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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批餐廳難吃 吃上誹謗官司


2009年07月21日 壹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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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到餐廳用餐後會到部落格發表文章,但寫下這種美食部落格可能會挨告!一名網友前往桃園中壢市一間新開幕餐廳,之後在部落格中(www.wretch.cc/blog/qting68
)寫下餐廳食物不佳等字句,遭餐廳業者認為惡意誹謗告上法院。網友雖私下道歉,並且將文章修飾,但業者表示事後曾接過恐嚇電話,懷疑動機不單純才提告。


該部落格文章以圖文評價餐點,並提出服務態度需加強,批評食物不夠美味、服務態度欠佳等問題。業者發現文章後,到部落格中留言,以未授權拍照要求撤除文章,還直言「沒那閒功夫跟你說廢話」留言即將提告,但部落格主堅持拍照未受制止,且業者當時還表示歡迎拍照不理會留言。業者表示,部落格主的批評文字現在都已經修飾過,原本更惡毒。業者回憶,六月時兩名女顧客前來用餐,點的鍋燒麵套餐幾乎都沒吃,主要在喝飲料聊天,因為當天沒什麼客人,因此對兩人特別有印象,當時兩人結帳時還跟她說餐點不好吃,她還向兩人致歉會改善,之後從同事口中得知有部落格文章,並且接到恐嚇電話,她懷疑當初發文的動機不單純,才提出告訴保護自身權益。日前轄區中壢警分局已受理店家報案,全案進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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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機車
  • 拍照未經授權
    要告也是告侵權
    跟譭謗不一樣吧

  • 如果真的有指出不好吃的地方
    我覺得店家應該要有雅量接受並且`改進才對阿
    但如果部落格的言語太過激動..
    確實也不是好事情
    這是互相的,
    只是...好想知道到底誰會勝訴唷..
  • 所以到底被告的是誰啊?
    po鍋燒麵那位小姐嗎?
    這事件 我真的覺得店家太誇張了
  • 這樣誰敢甲好到秀報呢

    店家也太誇張了吧

    看到餐點

    說真的....根本連吃都不想吃

    就因為有這樣的人

    才會得到一些不知道的消息

    這樣才不會花了冤枉錢啊

    東西難吃

    店家更應該要接受吧

    差...

  • 是怎樣...
    比如長得很抱歉的人...我們就要用文字包裝說.長得很平易近人..類似這樣的話嗎?

    食物沒味道就要說很清爽....
    食物很鹹就要說口味較重
    麵條爛了就要說放在嘴巴裡入口即化


    哈哈.....
  • 新聞報的內容很奇怪

    新聞提供的連結是另一個被店家留言警告的blog

    但報導內容店家提到的是那兩個點鍋燒麵的

    到底是告誰??
  • 小隻佬
    小隻佬
    剛剛已經上新聞了耶
    老闆娘一看就是一臉刻薄樣

    么受!這樣她會不會告我?
    趕快閃....................
  • 這種各說各話的民事訴訟
    最後一定是和解收場

    餐廳要生存一定要靠客人的口碑
    如果消費者建言都無法接受
    餐廳也開不久

    網友的評價只要用字不是刻意謾罵或毀謗
    說出自己心得並無不當
    這種是告不贏的
    網友只要自己站得住腳
    不需要一聽到人家要告就開始害怕

    另外
    就那家餐廳來說
    比較麻煩要解決的事
    應該是涉及與日本三麗鷗之間的紛爭吧
    媒體都已經登出日本三麗鷗的聲明了
    如果不趕快解決
    要是真的涉及侵權
    這種官司十之八九一定會輸
    屆時要賠的錢就會是一大筆


  • 那位上新聞的小姐
    看起來就不是很討人喜歡

    還說有人恐嚇他們要索取金錢??

    新聞中還說自已取得的東西合法
    無侵權之虞

    唉~  作生意作到這樣~
    悲慘!!
  • 這種美食本來很主觀

    有人覺得好吃

    有人覺得難吃

    這不是老闆可以決定= =
  • 說到拍照的問題

    如果拍照po上部落格 寫餐點多美味 他們還會告他們毀謗(侵權)嗎??


  • 看到這篇文章真的覺得相當的誇張,有些店家真的食物不好,服務也差,寫在屬於自己部落格何來不對之言,況且美樣東西本來因每人感官不同會有所不同的領悟與見解,沒有涉及人身攻擊或毀謗我人覺得都是ok的
  • 是哪一家餐廳這麼沒風度,我以後也不敢進去消費.開門就是要做生意,好吃難吃都可受公評,如果寫部落格的女生是惡意批評的話,還是會有吃過覺得好吃的人出來背書澄清吧!善意惡意大家都會分辨的出來,有人說難吃就要告,那這家餐廳也太難相處了啦,恐嚇電話??反正已進入司法程序,真相應該很快就會大白了啦.

  • 那就只能用那招了~~   Ex: 晶華酒店 [ 晶x  x華 ] 
                                                  君悅飯店 [ 君x  x悅 ]     這樣就不算指名道姓,綜藝節目不是都很愛用這招
  • hello kitty 那家店也真笨, 原本可能只有100個人知道那家店不好吃

    店家自己鬧上新聞, 讓全台灣的人知道店裡口味很差....店家把自己生意害的更慘
  • 店家的警告用語很 誇 張

    說裝潢精美,但 怎麼不覺得阿~
     
    小孩便當當餐具好~~說不出的怪

    她先處理好授權問題再來告人啦

  • ☆戀戀☆的話:
    說到拍照的問題

    如果拍照po上部落格 寫餐點多美味 他們還會告他們毀謗(侵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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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中壢版有篇文章也是介紹 K___ 餐廳的,不過!
    還跟很像電視上的那位合照...拍了一堆店內照片之類的...
    怎麼沒說要告= =

    開餐廳開成這樣~過陣子應該就不見了...
    (可能店門外會有些觀光客)
  • ......123
    ......123
    看到店家(一名女性)在電視上要告客人毀謗的得理不饒人嘴臉倒是有些反感
    卻沒有虛心檢討為何客人不滿意

    以後類似那些強勢的店家
    更要列入拒絕往來
    免得踩到地雷還不得申張

    學學王品集團的服務態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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