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嫖不罰娼,台灣敢不敢?

罰嫖不罰娼,台灣敢不敢?
2010-10-18  中國時報  【許雅惠】 
         二○○九年台灣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六六六號解釋文,明白宣告《社會秩序維護法》的「罰娼不罰嫖」條款違憲,侵害憲法第七條「平等權原則」,兩年內將失效。大法官命令限期改正的時間已經過去一年多了,最近台灣也開始關注討論性交易這個議題。 

         大法官的釋憲文指出,社會秩序維護法是以處行政罰方式為管制手段來禁止性交易行為;但對從事性交易的行為人,只處罰意圖得利的一方(性工作者),而不處罰支付對價的相對人(嫖客),並以主觀上有無意圖得利作為是否處罰標準,法律上已形成差別待遇。考量部分女性迫於社會經濟弱勢從事性交易,卻因而受罰,確實讓她們更難生存。 

         長期關心弱勢婦女的社工與婦女團體深知,商業性交易是否、應否合法化,絕非僅是個人層次的自由選擇而已;許多結構性,如貧窮問題,如未獲有效控制,則所謂「自主選擇」都將只是迷思。在僅次於軍火與毒品販賣龐大利潤誘惑下,商業性交易不僅延伸國際、蔓延全球,且帶來許多人口販運的隱憂。 

         一旦商業性交易合法化,如何能有效預防包裝在合法商業外衣下藏汙納垢的非法販運?如何能積極救援那些因強暴、脅迫、恐嚇、拘禁、監控、詐術、故意隱瞞、不當債務約束、利誘等手段,而身陷悲慘人肉交易的婦女與兒童? 

         就法律規範而言,商業性性交易之合法與否,不同國情、不同社會有其各自的價值與規範。目前將性工作除罪化之國家,如荷蘭、德國、希臘、瑞士等,對娼、嫖雙方都不處罰;而日本、香港、加拿大等國則採相對較寬的尺度,只禁止應召站等組織性的賣淫媒介。英國性交易特別禁止拉客行為,二○○七年通過之新法特別強化對滯留街頭、開車緩行尋找對象交易的行為採取罰錢又吊車的懲罰。至於法律不許,娼、嫖雙方都處罰者則有中國和馬來西亞。 

         然而,從女性主義的角度思考,重視差異所需之不同對待,或許是更值得追求的正義。在此,我想以瑞典為例。該國於一九九九年起,立法禁止所有人購買性服務,並將購買性服務的男性視為罪犯,但卻不處罰提供性服務的女性;法律基本上禁止各種類型的性交易,涵蓋按摩理容、伴遊等週邊產業,違者最重刑法可處十年有期徒刑。瑞典以嚴厲的「罰嫖不罰娼」手段試圖遏止人口販運惡行,成功地讓街頭從事性交易婦女人數下降至少三○%到五○%。 

         更重要的,瑞典也因處罰嫖客而證明,約一三%的瑞典成年男性曾經消費性交易,其中以擁有多重性伴侶的男性最普遍;顯示消費性服務者並非都是單身、沒有伴侶或外表不討喜、缺乏吸引力的男性,也顯示吾人不應再以「有需求者都是令人同情的弱勢男性」來合理化商業性交易的存在。 

         瑞典的婦女團體對此立法極為讚賞,斯德哥爾摩市一協助性工作者轉業的團體指出,自該法立法三年內,一三○位性工作者有六○%成功轉業。這項禁止性交易法律,不僅讓人口販運者成本增加、風險變高而決定轉移陣地;也讓許多身陷於性工作的婦女有了動機與勇氣去尋求協助;甚至還有性工作者主動向警方檢舉他們的消費者、性侵害者與性剝削者。連續多年的瑞典調查顯示,八○%的民眾表示非常支持這項立法。 

         筆者認為,目前我們對性工作者朝向除罪化的處置方向是對的,但卻未必表示我們就該全面撤守,任由資本主義與商業性剝削、甚至人口販運更加橫行。往後我們最該做的,其實是思考如何減少男性消費性工作與如何遏止性交易中的人口販運惡行。瑞典有罰嫖不罰娼的勇氣,台灣敢不敢?(作者為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


  • 有笑點的話:
    借po一下~

    做人啊~要公平點!!

