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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女逃家 字條:我要當酒女

台中縣國中女生「小真」逃家十多天,警方查訪她可能投靠男友,還在給同學的字條中寫著:「我要當酒女」,畢業後立志要當傳播妹;辛苦賣菜撫養她的祖母,得知孫女的「志向」後傷心痛哭。

員警昨天說,問過小真同學才知,她厭惡目前的貧困生活,曾向同學說「國中畢業就要工作,寧願當傳播妹,不需工作經驗就能賺大錢」。

小真讀國三,父母離婚後,由年邁的祖父母照顧。兩老為了養孫女,每天一早到豐原菜市場賣菜,祖父擺攤、祖母騎腳踏車叫賣,所得很少;小真去年畢業旅行三天兩夜花費數千元,還是祖父母先向朋友借,再賣菜慢慢還。

祖母向員警說,兒子無業,經常喝得醉醺醺回家,對小真不聞不問;小真有次半夜發高燒,她要帶孫女到醫院掛急診,兒子卻冷淡地說:「反正沒人管,給她死就好了。」

老人家心疼孫女,對她呵護備至,祖孫從小同床睡。十多天前小真說要找同學,一去不回,祖母隔天急得報警;員警向小真同學打聽,研判她應和男友同住。

就在警方還在找人時,五天前小真突然回家。小真祖母向警方說,她很高興,煮了一桌菜,不敢責備孫女,沒想到隔天起床,孫女又不見了。她再次哭求員警幫忙,希望過年前能找回心愛的孫女。

員警昨天在小真的書包內找到多張字條,研判是她上課時和同學互相傳遞所寫,內容有「我借妳保險套」、「我要當酒女」。小真祖母說,從未看過孫女的書包,也不清楚她交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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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妳的小孩一定一巴掌打過去.罰跪罰一天
  • 恩 重點是 現在的人太容易婚變

    父母在孩子青春期時還在一起的反而變成稀有動物
  •  可愛書生寶寶的話:
    所以照你這樣講
    女生都不用負責任了
    是不是
    女生就快樂高興的當廢柴
    反正離婚了就跟自己沒關係
    了解了
    果然是現在女人的範例
    =======
    hahaha.......
    看戲去
  • sasanana的話:
    可愛書生寶寶的話:
    所以照你這樣講
    女生都不用負責任了
    是不是
    女生就快樂高興的當廢柴
    反正離婚了就跟自己沒關係
    了解了
    果然是現在女人的範例
    ================
    酗酒又無業

    不是廢柴是甚麼?

    監護權在誰那兒

    誰就要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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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柴我沒意見

    不過監護權在誰那兒誰就要負責任
    妳是聽誰說的?

    對未成年子女的親屬關係與扶養義務,不因離婚與喪失監護權而消滅,所以當監護權歸屬對方後,未享有監護權之一方,仍要負擔未成年子女的撫養費用,直到子女成年為止,如果未享有監護權之一方拒絕負擔扶養費用,可以訴訟請求,稱為「給付撫養費之訴」。

    別再用偏激的言論誤導別人了
  • 那是她自己說的
    所以她是神
    沒辦法
    請s小姐
    自己準備領土
    主權
    人民
    建立起一個國家吧

  • 我說的負責任 是指負身教言教的責任!

    你總不能叫一個一星期見一次面的人來對小孩的人格成長負責吧~~
     

     

  • 照你這樣講
    反正都也只是男人負責任而已
    劈腿
    離婚
    全部都是男人的錯
    那快去建一個女人國吧
    感謝你
  • 如果監護權在媽媽那

    孩子沒教育好就是媽媽的責任

    同意吧?
  • 主因是貧困生活

    如果女方真的有心愛小孩
    是不會落得這種下場的

    所以說都有責任


    //////////////////////////////////////////////////////////
    對未成年子女的親屬關係與扶養義務,不因離婚與喪失監護權而消滅,所以當監護權歸屬對方後,未享有監護權之一方,仍要負擔未成年子女的撫養費用,直到子女成年為止,如果未享有監護權之一方拒絕負擔扶養費用,可以訴訟請求,稱為「給付撫養費之訴」。

    監護權歸屬對方後,未享有監護權之一方,仍然享有與未成年子女見面接觸的權利,也就是所謂「探視權」,如何與子女面會交往?時間如何?方式如何?地點如何?都可以由父母親加以協議,當然,如果父母協議不成或協議的內容有妨害子女的利益,法院可以依聲請或依職權來決定。
    經常會遇到一種情況,就是取得監護權的一方,會用手段妨害他方探視的權利,許多人遇到這種情形會相當沮喪難過,請特別記住,當有監護權一方蓄意刁難探視時,可以依強制執行法第一百二十九條規定,命有監護權人之一方容忍無監護權人之一方行使探視權,或禁止有監護權人之一方阻止探視的行為,如果有監護權人之一方未為履行時,執行法院得命拘提管收或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之迨金。


    監護權歸屬一方後,就應該對未成年子女負起教養責任,如果行使監護權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時,未享有監護權之一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為子女之利益,請求法院改定之,這樣的訴訟稱為「改定監護權」之訴。

  • 你怎麼知道孩子的媽不是也過貧困生活?

    或許她還沒老爸老媽可照顧小孩 小孩跟她會更貧困?

