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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遭軟禁 慘當16天性奴 淫男自詡「一天至少做3次」警罵精蟲衝腦

【林泊志╱宜蘭報導】台北縣一男子透過網路認識宜蘭縣一名十七歲少女,春節期間將少女騙到基隆軟禁在旅館十六天,將對方當成性奴,一天至少蹂躪三次,連月事來都照做。上周六警方路檢攔查,少女才獲救,男子雖兔脫,昨清晨又到宜蘭找被害少女,被少女父親逮住扭送警局,警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法辦。 


月事來潮也不放過 
警方指出,涉案的男子邱柄豪(二十三歲,北縣淡水人,有竊盜前科)落網後坦承,性侵少女過程完全沒做防護措施,還自豪說:「一天至少做三次,差不多吃飽飯就做那件事,連她(指被害少女)月經來都照做。」警員直說誇張,痛罵:「根本就是精蟲衝腦!」
警方調查,邱男在北縣淡水一家自助餐廚房工作,兩個多月前,邱在網路上的「豆豆聊天室」與家住宜蘭的十七歲少女認識,雙方即常透過網路或電話聯絡。上月底春節年初四,少女在網上向邱男表示,近來「好像有鬼跟著我,已經跟兩天了。」問邱男怎麼辦?邱男趁機誆稱可幫忙找人替她化解,隔天年初五就騎機車到宜蘭,把少女接到基隆,投宿富國旅社。
邱男假裝已經聯絡朋友,並邀少女在房內一起觀看情色頻道等人,隨即霸王硬上弓。雖然當時正值少女月事來潮,少女強力反抗說:「不要!」但邱男仍將少女壓在床上強暴得逞。之後邱男便把少女軟禁在旅社內,時間長達半個月,期間不准少女和家人聯繫。
而少女年初四離家當天,家人即已報警找人,警方清查沿路監視器,並過濾少女手機通聯紀錄,發現邱男涉嫌重大,曾循線到邱男家找人,但都晚了一步。 


少女父親逮人送辦 
上周六(十四日),邱男騎車載少女到桃園縣龍潭鄉找友人途中,被警方路檢攔下,發現少女是協尋人口,邱男卻趁隙逃脫。少女被警方帶回後通知家長領回。但邱男仍不死心,昨清晨又騎車到宜蘭找少女,被少女父親發現,將邱男抓住扭送警局。邱男還辯稱:「我打算先道歉,然後再到警局自首,誰知就先被抓了。」 


網路交友  注意事項 
˙避免單獨赴約,約會地點應選公共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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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家人出遊地點及行蹤
˙穿著打扮應合宜,避免和對方有身體接觸
˙若不幸遭性侵,應保留證據並到醫院驗傷
資料來源:宜蘭縣警局婦幼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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