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都會謊報體重

前幾天看麻辣天后宮
有一個減肥特輯
到最後大家都被拱上去量體重
最誇張的昰柯以柔
他說自己大概46-47
結果一量居然52
看他的臉尷尬到不行
也差太多了吧
大家不要傻傻的覺得藝人好像很瘦
40幾公斤而已
很多都是騙人的
小禎也說自己57-58
量出來62
  • 不知道為什麼.打到最後
    忽然想到一個例子
    有點像騎士未戴安全帽被交警抓了
    若照規矩走應該是開單的
    但騎士態度良好.苦苦哀求.情節也不是很重大..等等
    交警給他一次機會放他走不開單
    但~不代表他沒違規...(拍謝~目前只能想到這個粗糙的例子)

    ==================
    對不起你舉的例子的確粗糙也不同
    偽造文書罪是刑法
    偽造文書符合的客觀要件為何

    檢察官是以公法人的身分對自然人提起訴訟
    檢察官的職責
    一  、實施偵查犯罪﹝刑事偵查權﹞、提起公訴﹝向法院提出起訴狀﹞、實行公訴、協助當事人自訴、擔當自訴及指揮刑事裁判之執行﹝如指揮憲兵或警察﹞。

    他並沒有裁判確立別人罪的權利

    至於你說的
    楊的行為“確實符合”偽造文書.但大眾與檢察官量其有悔悟之心.所以綜合總總原因不起訴他.給他改過自新機會.不給他定下偽造文書的罪名.以免留下前科

    確實符合這就有問題了
    我國刑法對於偽造文書罪,均以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為要件,若僅具偽造之形式,而實質上無生損害之虞者,即不能成立偽造文書罪,故採實質主義。

    大眾與檢察官量其有悔悟之心.所以綜合總總原因不起訴他,這就怪了,大眾和檢察官都沒有審判人的權利

    檢察官可以以他的裁量認為符合違反那條法律規定去決定是否提起公訴但是是否真的違反這條法律並不是他的職責

    法律是很嚴謹的
    你我都沒有權力如人於罪

    至於你說未帶安全帽被罰
    那法條的構成要件就是你要真的沒有帶安全帽
    你沒帶要件自然形成
    當然你要提起行政救濟也行
    但你必須舉證真的有帶安全帽

    而楊的問題是
    到底有沒有符合偽造文書罪的構成要件還需要法院去審理裁定

    我強調的是一種態度
    在這討論區非常久
    我並沒有想註冊有時用臨時的id就留言了
    所以你當然找不到
    對於楊宗緯過往的行為錯了就是錯了
    我也不會為他去掩飾或是辯解
    這次登入留言我只想傳遞一個訊息
    錯誤的資訊請不要一再引用
    請注意自己的用詞和用語

    至於你有沒有聽他歌不是我在意的事情
    對的事怎麼反駁他還是對的

    我寫的文也不是針對你
    而是寫給被誤導的人或是對網路言論輕忽者



    承辦檢察官
  • 努力的小花花
    努力的小花花
    ru-ru-ru的話:
    身高,年齡,體重,三圍,愛情,整形.....

    應該都會有謊報的
    ==============
    +1
    這樣才像是藝人的
    我們當觀眾的看看就好別太認真

  • 關於開帖者
    在此回應主題
    我想不只藝人吧
    只要愛美的女人男人都很在意體重
    我到現在都沒勇氣站上體重計
    還以大學時的體重當成最近一次的體重報數
    我是不是也說謊了呢


    單純分享以下真實故事

    [轉載]影射的暴力:請斟酌使用你手上的媒體權力(老鎖匠的故事)

    如果大家記性不壞的話,應該記得前年年底桃竹苗地區某小鎮曾經發生了一件被電視錯誤報導的烏龍事件。主角是一個小鎮上的老鎖匠。

    記得報導是這樣的。某公寓大樓遭竊,結果居民叫警察來,要求公寓管理員調出近日相關的錄影帶求證。結果,他們竟發現了螢幕上常常出現一位「可疑男性的身影」,又發現他常常自在進出這座大樓。果真沒錯,警察在監視錄影帶中清楚看見那天他如何輕鬆地通過他的開鎖技術進入某某人家的屋子......。

