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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冤死這新聞,讓我想起先前鬧得沸沸揚揚廢除死刑的議題...

從江國慶這案子來看
我覺得大家要重新省思推動廢除死刑這個議題,
在國內外這種冤死的案子層出不窮,
那些壞蛋固然很可惡,但如果那些死刑犯中有一個是無辜的,而我們國家錯殺他,那其不是很可憐也很悲哀嗎
寧願放過那些作惡多端的人,也不能錯殺一個

被判死刑的人也不會因有特赦就被放出來
他們會一輩子被關直到死去
這或許比死刑來說是更嚴厲的懲罰

我希望大家不要用情緒性的想法而是用更理性的態度來看待這議題
  • 零沸點的話:
    這例子 無疑會被廢死拿出來放大∼

    但我覺得該檢討的不是死刑

    而是偵察制度~
    =======================
    我認同是因為偵查制度問題

    其實這案子的時空背景與現實是不同的

    過去的封閉社會當然會有很多的冤案

    那都是基於偵查制度與偵辦人員還有官官相護等等的弊端

    其實現今不應該檢討死刑廢除與否

    而是該檢討未來的偵查程序,制度,人員等等的改善

    政府應引以為戒,司法單位更應重視這件案子的後續問題

    我們應該感謝江國慶先生,因為他的犧牲~

    反映出司法諸多不公讓政府與高層甚至總統要重視

    但是想想另一個案子三位訴訟二十年的死刑犯叫什麼和的

    到最後不是就無罪釋放嗎?

    這就是司法訴訟跟人權的進步,不是嗎?

    所以我認為不應檢討死刑廢除與否

    我支持死刑應存在的制裁刑罰

    只希望依些司法的法官跟軍方這些貪汙跟草草結案以及未自己前途的狗官們

    全部死光光~~

    陳造敏現在還在喊冤的感覺,為什麼不勇敢面對司法呢

    如果他當初是公正的就應該指示司法單位應該要公正嚴謹

    現在如果確定冤案的話,那陳造敏最該判死刑啦~

    然後全部拿掉他的退役優待

    逼他上絕路~~
  •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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