    何以見得你所謂的愛孩子就不會有以下點點點發生?

  • 依妳對女人的見解
    至少不會是個失業又酗酒的廢材吧

    一個不是失業又酗酒的廢材的女人
    所能做的正常工作的薪水再怎麼少

    總強過
    畢業旅行三天兩夜花費數千元,還是祖父母先向朋友借,再賣菜慢慢還。
    的祖父母辛苦賣菜所能賺的錢多吧

    兒子卻冷淡地說:「反正沒人管,給她死就好了。」
    感覺就是母親從來沒行使過探視權
    更別說撫養費用了
  • 研發人...
    研發人...
    小孩子 爹不疼 娘不愛.
    以後如再沒人關心導正.一定做太妹 和妓女.
    我也認為她媽媽很不負責任,當作沒生一樣.
    她爸爸根本要給警察抓去鞭刑才是.
  • 研發人...的話:
    小孩子 爹不疼 娘不愛.
    以後如再沒人關心導正.一定做太妹 和妓女.
    我也認為她媽媽很不負責任,當作沒生一樣.
    她爸爸根本要給警察抓去鞭刑才是.

    ---------------

    沒錯
    所以說  父母都有責任

    不過看新聞
    祖父母應該很疼愛才是
    還是因為太疼愛了捨不得打罵
    (就在警方還在找人時,五天前小真突然回家。小真祖母向警方說,她很高興,煮了一桌菜,不敢責備孫女)
    才會造成某些觀念的偏差?
  • 感覺好誇張喔...
  • 恩 你怎麼知道 媽媽的薪水不用拿來養娘家 付娘家的醫藥費?

  • 忠言逆耳
    忠言逆耳
    sasanana的話:

    恩 你怎麼知道 媽媽的薪水不用拿來養娘家 付娘家的醫藥費?


    -------------------


    難怪人家都說單親家庭的小孩心理不健全。
    大家都是看新聞就事論事,妳還是可以拿個完全不經證實的理由來硬拗。
    有妳這種強硬好辯死的說成活的媽媽,妳女兒的未來可以想見一定觀念極度偏差。
  • 忠言逆耳的話:
    sasanana的話:

    恩 你怎麼知道 媽媽的薪水不用拿來養娘家 付娘家的醫藥費?


    -------------------


    難怪人家都說單親家庭的小孩心理不健全。
    大家都是看新聞就事論事,妳還是可以拿個完全不經證實的理由來硬拗。
    有妳這種強硬好辯死的說成活的媽媽,妳女兒的未來可以想見一定觀念極度偏差。
    ====================================
    你當事人喔?
  • 實話最傷人
    實話最傷人
    很好啊!

    當傳播妹被幹還有錢拿

    比現在一些妹妹傻傻的被騙去幹免費的還幫別人說話


    敢做就要為自己選的路負責

    不是嗎?

    因為他家又不是窮到要他去當傳播妹都還沒飯吃

    現在當傳播妹也很競爭的
    你幼齒 有一天就會出現比你更幼齒的
    沒本事  光靠"青春的肉體"也賺不了太多錢

    現在的小孩子都很早熟的(大環境使然)
    別再說國三生是"小孩"了!


  • sasanana的話:
    忠言逆耳的話:
    sasanana的話:
    恩 你怎麼知道 媽媽的薪水不用拿來養娘家 付娘家的醫藥費?
    -------------------

    難怪人家都說單親家庭的小孩心理不健全。
    大家都是看新聞就事論事,妳還是可以拿個完全不經證實的理由來硬拗。
    有妳這種強硬好辯死的說成活的媽媽,妳女兒的未來可以想見一定觀念極度偏差。
    ====================================
    你當事人喔?

    -----------

    那容我客氣的請問妳

    妳是當事人嗎?
    妳又怎麼知道 媽媽的薪水要用拿來養娘家 付娘家的醫藥費?

    如果以後有類似的新聞話題
    但是爭不到監護權的爸爸不付撫養費  而且說沒有監護權教養就不是他的責任
    希望妳也能出來為那個薪水需要拿來養自己父母的爸爸說說話喔
  • 我的意思是你非當事人就能推斷媽媽比較有錢

    那我非當事人當然也能推斷媽媽比較沒有錢

    你非當事人推斷媽媽沒拿錢出來

    那我非當事人當然能推斷媽媽有拿錢出來只是不夠多

    除了當事人 誰都沒法子說   自己說的才對啊
  • 沒有人說自己說的才對喔
    妳還不知道妳跟其他人的分歧嗎?

    就拿妳說過的來說好了:
    如果監護權在媽媽那
    孩子沒教育好就是媽媽的責任
    同意吧?

    當然不同意阿
    父親有探視權和改定監護權之訴之權利
    一個真正愛孩子的父親
    一定會很頻繁的行使他的探視權
    如果小孩的觀念或行為因另一方的教養不當出現偏差
    為人父親者因為沒有監護權就沒有教導的義務和權利嗎?
    說白一點  妳是不是他老婆  小孩都一樣是他的兒子(女兒)
    不管有沒有監護權
    一個父親如果都不關心 不撫養 甚至不教導正確價值觀
    那他就是一個不負責任的父親

    同理,是一個不負責任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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