    人們習慣性地認為自己「親眼看見的」,就一定是真的。於是,開始任意地「看圖說故事」,自行做出影像式推理。然而,這樣推理卻常常跟事實有很大的出入。

    當然,他們推理式報導時,只是使用平常便慣用的八卦碎嘴隨便說說,根本也沒跟當事者或警察單位溝通。就在整個事件還在被懷疑和審查未確認的過程中,媒體便在這時很粗魯地介入了。我還記得那天看到的電視報導,主播用一種非常誇張的方式「旁敲側擊」兼「武斷式影射」「這個影中嫌疑人就是大樓的小偷」。雖然他們並沒有把全名說出來,但清楚講了他的姓,並影射他的各種關於身份,身高,職業,甚至,一段不一定經過同意就播出的側面。當然啦,這樣一報,觀眾幾乎肯定地認為,「這影中人就是小偷」。更慘的是,他們竟然說,「這個人據說也是該鎮鎮民。」

    再怎麼笨的鎮民看了這段播出都知道,這傢伙根本就是鎮上執業多年的老鎖匠嘛。而鎖匠竟然被判定是小偷,為人製鎖開門者竟成了盜人者,這還得了,根本就是在小鎮裡丟炸彈。我始終記得,在事件被報導之後二十四小時內,這位老鎖匠連續丟了三個已跟社區某店說好的製鎖工作,也在報導之後,受到親友冷嘲熱諷,時時生活在被社區居民報復的恐怖情境裡。

    更扯的是,過了兩天,電視只用短短三言兩語做更正報導:

    「其實,這件事情是烏龍事件,警方後來發現小偷另有其人,不是這位鎖匠。」 

    就這樣。我看了一下手錶,這句話講完共二十秒。當時我心抽了一下,之前長達十二分鐘的偵探小說式報導,幾乎用了像是判刑一樣嚴重的字眼,影射醜化這個「可疑的影中人」,現在卻只配上這短短二十秒的口頭更正。這樣污名化的偏差報導之後,觀眾還會記得這位老鎖匠以前「老實忠厚的樣子」嗎?! 

    請問,這個人是做了什麼事,需要這樣被扭曲醜化呢?  我心底暗暗為他抱不平。

    過了好幾個月後的今天,我才知道,原來那位被電視誣賴的鎖匠,竟然是我曾經教過學生的表叔。他上個月碰到我時,垂頭喪氣地說,這位為人忠厚老實的鎖匠叔叔,因為媒體錯誤影射報導,使他不但完全失去工作,而且不斷遭受鎮民侮辱和攻擊,精神不堪負荷,已經被迫搬離該小鎮了。

    唉。
  • 藝人都很瘦吧
    柯以柔  怎可能52
    小楨  怎可能62

    應該體重機壞了
    OR衣服穿太多
  • 先生您好
    針對您的問題回答你
    1.請問原礦網友是要公開表示&宣示,楊宗緯在該事件實質行為上,『絲毫沒有』偽造任何一項文書的意思嗎?還請不吝回答!
    ----------------------------------------------------
    我對你的偽造身分證的字眼節讀是偽造身分證正本
    我並沒有說他絲毫沒有變造任何一項文書的意思喔,我不是有回答他是塗改身分證影本,此時你對我的這個身分證影本的認知是什麼呢?
    我想問你,你當初的認定是正本還是影本?證據不同影響的判決也不同,觀感也不同。至於影本和正本有何不同,變造的困難度不同,起碼會使變造的動機也會不同,對法官在裁案子上的考量點也會有不同。
    我只是說明他是塗改身分證影本以及說明偽造文書罪的構成要件,重要的是請不要入人於罪如此而已。

    我只想要求在表達意見時請注意確實使用法律用語和用句
    =======================================================

    再則,    原礦網友針對我的發言...『讓我感受到有意欲以法律或官司的事情作為對我的恐嚇&威脅』...