    還是有安裝  某種高科技  自動裝傻看不見機器????

    http://www.fashionguide.com.tw/Forum/07/MsgL.asp?BoardNum=3&GroupNum=&GroupName=&LinkTo=MyTopicL&TopicNum=525634&Absolute=1

    =============================
    就跟你說了    量的方面無法相提並論~~越稀少越有報導價值~~
    何況現在可以驗dna      生小孩之後花一筆小錢驗一下不就知道了    幹嘛操煩
  • 男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動物

    如果真的愛惜自己  愛惜自己的家庭  愛惜自己的女兒  愛惜自己的老婆

    你根本就不會想要去嫖別人的女兒  或是別人的老婆

    越是亂  對自己的老婆和女兒  也不會負責任到哪裡去


    你們自己也是有媽媽的人   為何要把女人看的那麼不堪??

    如果你是再那樣亂七八糟的家庭長大

    就不相信你不會怨恨這樣的爸爸

    就不相信你不會體諒你辛苦的媽媽

    就不相信  你還是興匆匆的  去步你爸的後塵


    一個不會嫖的人  尊重女人的人  不會嫖就是不會嫖

    一個會嫖的人  就大聲說自己一定會嫖  害怕被制裁  所以要強烈反對

    這樣就好了

    不用在那說一堆藉口和理由

    世界那麼大  不會嫖的人還是很多

    始終如一的人還是很多

    有很多年輕另一半就走的人  最後卻都不願意再讓人走進他生活  如此癡情到終老的男人  也是很多

    家裡不幸福??那可以講清楚說明白  離好婚之後  要怎樣搞要怎樣得性病要怎樣死都是你家的事情

    劈腿外遇  就是不應該  哪來那麼多藉口和理由??

    沒離婚就是不能劈腿和外遇  離好婚  愛怎樣搞 你家的事


    男人還是有好的   只是老鼠屎太多了   FG上想必不少   看這篇就知道
  • 同一件不好的事    付錢的人處罰跟獲利的人受處罰    結果截然不同

    獲利的人受處罰      只要獲利足夠cover掉被處罰的成本    就還是有賺    因此這件不好的事不容易消失    沒聽過"殺頭的生意有人做?""  賠錢的生意沒人做?"

    如果是    付錢的人受到處罰呢    ?第一    他本來就沒有賺到甚麼(頂多賺到一次高潮      高潮又無法來買東西)      第二    他若因此受到處罰    他是賠了雙倍的錢和時間    以及被貼標籤的羞恥感(沒看到板上的男人都大力反對?這表示對他們真的有一定的嚇阻作用)所以非常的不划算      除非被人用槍抵著    他很難興致勃勃的去主動尋歡(尋甚麼歡    興奮不起來吧)只有從根本的需求減量    才能造成整個性產業的減量

    其實台灣嫖客不應該那麼多    很多人的性欲是被激發起來的    各式小紙條    小簡訊    小廣告    email    電話~~~~我可以說很多人的做愛都過度了      但是對出生率一點幫忙都沒有      因為女人對於男人這種行為感到反感    男人寧可花錢找雞也不多賺點錢養小孩      這樣誰要生小孩?
  • 嫖  和外遇  和劈腿   並沒有不一樣  只是自己為合理的藉口而已

    但是我絕得  只要沒有女友  沒有老婆

    你愛怎樣嫖  是你家的事



    如果有女友  有老婆

    不忠就是不忠  哪來那麼多藉口


  • 這世上不是所謂的完美世界,社會問題本來就是很現實殘酷的

    非常不想說....女人看待事情的方式容易陷入情緒化的情境裡

    如果凡事都這麼美好,也不需要那麼多公僕了,擺顆西瓜也能當官

    既然不是完美世界,就必須考量到社會的黑暗面、道德水準較低的一面

    就好比金字塔有高有低、M型社會有左有右

    管理一個國家本來就是要通盤考量去施行政策法規

    而不是只獨厚某一階層或族群的人,那是無法解決問題的

  • 這社會 是由一群沒有創造力的人領導

    如果 妳不想遵守這些人所制定的規範

    你就要 以身去衝撞那些 看似適用於每個人的通理

    所以..........................










































    革命吧!!

