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流行女裝

急~男友的前女友才13歲國一且跟他相差24歲 --

我:32歲 男友:37歲 男友的前女友:13歲

跟現任男友已交往三個月了
但最近偶然得知他的上任女友居然跟他相差了24歲
(因為某些因素,所以前幾天有去查他的通話記錄(有經過他的答應的),
(是因為發現他今年1.2月時手機電話高達1個月6千元
所以有問男友是跟誰連絡,他說忘了.所以他叫我不相信的話
可以去調記錄查查看~
所以我才好奇去調閱他的通話記錄,,而一看明細
才知道他今年1.2月幾乎每天都打給同一個號碼

所以我覺得男友騙我,明明那時就有交女友,就明講,我就也不會去調記錄來看了
那時會去調記錄是怕他是因門號被盜打,(因金額平時才2.3千啊)所以想幫他查

所以我忍不住就打了那通電話給那個女生
那女生才告訴我他只有13歲..很扯,,那女生居然不知道我男友的全名,,只知道即時通帳號前面四碼,只知道我男友是住台北
因那女的是住在花蓮
(當初好像是每個禮拜我男友都坐火車下去找她一個晚上,然後隔天就再坐火車回家這樣)
所以我問他一大堆之下,才知道他的這段誇張過去情史
我也知道這樣的作法不對, 但對方年紀差距讓我真的很在意,,

(而他們只交往2個月,就沒了)

他們是在網路上認識的網友

進而見面而交往而發生^%$#@@@^$#

聽說那位雖然才13歲國一而已,

但思想很成熟打扮也很成熟,身高163公分,

而且聽說是女生自願的

而且最後還是女生堅持提分手的,

分手原因說是年紀差太多和女生喜歡高一點的男生

所以他們最後就分手了~

唉,但我覺得就算這樣,年紀也相差太多了吧

而且大部份的人好像都不太能接受,


現在真的心裡很煩,很無法接受,也好想分手~

所以想上來聽聽大家的意見~

真的可以不去介意嗎??

謝謝~
  • 相差24歲OK
    比不過孫XX

    但是
    未成年少女耶
    國家幼苗*阿
    這像話嘛
     

  • ㄟㄟ..犯法阿!!
  • 要我會分手

    13歲也吃得下去

    這種男人對我來說

    是變態
  • 很怪異吔!!有戀童癖的傾向,會讓人聯想到性侵自已女兒的禽獸,為了你和未來孩子的將來,快快分手吧以防將來你生的是女兒,上社會版頭條
  • 你男友犯法了  而且這種事還可以拿來炫耀 真是不可取

    版主自己小心吧   通常愛玩網路交友的 不會只有一個備胎

    難保不會有下一個13歲 希望你男友思想正常 不會越找越年輕

    實在太恐怖了 看來國中國小生要注意了!!!
  • 13歲的女生非行為能力人

    你男友和她交往已經有誘姦的問題

    你要想看

    他都能對和自己女兒年紀的女生下手

    以後如果你和他生兒育女話

    就小心你的女兒吧

  • 好扯>_<

    對方未免太小了吧

    且男生不老實

    這點很不能接受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727/4/1nt77.html

    非禮13歲女 和解、生子仍判重刑

    更新日期:2009/07/27 03:01 黃文博╱台南報導
    中國時報【黃文博╱台南報導】


    卅一歲黃姓男子兩年前非禮鄰居十三歲國中女生,雖然兩人後來獲得女方家長諒解,並發展成為男女朋友,同時也育有未滿一歲的兒子;一、二審法官審理時,女方一再拜託法官原諒準丈夫,但因黃某的行為是最輕本刑七年以上的強制性交罪,還是被判六年重刑。


    住嘉義市的黃姓男子有毒品前科,目前仍因毒品罪在監獄服刑,他在九十六年五月,趁鄰居大人都不在的時候,在十三歲A女的房間內,強行非禮A女得逞;案發後A女向嘉義市警方指控黃某在她反抗情況下,仍對其強制性交得逞,因此被警方依法移送法辦。


    不過黃某後來求得A女家長同意,讓相差十六歲的兩人繼續交往,雙方家長也同意在黃某出獄後,讓兩人結婚成為夫妻,因此黃某被移送法辦後,兩人已經住在一起,今年一月間,A女並產下一子。


    嘉義地方法院在審理時,A女出庭作證就向法官改口說,她是自願與準丈夫發生關係,未遭強迫,A女說詞法官不予採信,女方也一再要求法官,希望能考量她和被告所生小孩的照顧和扶養問題,從輕量刑。


    一審法官認為,被告除犯強制性交罪外,也持續再與滿十四歲、未滿十六歲A女發生性行為廿多次;兩項罪名都是公訴罪,不能私下和解就免刑,這部分採一罪一罰原則,法官判每條罪有期徒刑三月;合併被告應執行有期徒刑六年。


    台南高分院二審法官也認同一審法官判決,將黃某上訴案駁回;不過本案仍可上訴三審最高法院;法界人士表示,時下青少年性行為氾濫,禁不起誘惑的年輕人,對本案判決應有所警惕才是。


  • 我覺得好噁
    未成年ㄟ
    也吃的下去
    我的直覺是這個男人不是什麼好東西
    快分手吧
  • 報警!!!!!

    打擊犯罪人人有責
  • 請版主趕快跟"準強姦犯"分手吧

    好可怕呀

  • TO  原PO....
    撇開別的不說...
    準誘姦罪可是公訴罪耶....
    妳男友萬不利被人檢舉...
    檢察官就要主動偵辦耶...
    而且這一判是穩坐牢的
    妳會等他嗎?
  • 太噁了~
    拜託,連這種事都做得出來,這不就是上面被下面控制了!
    版主,妳不覺得這種人很可怕嗎??
    這不只是單純做錯一件事耶!
  • 和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是違法的

    樓主請去檢舉男友吧   
  • 天ㄚ..
    你一定沒看今天的新聞.
    有人不是和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被判刑的!

    如果是我 我一定沒辦法接受.
    如果他今年50歲跟一個25歲女生交往我可以接受,但跟1 個13歲女生交往,甚至還有性行為.
    實在不能認同...
  • 太誇張了@ @



    這不是相差24歲的問題

    而是對方只有13歲

    就算看起來再早熟

    那女生還是一個小孩子阿
  • 相差幾歲不是重點‥
    而是女生未成年他也敢‥
    噁心的人‥
  • 我要暈倒ㄌ!!! @@"
    版主男友這種行為已經符合《人-水查》ㄉ定義ㄌ吧?!
    快分手啦!! 否則只會害到自己!!
  • 要是我一定會選擇分手

    相差年齡基本上不是差距,但對年紀這麼小的小女孩下手很噁心

    說小女孩外表成熟只是個藉口,只要跟小女孩聊天一定會發現對方年紀很小的!!
    連年紀這麼小的小女孩都帶上床讓我很反感~天曉得以後他還會在網路上認識其他女生做些什麼事情...

  • 青春的肉體
    xdxd

    不過現在一推13歲的小妹妹

    穿的已經像23歲的一樣
    身邊一推lv
    所以我是不會覺得驚訝啊
    xd

回應...
 返回 流行女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