    請問,就對於我個人造成有一絲絲的恐懼時,我能否,    有無權利針對原礦網友提出威脅恐嚇等相關告訴?也請答覆,謝謝!
    -------------------------------------------------------
    我提供的法律條文是給你參考,我也在回文有說明以上供參考
    而我所提的法律條文我也不會是告訴人,因為我並非你文字所陳的當事人。當事人才可提出告訴,我只是想表達,任意的不經思索的一句話將遭受的可能法律後果。如果你的解讀是感到我欲以法律或官司的事情作為對我的恐嚇&威脅哪我也很無奈跟抱歉

    至於你是否要提出告訴這我也無法阻止,但是否能成立就讓法官去裁定,但是針對你的回文,我是否也能說
    針對ヒソカ對我的發言...『讓我感受到有意欲以法律或官司的事情作為對我的恐嚇&威脅』...

    請問,就對於我個人造成有一絲絲的恐懼時,我能否,    有無權利針對ヒソカ網友提出威脅恐嚇等相關告訴?

    每個人都要對自我文字負責
    我也會負責
    就讓我們彼此保持法律追訴權
    謝謝


  • 藍小妞*的話:
    藝人都很瘦吧
    柯以柔    怎可能52
    小楨    怎可能62

    >>>>>>>>>>>>>>
    小楨應該是頭比較重XD

    那我170
    59真的算是瘦的...
    我還一直覺得我太胖~
    嘖嘖
  • 年齡比較會去謊報吧
    之前去洗頭看八卦雜誌
    就有看到蕭薔在大陸被媒體記者問年紀
    她回答自己是6年級生
    但事實上是57年次

    許慧欣剛出道時說是20初頭
    但那時已經快27歲了
    根本是個高齡偶像歌手

    最近的一個八卦
    就是伊能靜被昔日同伴方文琳.裘海正爆料她謊報年齡
    少說了2歲
  • 我也熱愛謊報我的體重耶
    我常常會加個4~5KG上去
    因為我是扁身  加上身高算是高(約167)
    常常被人問說  有沒有40KG  我回答到很膩了
    就直接說我有45KG
    (現在真實體重應該只有41~42之間吧?!)
    然後大家會很不可自信的看著說  怎麼可能


    要不就要跟大家說  :  沒有啦  之前有生大病  所以有變瘦

    要不就有人會問說怎樣才會變的跟我一樣瘦
    我就  回答:只要你每天晚上吃宵夜  OR睡覺前吃東西  你就會變瘦了
    哈哈~~~這是真的!!因為我常常亂吃  就變瘦了!!
  • TO  原曠

    楊宗緯本來就是試圖塗改自己出生年次不是嗎
    你有啥好辯論的阿?
    是吃飽太閒所以跟大家爭吵
    還是你是他的粉絲
    拜託你針對開板的題目作回復可以嗎??
    是怎樣~~上來跟別人吵架你很開心??
    基本上楊宗瑋的事情沒人CARE!!!


    基本上藝人都會謊報ㄟ
    剛剛看到女人我最大的翊萱在上節目
    打死我都不相信他只有55
    我60看起來都比她瘦好不好
    我也是跟小楨差不多
    我172-60
  • 是呀,原曠很難否認"楊的作為"不管是塗改?,或是偽造?,都也是犯法呀~

  • ciciyen的話:
    哈哈
    這個說得最對了!!
    謊報國度    就是演藝圈

    以前我朋友遇某藝人攝影棚拍照   
    借了一些衣服給那藝人穿大小長度剛好
    後來那藝人和小S同台站一起,發覺那藝人身高胖瘦都跟小S一樣
    ##=%&        %&=**    所以        **=##
    可知        我朋友他才155身長
    私底下我們就說        原來小S身高也要謊報

    上次她節目不是請蔡10    她跟她兩就算都穿高根鞋    站起來還不一樣高
    真是不知要跩啥

    ----------

    小S一直都說她158阿
    哪來的謊報?
  • 兩隻喵的奴隸的話:

    中間恕刪

    要不就有人會問說怎樣才會變的跟我一樣瘦
    我就    回答:只要你每天晚上吃宵夜    OR睡覺前吃東西    你就會變瘦了
    哈哈~~~這是真的!!因為我常常亂吃    就變瘦了!!