  • 法律可以左右人的行為

    新加坡的鞭刑    嚴刑峻法      讓新加坡成為安全又紀律嚴明的國家

    一些低的社會階層    不靠制度和法律來挽救    那靠甚麼來挽救

    你以為那些娼妓很喜歡做這些工作嗎?

    如果能受好的教育    有好的收入    能受到尊敬 

    她們想做娼妓嗎?喜歡被人輕視    染上疾病    遭人玩狎侮弄  嗎 

    No

    減少色情業的產量和規模    也是給這些女孩開了另一扇窗

    有的是更有尊嚴更安全更有意義的人生方式    why  not?
  • 如果有神仙當,誰願意當畜牲

    問題人本來就是生而不平等的(指的是生長環境)

    除了對念書沒興趣的外,誰不想衣食無缺的一路唸到大學、碩士?

    有誰不想有好的收入、職務?

    很多生活無虞的人應該很難體會社會中下階級的人的感受吧

    就好比住慣台北的都以為全台灣都如何如何....

    撇開一些受家庭拖累不得已的狀況外

    援交妹、酒店小姐因為自己敗家缺錢,覺得靠女人天生的本錢比較好賺才做這行大有人在

    減少色情業的產量和規模 也是給這些女孩開了另一扇窗<==很好啊~工作哪裡來?轉行能做些什麼?

    上位者連失業率5%都搞不定了,去哪生那麼多職缺來給這些人?

    再過兩年搞不好還要跟大陸來的人搶飯碗呢

    做事情要先有完整配套,沒有配套跟目前的主政者有什麼不同?想到啥就做啥?


  • 我比較支持開放
    全面禁止只會造成社會劫色案和傳染病的發生
    就像大禹治水
    不是只是防堵
    而是要開道讓水順流
    至於是不是讓女孩開另一扇窗.....我是在曼谷感覺不到,連女性友人都很主動找猛男
    如果只是"禁止"方式防止男友或老公偷吃,....這種感情的維繫也有點淡薄吧?
  • 社會階層無法一步就進化到人人均富平等

    就像個人的層次不同...


    性工作者是個古老的行業

    每個人的需求都不同

    政府能做的是正確適當的管理

    個人能做的 是管好自己
  • 吃米不知米價~!!

     

  • 哈哈龍
    哈哈龍
    恩   我反對嫖妓合法化

    主要違反個人道德   其二嫖妓合法伴隨而來的社會成本很高昂喔

    現在非法就已經有這麼多買春大軍~~請問你如何判斷男友或先生是clean的

    (還是以前嫖過沒關係~現在乖就好~~)

    如果感情的維繫就很牢靠那大家何必走入有法律保障的婚姻

    有些人說娼妓的存在可以降低良家婦女被強暴的風險  數據呢

    嚴刑峻法有同樣的效果啊這根本不是理由

    嫖妓如果合法,大陸籍貧窮女子會不會前仆後繼往極樂台灣衝~~

    私以為內政部曖昧不明的一樓一鳳很瞎,

    要麻效法瑞典罰嫖客有效減低娼妓數量,要麻開設紅燈區鼓勵老百姓大方去嫖啊

    附鏈結
    http://www.sexjk.com/Disease/azb/200604/20060420090158.html

    這段寫的太好了~~~~~~~~~~~

    "红灯区将滋生一大批社会渣子。

    首先沦为妓女的大量年轻女性由于卖淫挣钱容易,便成 为一群不知羞耻,好逸恶劳,好吃懒做的社会寄生虫。

    西方把妓女称为“性工作者”,或“ 商 业性工作者”。

    这不但承认了卖淫是职业,而且还认为这是人权,是女性的正当权益,不能 用妓女的旧称来贬低她们。

    实际上这是一种伪善,是把女性以肉体作为商品出卖合理化,让 女性心甘情愿地充当男性的玩物。" 
  • 哈哈龍
    哈哈龍
    (把它貼完 -W- )

