會妳有多生氣
    再加上你又是飯店人員
    更能知道應有的態度
    不過法官也蠻扯的
    孩傳喚你
  • 你朋友的問題   應該有點大

    ----------------------------------------

    +1

    記得 n 年前去飯店蒸條魚   要兩三千元  一瓶啤酒200元

    如果荷包有限   可以選擇到其他的地方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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