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捷運黃線、月台嬉戲 罰7500!

捷運族未來搭車,要是違反規定不聽勸導,小心吃上一張7500罰單!「大眾捷運法」修正草案新增一些規定,像是跨越黃線、在月台嬉戲,或者沒遵行方向走電扶梯的話,可處以1500到7500罰鍰;另外冒用優惠身分搭捷運,要罰50倍票價,民眾說,不守秩序是該罰,但罰到7500有點誇張。


TVBS記者張靖玲:「如果你跟我一樣都是一般民眾,卻拿老人卡或愛心卡搭,未來可能要處以50倍票價的罰款。」

像是等車時,跨越地上這條黃線,現在最多是勸導,但是院會已經通過大眾捷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新規定是,勸導不聽就開罰,跨越黃線最高可以罰到7500。

月台上嬉戲也不可以,可處以1500到7500罰鍰;還有還有,電扶梯不按照遵行方向行進甚至奔跑,也可處1500到7500。聽在民眾耳�,不少人認同搭捷運是該守秩序,但這數字好像。搭捷運民眾:「有個警告就好了,但是到7500,有點搶錢的感覺,7500好像太貴了,這個有點誇張。」

說太誇張不是沒有原因,規定還不只一樁,像是無法證明從哪進站,真的虧大了,因為要按照以單程票最高價價的50倍開罰,像淡水到新店65元的50倍,要罰到3250。

一但立法審查通過就可實施,儘管捷運公司說嚇阻大於實質,看來以後搭乘大眾交通工具,規定可得看仔細,否則不小心觸法,荷包又要破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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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怎樣?
現在捷運缺錢喔?

比開車闖紅燈還貴!

  • 冰后的話:
    悉達多的話:
    我還蠻反對的...

    整個社會運作都靠罰錢來規範的話,那還挺糟的
    其實針的對跨越捷運黃線、月台嬉戲這兩項,
    站務員本來就能夠制止、管理的...
    為什麼還要去個法來罰款呢??有這麼嚴重影響他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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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推來推去有人被推下去時
    被嚴重影響的絕對不只那些人本身

    不用錢制止的話
    坐捷運公車高鐵台鐵都不用查票了
    我覺得錢還是最有嚇阻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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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其實人是蠻犯賤的,明知不可為,還是不顧警告去做,等到發生事情,怪管理機關。罰,也怪政府管太多死要錢;不罰,發生事情,怪政府沒公告,到底是怎樣?!
  • 因為很多人都講不聽吧-_-
  • 好像也不能在捷運站
    嚼口香糖吧??

    上次去坐被警告了
    害我含在口中都不敢動
    趕緊找衛生處吐掉


  • 贊成...

    有時候就是因為不去"規範"
    就沒人要理會與遵守
    才會有了"規範"出現

    譬如宣導了不要飲食..大聲喧嘩
    可是還是有人照樣做....
  • 顧的  ^^

    是真的很嚴格呢  在月台也不能吃東西 
    回國第一次搭的我  也被逼逼了  因為沒看清楚 

    不過我覺得罰款很好阿 
    就如大家說的守規矩的  怎樣都不會被罰 
    這就是要針對那些不守規局的人阿

     
  • 悉達多的話

    我還蠻反對的...

    整個社會運作都靠罰錢來規範的話,那還挺糟的
    其實針的對跨越捷運黃線、月台嬉戲這兩項,
    站務員本來就能夠制止、管理的...
    為什麼還要去個法來罰款呢??有這麼嚴重影響他人嗎?@@


    我想告訴你,這不光只是影響他人而已
    是安全的問題!
    站務員的工作是在詢問處
    只能藉由監視器監看月台
    看到有人跨越黃線
    他只能廣播勸導
    或是請保全留意
    你以為站務員要跑上跑下的哦
    他們詢問處很多都大排長龍耶
    很多年輕人真的很不懂事
  • 難道你們沒想過
    開車的司機看到有人跨越黃線
    他是如何膽戰心驚嗎
    人掉下去的話
    你們知道後面所有車都被誤點嗎
    車上乘客的權益誰來理
    不罰才怪
    那些跳軌沒死的人
    通通都有被開單
    那跳軌自殺的人
    他們家屬哪個不是推說
    "他不是自殺"
    為了規避責任!

    我真的痛恨不遵守大眾捷運法的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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