    红灯区将滋生一大批社会渣子。

    首先沦为妓女的大量年轻女性由于卖淫挣钱容易,便成 为一群不知羞耻,好逸恶劳,好吃懒做的社会寄生虫。

    西方把妓女称为“性工作者”,或“ 商 业性工作者”。

    这不但承认了卖淫是职业,而且还认为这是人权,是女性的正当权益,不能 用妓女的旧称来贬低她们。

    实际上这是一种伪善,是把女性以肉体作为商品出卖合理化,让 女性心甘情愿地充当男性的玩物,从而使女性完全成为纯粹的商品,一种不再有人格尊 严的货物,因而坠入万劫不复的炼狱。

    从心理学规律来看,丧失了羞耻感的妓女为获取钱财 ,付出的代价极少,而得到的利益极大,其结果是强化了卖淫行为。

    卖淫行为一旦形成,只 要有买方,就极难改变。所以要改变妓女的好逸恶劳,好吃懒做,让她们学习技能成为一名 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是极为困难的。

    与此同时,红灯区还会滋生出一批靠妓女为生,反过来 又欺压妓女的老鸨和皮条客,这些人都是名副其实的社会渣子。我们必须对卖淫行为作道德 评价。
  • 這情況就好像

    如果政府一直對黑心食品睜一眼閉一眼      是不是會傷害台灣人的健康呢    然後那些做黑心食品的    就哭訴說    我們要生活啊        然後買黑心食品的還是會買啊    因為我們餐廳要賺錢    要用低成本的食材    然後社會學者就說    這是供需的問題    不能打壓    否則會讓很多人沒辦法生存~~~包括黑心食品製造商和餐飲業者(好笑的結論吧)


    開放娼妓的結果就跟上面這個很像      明明對社會對民眾有害的事情    不能用供需來當藉口    因為這會影響到很多無辜的人
  • 嫖娼都要罰
    酒店帶出場交易的也是
  • 荷蘭開放紅燈區以後    也面臨了問題

    就是鄰近各國的妓女都投奔自由來荷蘭賣淫~~~




    我覺得台灣如果真的要開放    就不要一樓一鳳這種瞎政策(請嫖客飛香港就好,我們住宅區不想看到有人在裡面性交易)    開放紅燈區就用個無人島或者是核電廠和垃圾掩埋場或六輕工業區等人煙稀少區域(這也是為嫖客和妓女好    畢竟你們也不希望別人用有色眼光看你們吧    人煙稀少的地方比較適合你們)    就這樣~~    別怪我們不尊重嫖客和妓女的人權喔~~你們若真的愛惜自己的健康就不會搞性交易了    去核電廠和垃圾掩埋場交易也只是剛剛好而已
  • 還有    不要把性侵案扯進來

    性侵如果有鞭刑伺候    我想就可以降低個九成左右

    問題是在於台灣法律太寬鬆    而不是太嚴格
  • realeric
    realeric
    幾萬才要嫁 要處罰ㄇ

    個人的價值觀 互相尊重就好

    台灣的法律問題是 大家都亂解釋 不是太寬或泰延的問題
  • 怨啊~!!

  • 政府要照顧的是每一位國民

    不論推行何種政策

    相關配套措施制訂好最重要

    至於不喜歡當娼的沒人逼妳當娼

    不願意去嫖的也不會有女人硬上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

    這種事由不得妳

    妳就別操那麼多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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