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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這幾天大家都被王清峰氣的亂七八糟的。但氣歸氣,我個人認為,既然這社會上還是有不同的聲音。那大家還是要多了解一下再罵一罵會更痛快一點。


我大致流覽了一下,個人認為他們某些的出發點是不錯,例如謹慎判刑,減少冤獄。又或者大部份死刑犯是低收入及低教育者,其情可憫。還有加害者與被害者家屬大和解的報導。

http://www.taedp.org.tw/index.php?load=read&id=636


首頁的一段話:

立委謝國樑說,「執行44人,簡直是屠殺!」我們期待新任法務部長不是為了要當劊子手而上台,我們期待新任法務部長能夠依刑事訴訟法、依兩公約,審慎行使職權。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也會持續協助定讞的死刑個案。
(到底是誰先誰屠殺誰?)
http://www.taedp.org.tw/index.php?load=read&id=329

被害者保護

最後,我要談到被害人的問題。認為死刑的存在就是對被害人的保護,這是一個過度簡化的觀點。這樣的想法並不是從被害者角度出發的觀點,這是旁觀者、第三者的邏輯,他們基於害怕自己會成為另外一位被害者,甚至是國家為了卸責,所以才會簡化了被害者的需求。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認為要從以犯罪被害人為中心觀點的出發來思考:他們需要的是「保護」還是「協助」?他們需要的是「憤怒」還是「放下」? 成為被害者並不是他們的選擇;但成為被害者之後,他們有沒有更多的選擇?

五年,不是什麼大事,台灣許多非常棒的社運團體都超過十年甚至二十年了,也是因為他們在人權上的耕耘和努力,創造了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在這樣一個不討好的議題上可以發言的空間。 我們會持續努力,請繼續支持….
(那好啊,你們為什麼不把力氣花在輔導被害者家屬的心情呢?)

http://www.taedp.org.tw/index.php?load=read&id=613

我們反對死刑

∼重新思考自己對生命的價值觀,而不是陷入「只要存在就是合理」的窠臼

(這一大段寫的鏗鏘有力!但是還是沒一個重點。一點實質的建樹都沒有)

http://www.taedp.org.tw/index.php?load=read&id=205

如果人不應該殺人,為何我們同意國家殺人?
死刑,就是讓國家殺人。國家的職責是維護人權,而不是剝奪生命。政府該做的是努力保護每一位國民不受犯罪的侵害;當犯罪仍然發生時,讓受害者或家屬得到適當的補償與照顧,而非將一切責任推給罪犯,將他處決了事。生命權是一切人權的根本,用剝奪生命的方式來保障人權,是自相矛盾。
死刑,並不能讓人民更安全。贊成死刑,就等於贊成有些人「該死」,或我們可以為了某些「利益」 而犧牲某個人──許多殺人凶手不也正是抱著這種想法,才能狠心痛下殺手嗎?如果我們肯定這種想法,等於否定人不應殺人,將使社會上每一個人都成為潛在的凶手!
(講的一付大家都是噬血鯊魚一樣................)
  • 法務部為什麼沒有死囚的自願書來中立自已立場呢
    替犯人片面求人權
    ============================
    是啊,把他關到老死對他來講是人道嗎?又或者把他關到七老八十,出來怎麼生活?像潑王水的那個女孩,除了在家工作外,她到哪�都會被歧視,即便有少數人願意接受她,她的生活也依然會很辛苦。啊,算了,既然出來了就好好重新做人吧。
    台灣資源非常有限,不可能有那個條件可以這樣安置。即使廢死刑,執行終生監禁,到時這些團體又有話要說了,永遠都有爭不完的狗屁倒灶。
  • 不能因為有冤獄 就不執行死刑吧
    我相信冤獄畢竟不是大多數

    犯人當然有懺毀的權力
    但是殺人就是不對
    誰都沒有權力輕易結束別人的生命  就連自己也不行

    現在的再犯率都很高
    假借自己有精神病到處為非作歹的也一堆
    反正大家都知道 即使這樣做 我也不會死的心態

    權力不是隨便濫用在這些人身上的

  • 這個部長真是讓人傷透腦筋捏...還好已經下台了...他為什麼不把腦袋放在降低犯罪率上面會比較實際一點哪...想感化殺人犯,那他就出家去嘛~~~真是的
  • 放下心中一塊大石
    放下心中一塊大石
    又或者大部份死刑犯是低收入及低教育者,其情可憫-------------->我想最基本的是非善惡連小學生都能分辨清楚,低教育並不能是合理化藉口之一,至少這些道理我幼稚園就能分辨很清楚,我只是普通智商也不是『高教育者』!

