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格寫文糾紛!!!



相信今天晚上有看新聞的大家都有看到
某個女網友在拍賣上購買鞋子
之後因為瑕疵的問題
賣家服務可能不是很理想

所以女網友在部落格上寫了一篇文章
最後寫上“不推”
之後被賣家留言文章影響到他們的生意以及信譽
甚至還延伸出可能會提告的部分

我自己也是那種很直接的人
我自己當然也有部落格
對於試用後的產品若不甚滿意我會針對使用時的情形
去實際描述

畢竟若是不好的東西卻要違背良心去陳述
那何必寫部落格

我自己倒是覺得女網友這麼做沒有錯
反倒是店家或許該檢討為什麼女網友會這樣寫文章告訴大家
但另一個情況是當女網友是刻意毀謗店家的時候
那當然就是女網友的不對了

不曉得大家對於部落格寫文章的真實性有什麼看法?
  • 因產品而有牢騷文,就是論事很OK 啊@@
    但若是刻意攻擊,這就可能會吃上官司
    以毀謗來起訴,

    總而言之,就是所謂的自由心證 !!!
    言論自由,是以不傷害他人為前提  
  • 我覺得現在的賣家都很不能接受除了讚美以外的意見

    像現在的拍賣  雖然說有評價可以用

    但是只要填普通或負評  都會被賣家要求更改評價成良好

    若是不改 賣家也會同樣給買家負評

    很多時候一些超級大賣家  y拍還會幫忙刪掉負評咧

    現在客戶反應自己的意見  好像都變成不應該一樣  還要擔心被告的問題
  •  如果是事實當然要告訴大家啊~
    那個店家若不知改善,還這樣那誰還敢和他購買啊~
    快把名子PO出來吧~
  • 好餓喔現在~*
    好餓喔現在~*
    很多時候一些超級大賣家    y拍還會幫忙刪掉負評咧
    =============================================
    有時候跟本是賣方自己的疏失,還敢給買方報復性負評

    他們自己還會先聲奪人找上奇摩,奇摩人員為了「公平起見」也只好一併刪除雙方的負評。

    這種情況下給賣方負評是為了警惕對方,以後必須處裡更謹慎。

    如果對方是跋扈的大賣家,負評更能警惕往後跟他交易的買方,以供參考。

    證據都被刪光光了,這樣對我們這些百姓根本不公平啊
  • 大家還記得本網站以前的爛店開罵嗎
    被列就基本上被指涉是爛店了
    店家初看到就不爽到一把火上來
    再看到一堆網友回應

    氣急攻心
    一定告的啦



  • 那賣家我覺得蠻有人氣的
    不過我是沒有跟他買過東西啦
    賣家都親自下去當麻豆

    哈哈如果真的想知道去查一下新聞
    新聞還帶大家去瀏覽他網拍
  • 她只是分享她買東西的心得

    如果她一直稱讚賣家

    相信賣家也不會給他折扣會表揚她吧

    只是她剛好遇到不好的事

    抒發一下情緒

    就要告她

    也太奇怪了吧


  • 我是沒看到這則新聞啦
    不過
    單純的分享就要提告的話
    只是把自己的格局做小而已
    反而會把別的客人嚇跑

  • 是說 他寫了什麼

    只有 (不推)

    這兩個字 ?算毀謗嗎 ?

    還是指其他的字眼

    讓店家覺得被抹黑了 ?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