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確實經歷多次修改 既然已提起訴訟 就留給法院裁判吧
就算法院判三房是配偶 也不會影響到現在
所以元配不用太擔心 現在適用的是目前的民法
一個判決不會讓民法變成重婚有效的
我只是覺得 婚姻不是只重視形式
王永慶早該跟大房離婚 兩者婚姻存在有何意義
是可憐大房不離婚嗎? 那他的二房跟三房勒 怎能如此自私
就王永慶家族 以三者都是配偶來分配遺產 我覺得很公平
大房只是形式上 二房三房都盡過很多心力 跟大房一起分配一點也不會不公平啊
有報導說王老先生的姊妹? (有點忘了) 也覺得王沒必要這樣 三房對王家盡過很多心力
我想三房的為人 他們自己人最清楚吧∼∼ 第三者這件事, 時空背景也不同
台灣本來就是父權思想的社會 男人納妾在以前也不奇怪
不懂大家為何都不太喜歡三房
對一個死前跟父親鬧翻 死後就跑來要財產的人 真的沒有好感
那麼多子女 就他意見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