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人懂法律問題嗎?

我想請問

我被人控告在網路上妨害名譽

(  我因為對方一直騷擾我~所以我在日記裡罵對方神經病  )

案件已經走到簡易庭了


想請問

1.刑事會如何判決? 

2.若民事對方堅持要提告  我就只能任對方宰割了嗎?

(對方提出要求精神賠償50萬元)


這件案子我要怎麼做  對我才有利?
  • realeric
    realeric
    能不能要求對方離開我不知道,但我說真的,在法官面前,就裝可憐一點,有好處,但裝可憐的時候,要記得,你還是要有證據的,比如,你有證據可以指出你真的是被他擾亂到你受不了,才會在日記上抱怨(重點要看你有沒有指名道姓,還有日記是不是屬於公開的,像是BBS,FG...等)

    當然,如果他一直打斷您說話,那麼可以跟法官說,是否能給您幾分鐘時間,好好說明一下情形,能否避免有人打斷(能不能要求對方先出去,我就不清楚了,換個角度想,如果是要叫你出去,你會不會怕對方亂說什麼)

    有問題在問吧!我會努力回答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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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脆請旁聽的人離開不是更爽  法院淨空好了

    避免被打斷  最好是請律師陳報壯先寫好 

    你在法庭上虎爛來唬爛去  法官真的在寫判決時  還記得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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