    「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與人身安全」-------------->當一個人權利被另個人無情無理剝奪時,他們的權利又在哪裡?誰來捍衛?可笑的是…加害者人權竟要比被害者來的崇高!當你選擇摧毀另個人同時就是在摧毀自己,加害者自行放棄自身人權!


    廢除死刑是為了確保生命權。人死不可能復活-------------->若對被害者能有一半同理心我想他們地下有知一定會感激涕澪的!


    死刑的存在,不但沒有遏阻犯罪的作用,反而有使人民殘忍化的不良後果。當我們的經貿擁抱全世界的同時,希望在死刑的議題上,也可以跟得上時代潮流。讓寬容的力量大於復仇的怨恨,讓理性說服心理上的恐懼。希望有朝一日當人家問到台灣還有死刑嗎?我們可以驕傲的說:這個美麗的島沒有死刑!-------------------------->素質不夠必定先提升,今天妳對放牛班的學生要她們自動自發向上,那叫 見 死 不 救!這個決策只會讓美麗島的理想離妳越來越遠…!每當看到社會事件我總想如果我是被害者家屬如何面對痛失親人的痛苦?往後無止盡的煎熬?看到犯人剎那我想恨不得能大卸八塊…所以當您說您一樣會原諒時,事情還沒遇到前話不要說得太滿,因為沒人相信也很難相信!若屬實我只有兩種看法‥您一定是耶穌派來感化人間
    要不就是智商有待商確同時對您的家屬感到很不值與扼腕!
  •  死刑部指蹦蹦幾槍就沒了,還會給犯人打麻醉,讓他們一點痛苦都沒有耶!相較那些被害人來說,這些死刑犯真的太享受了吧

    真想開一個反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的網站!
  • 這麼說 我絕交朋友欠我十萬 都4~5年了

    當初騙我說 他沒工作日子難過 想要做點小生意

    結果確是拿我借給他的錢去 賭場想翻身

    被我知道後也沒有要還的意思

    我一樣沒有借據 一樣拿他的皮條

    這樣 只要我去求助警方 如果警方不幫忙

    我就有理由為了十萬元 放火燒光他全家是吧~!!

    這真是個好方法!!

     

  • 菜刀的話:

    在看完該聯盟的訴求,我覺得他們應該是以"人性本善、國際趨勢、減少冤獄、廢死刑乃文明的象徵"........等等的角度出發(我個人覺得)。

    ===============================================
    光"人性本善"這一點我就無法茍同了
    大家捫心自問一下
    在完全沒有監督者的情況下
    難道沒有一點點做壞事的慾望?
    就像沒有監考老師的情況下
    大家一點點都不想作個弊?
    (我先承認我一定第一個作..............)

    國際趨勢就更好笑了
    我們得自己先惦惦斤兩
    台灣的司法素養和守法觀念已經跟上國際趨勢了嗎?
    如果沒有
    那又有什麼資格輕言廢除死刑
    還是說~我們非得要打腫臉充胖子??

    減少冤獄應該從採證及判決的細膩度去著手
    一個完全沒犯罪的人
    關他一天都是不對的
    廢死刑算什麼呢~

    廢死刑乃文明的象徵也很好笑
    大家也知道美國境內實際廢除死刑的州才十幾州
    那我們要說那十幾州的美國人都好文明喔
    其他州的美國人都不文明=    =|||
    一件事是可以這麼二分法的嗎?

    要廢除死刑是必須透過不斷的溝通和辯論
    達到社會共識
    還有一定要全國的司法水準和法治觀念到達一定程度才行
    這些吃飽太撐的人為了無聊的執念
    寫出一堆好笑又不能說服人的理由
    虧他們一堆人都是念法律的咧
    請問腦袋有帶來上班嗎???

  • 等到她們有罪至親的人
    死於兇殘之手時
    再來談這件事
    還沒遇到前
    要講多好的遠景都能講
    都是些不實際的話

    有看到說"配套措施又不是王部長一人"
    很好~我也覺得不應該只有部長一人來想
    請那些廢死刑聯盟者來想
    有本事這樣搞前後矛盾的邏輯
    有時間跟我們這些贊成死刑的人費唇舌
    怎麼不去想個配套措施
    真的很討厭這種只動口不動手的人
    遊行個幾次~就想要成功
    最實際的"配套措施"勒??

    就像企業一樣
    跟大老板用喊的就能加薪嗎??
    你的幫公司賺錢"計畫"勒
    什麼都沒有就要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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