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嫌友紅包小 散電郵開罵被判刑

教授嫌友紅包小  散電郵開罵被判刑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劉愛生╱桃園報導】
在大學任教的丁姓副教授娶媳婦,喜宴一桌要價二萬五千餘元,他嫌四十年交情的周姓老同學帶女兒一同赴宴,只包三千六百元太寒酸,傳郵件開罵「人不要臉,天下無敵」,「連做人的道理都不懂」,桃園地院昨依妨害名譽罪判他拘役四十天、緩刑二年確定。

桃園地院調查,這件紅包糾葛,起因五十七歲丁姓副教授一年多前娶媳婦,在台北市五星級飯店席開廿多桌,每桌價碼二萬五千三百元;他邀中正理工學院周姓老同學來喝喜酒,前一天,兩人通電話時,周表示會帶女兒去,他還告訴周喜宴價碼不低。

周先生隔天帶著女兒參加喜宴,包了三千六百元禮金;丁姓副教授事後看禮金簿,認為周同學明知每桌餐費要價,還有酒水捐小,卻只包三千六百元,不符合行情,也沒禮貌。

丁姓副教授氣得寄電子郵件給周,附件給另外十五名軍校同學,內容指「有一位同學不譴責他不行,婚宴前一天還詢問每桌行情,卻故意包三千六百元,擺明就是占便宜」,並說「樹沒有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這種人連基本做人道理都不懂,還幫他女兒作媒,豈不害人。」周姓男子接到電郵,控告丁妨害名譽。

法官查出他們是相交近四十年的老同學,先前因細故有些不愉快,加上喜宴紅包糾葛,更僵;法官勸他們和解,不過周先生認為老同學沒誠意,丁副教授自認沒錯,雙方嘔氣不和解,一審丁被判拘役四十天。

他不服上訴,認為電子郵件所述是一時氣話,「人不要臉,天下無敵」是個人主觀評價,無誹謗故意,寄發對象都是老同學,也無散布不特定人的條件,主張無罪。

桃園地院法官以所述內容逾越合理範圍,並非善意發表言論,如無誹謗故意,不必散發給十五名同學,認定構成妨害名譽;但二審時周先生表示願原諒同學,法官宣告丁姓副教授緩刑二年,是罕見因嫌別人紅包太少罵人而被判刑的案例。 

【2009/04/22  聯合報】@  http://udn.com/



 
 
  • 花中之花的話:
    idesiresleep的話:
    我到覺得會去問通常就代表他家經濟狀況可能不是那麼理想
    如果是想靠喜酒賺錢的話,那他請客之前可能得先過濾人選了
    那位周先生都拿到喜帖了,也不好意思不去吧
    如果是我家的話,我到希望不要拿到這種喜帖,去一次要給五千
    因為我家沒那麼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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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周先生包了三千六,其實他可以一個人去,然後包二千六或二千八啊~~這樣人家也不會覺得失禮~~雙方互相不賺不賠不是皆大歡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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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一天,兩人通電話時,周表示會帶女兒去,他還告訴周喜宴價碼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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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到底是周先生問丁先生  還是丁先生主動告知周先生呀

    他大可直接告訴周先生說  你女兒不要來呀  或者你該包多少

    我覺得要宴客  就不要想說靠禮金回本  這本來就是一個受祝福的事

    不然可以低調一點嘛  請幾個要好的朋友就好了呀

    自己要那麼鋪張  然後明明就有嫌隙了  還要請對方  然後在嫌棄對方包太少

    這根本是借題發揮

    就算告訴我ㄧ桌10萬  我都不一定要包1萬塊的紅包給對方

    既然要人家來沾喜氣  就不要搞得烏煙瘴氣

    真不知道居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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