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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ada / 我的PRADA包 被7-11店員偷走會不會太誇張了..



http://www.wretch.cc/blog/ilovetommy&article_id=2087882

請大家告訴大家  謝謝..

  • 如果是我  我一定告 

    不過我只是收包包的人  不是送包包的人阿.. 


  • 對啊  真是夠了..

    那店長把那個店員保護的很好

    我也覺得降很過份 

    那家店有在處理了  只不過我總覺得沒拿出誠意

    連店員也沒親自道歉..

  • 小菲羊

        不好意思,我只是對7-11的發票感到不可思議,因為我手上有太多7-11的發票,每張購買明細都有出來,而對方還能趁結帳時換東西掃描價格也太利害了  ^^"。


        如果是這樣,那為什麼不報警,這樣不是不公平嗎??


  • cherry_ctl

                    做主的人是舅媽呀  如果是我  何嘗不想

    那個店員真的很機...
  • 那店長把那個店員保護的那麼好,會部會她們2個聯合起來也說不定呢!很可疑..
  • 我還是覺的要上訴才行
    這樣真的太便宜他們了!!
    我覺的事情不能說
    強盜搶了錢
    不是還了錢就可的
    如果我們今天在7-11偷了東西
    那是不是還給他們就了事了呢!
    如果是這樣的話~
    那我想也不用法治了!!!
    我反而覺的要給她跟7-11一個懲罰
  • 他們店裡不是都有錄影機嗎?
    怎麼敢光天化日之下偷包包
    有點太扯了  要不就是店長也一起犯案
    把錄影帶銷毀?
    7-11開放加盟後  我相信會有這種事發生的
  • 賠啦賠啦
    把事情鬧大啦
    姑息只會養奸
    那以後又發生怎麼辦
    我才再想我之前還寄一個LV包包給一個不想再連絡的朋友
    不曉得他有沒有收到
    反正我不想再和他連絡
    不過我拿去寄的時候
    已經包裝的很好了
    應該不會讓人動邪念吧
  • 我覺得你有義務檢舉她耶
    雖然你不是當事人
    這種偷東西的行為很爛耶
    你這次若放過她
    那她下次還不是會去偷別人的
    根本沒得到教訓呀

    而且包包那麼貴
    一定叫她賠雙倍!!
    不要姑息她啦!
    要有正義感
  • 建議馬上報警
    若不想鬧到警察局,把資料通通留下來,向壹週刊檢舉
    或是找蘋果日報的記者來
    包準她的高層會立刻有讓你滿意的答覆
    不會再採取推拖拉政策
  • 寄宅急便的時候,不會給你發票,只會將宅急便第一張單子﹝你親筆所寫的那張,非其他複寫的∼﹞給你當作憑證,
    所以你舅媽應該是剛好有買其他的東西,店員才會騙說所開的方票可以直接當憑證,正樣的行為實在是不可取,我強烈建議你應該勸你舅媽,一定要將此事反應到底,至少要經由總公司的人處理,
    再者,更應該要求工讀生﹝甚至其父母親﹞親自道歉,這樣做,不僅是討回一個公道,也是為了那個剛生上大一的妹妹前途著想,
    一定要讓他知道,這樣子的行為等於偷竊!

  • 謝謝各位.. 

    我會和舅媽重新討論看看

    這個社會當好人只會被欺負

  • 我也覺得這事態嚴重..
    我也剛去寄宅配耶....>_<

    我曾經有打電話給7-11的人投訴他們工讀生態度極差
    但他們的回應很平淡..
    真的建議你態度強硬一點!!
    畢竟這行為太不可原諒了!!
  • 立刻報警...太過分ㄌ....
  • 7-11是連鎖shop...發生這樣的事情~算是很嚴重耶~
    對他們企業形象也有很大的影響~
    這件事情的處理方式未免也太草率了吧~有點欺負人+過分~
    應該反應高層(因為現在大部分7-11都是加盟的模式)
    請他們好好善後及給予補償~
    要不然,發生這樣事件~以後還有消費者敢去7-11寄宅配嗎?
    加油喔^_______^
  • 我覺得做錯事的人就應該受到懲罰.

    請趕快去報警.
    但為了不讓大公司有機會用錢把案子壓下來.
    最好同時跟水果報或X週刊投訴.

    不過怎麼會有這種事啊?
    這社會病了,
    我們國家未來的棟樑也都病了.

  • 請大家告訴大家..

    讓大家都知道吧.. 

    感激..

    因為竟然那個包包在網上賣掉  想必買到包包的人  也應該會上網

    必竟那是髒物..

     

  • 我覺得blythe738講的很有可能    
    會不會是她們2個聯合起來也說不定呢!
    而且消費者偷東西罰一百倍,那叫他們也罰一百倍呀~~~這句說的最好!

     
     
     
  • 沒錯!

    並沒有什麼賠100倍的事情啦!

    法律有規定∼所以其實那些什麼賠100倍的,只是嚇唬人的

    如果有碰到商家這樣要求的話,可以去告他

    另外,寄宅急便是一定會有發票的,而且會有號碼印在發票上

    我以前也是做7-11的啦∼

    所以,希望版主的舅媽可以好好的處理這件事

    (我是覺得可以報警啦!一個人手腳不乾淨到去動客人的東西,這樣真的很糟糕!!!!)

    其實大部分的7-11員工都是很好的人,不希望為了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

  • 統一超商聯合服務中心
    電話    0800-008-711
    信箱    public@mail.7-11.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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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文章傳過去+聳動的標題
    他們一定會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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