    ----------

    好羨慕,

    亂吃還可以變瘦,

    太有口福啦!
  • 濃妝艷抹小妖精的話:
    你有啥好辯論的阿?
    是吃飽太閒所以跟大家爭吵
    還是你是他的粉絲
    拜託你針對開板的題目作回復可以嗎??
    是怎樣~~上來跟別人吵架你很開心??
    ===================================

    您好
    我前文已針對原po的文進行回覆
    我想你沒有細讀本文
    再則我的用語有吵架之意嗎
    我想您對文字的解讀十分敏感

    這是公開討論區
    進行交流很正常

    請您注意您的語氣用語!謝謝!

    =============================
    對於藝人體重
    基本上電視都有放大效果
    體重十分難測
    有的人雖瘦
    但骨架大
    骨頭質量密度大
    所以反而真實體重可能比目測來的重

    至於量出的體重不同或許是節目效果
  • 謝謝有人提醒大家網路發言要謹慎

    要說刑法嗎?

    學生時聽說有個朋友的朋友
    在超市順手牽羊被逮送去警局
    偷的東西是一百多元吧
    這是竊盜罪唷(公訴)
    但檢察官念在他還是大學生
    給他個機會不留污點
    所以裁定  "不起訴"  處份

    起不起訴跟有沒有犯法兩者之間
    似乎不是那麼絕對
    可是因為沒被起訴就高喊清白
    這樣好像有點......

    回歸主題
    其實女生都會謊報體重或年齡
    如果她看起來就那麼瘦那麼年輕
    也不會被發現啦



  • 這裡...
    有個人的發言真的很討人厭

    真理...
    大家心中都有一個定奪


  • 離題了你們知道嗎?

    要討論楊宗緯自己開一版!!!

    ------------------------------------------
    小禎有62?
    柯以柔52?
    真的假的???
    那我可以暫緩我的減肥計畫了...
  • to流浪小鴨鴨
    謝謝你的回應
    我想的確雙方沒有共識
    不過也將各自要闡訴的都說明了
    我強調的是不要入人於罪尤其是法律專有名詞用語
    、網路用句都請注意
    至於分享文章也就是單純分享文章--過度猜想我也沒有辦法
    各自自由意志,再下去也就真是流於筆戰和無意義了

    至於放寬心
    我們想我們雙方都一起做到吧~

    在此也對原po說聲抱歉
    也做個善意的提醒
    原標題「藝人都會謊報體重」
    是否加個問號?是否會比較適當呢?

    總之謝謝以上各位大大的文字交流
    也感謝開版者分享的娛樂訊息

    於此不再回應!謝謝!




  • 就讓我們彼此保持法律追訴權
    謝謝
    ===================

    醬算不算恐嚇呢???????????    --->  我有用很多問號 

    哇賽,我以為這裡是法律教室耶  ~!

    不知道怎樣才算注意講話的口氣...咧  ~  (加個咧,有沒有比較俏皮~)

    我"個人""基本上"是"有點"認為,楊X緯是技術上的"修正"身份證,"有點"犯了偽造文書啦~  我朋友覺得身份證照片不好看,在塑膠封套上另外貼一張他覺得較美的,被警察臨檢時,警察就警告這樣是犯法的耶~

    真的很討厭有人動不動就在聊天時
    亮出保留法律追訴權,  警告人家語氣差 
    楊宗緯是藝人,他的行為,本來就是要接受公評  !
    不然可以不要出道當藝人,沒人管他10歲或是20歲 

    還是阿湯哥有巨星風範耶,被說是同志那麼久,都沒要喊告
    蔡依林也不錯,賺最多也被批最多
    也沒聽說要對網友提保留法律追訴權

    真是...氣度由此可見  ~!





  • 大家聊聊天,  不要這麼認真嚴肅啦

    就算講的不正確,  就大家一起討論,  搞清事實即可

    不用這麼嚴肅啦

    這邊又不是  FG  Court 


    >"<

  • 「原礦」這個ID只出現在這一串,而且是在有人提到山頂洞人時才突然出現,為其護航。你是他的粉絲?經紀人?本人?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