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要從老百姓身上A錢了~

買房租給學生  明年起課營業稅


財政部昨天發布解釋令,個人出租建物有營業行為,從明年起要做營業登記,並課營業稅、營所稅。財政部自從公布個人從事賣屋很多,有營利行為,要課營業稅之後,接獲很多檢舉,有很多個人以自有建物或承租他人建物再出租,從事營利行為,也應該課營業稅。


財政部函詢各地區國稅局,經5區局回報研議後,昨天發布釋令,規定自98年1月1日起,個人出租建物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否則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按租賃所得課徵個人綜合所得稅:


一、  設有固定營業場所(含設置有形之營業場所或設置網站)。二、  具備「營業牌號」(不論是否已依法辦理營業登記)。三、  僱用人員協助處理房屋出租事宜。


財政部表示,個人以自有少數空置房屋出租,收取租金收入,一般不會有設置店面、辦公處所或招牌等情形,也不會僱用員工來經營。換句話說,如果個人利用設置店面、辦公處所、招牌,或僱用人員來經營出租建物業務,與一般個人出租餘屋行為已有不同,實屬一種營利行為,應依法課徵營業稅。


不過考量部分經營出租建物之個人,原來就自行申報租賃所得,課徵個人綜合所得稅,因此,原來已經課徵綜合所得稅確定者,不會因為該項釋令發布而有所變動,相對而言,原來已經被課徵營業稅確定的,也不會有所更動,這是基於安定性的考慮。


如果符合上述3項客觀且明確的要件規定,應自行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例如,大學附近很多名為「學苑」的租屋,就是營業行為,應辦理營業登記,並自98年1月1日起申報繳納營業稅。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106/4/18y4s.html

---------------------------------------------
那如果是租出自己家裡的空房間給學生~
也要登記繳稅哦!?
生活已經夠苦了~~政府不會想想辦法!
整天只會從老百姓身上動歪腦筋而已....




  • 那拜託夜市的攤販也課稅吧!幾乎每個都有錢的要命.開保時捷.開雙B.跟會錢都超過千萬.連休閒打個小麻將都是三萬一萬底.

    物價漲就跟著漲.物價降卻不跟著降~很不平衡.
  • 我在夜市工作一段很長的時間.我可是親眼看過老闆們的生活才會這樣講~


    (回覆上面的話)
  • CERRUTI的話:
    小小建的話:

    自己引用的新聞都沒看清楚細節,        這樣不行唷...

    -------------------------------------------------
    好可怕

    感覺台灣社會到處都有人

    在破壞合諧製造對立.......
    ========================
    不懂這個回覆耶
    可以解釋一下嗎?

    另,夜市、地攤也是收入啊,除了付租金之外,課稅不也應該是義務嗎?
    就像我租店面作生意,我除了付租金,也要繳稅啊,不是嗎?
  • 早就該課稅了!!!
    台北市當包租公包租婆的都是有錢到不行的才有辦法咧
    而且
    也要自己家裡住有剩才有多的房產能租
    不課稅不是太沒天理了!!
    很多租給學生的是違建加蓋,一個月收個千把塊,一層樓租給六七個也三萬多(這還是寬敞的喔,鴿子籠式的可以擠個十個!!)
    半工半讀的學生尚要繳所得稅
    包租工包租婆們專收這些人的錢我看會報在所得稅裡的也不多
    由政府出面管理,非常合理呀!
    ^^^^^^^^^^^^^^^^^^^^^^^^^^^^^^^^^
    不是說不合理,不過受害的最終還是房客,
    因為稅收的成本,最後還是轉嫁給房客了…
  • ---------------------------------------------
    那如果是租出自己家裡的空房間給學生~
    也要登記繳稅哦!?
    生活已經夠苦了~~政府不會想想辦法!
    整天只會從老百姓身上動歪腦筋而已....


    =>
    你自己貼的新聞自己沒好好看嗎?
    這樣子是不用登記繳稅的

  • 在課下去不用生活了
    在課下去不用生活了
    BLACKDEVIL的話:
    我在夜市工作一段很長的時間.我可是親眼看過老闆們的生活才會這樣講~
    ====================================
    我不否認有這樣的人存在
    不過就像我說的...很多有錢有勢的人,會來搶這塊大餅
    真正從零開始做到開雙B的,可能真的有,不過我沒看過
    如果最終課稅是必要,那就認了。


    叫我92號的話:
    不是說不合理,不過受害的最終還是房客,
    因為稅收的成本,最後還是轉嫁給房客了…
    ========================================
    +1
    上面有人說,租貴就不要租,這樣自然會降。
    以台北高密集人口來看的話,真的蠻難的。
    加上外地學生也不在少數,不租的話要睡哪...
    最終..  還是那句「羊毛出在羊身上」
  • 唉~~~
    房客也是可以報稅時抵扣

    只是一直以來
    不成文的規定是
    房客不報稅
    房東不繳稅
    否則就另外加錢
  • 有營業場所且有營業事實就應該具有申請營業執照

    有申請營業執照就應該要賦稅

    這是無庸置疑的,也是這篇新聞及政策所要傳達的~




    如果版主家中的出租行為
    規模大到僱用專職人員來進行業務  那再來擔心吧~
  • 看了標題...

    真想說  我沒有錢可以被A.....

  • erposit
    erposit
    八月的話:
    都要課        又其是小吃攤        及夜市       

    他們都收現金        又沒付稅卻又享受很多權利       

    我想台灣的稅改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希望能多加油
    ---
    +1
    小吃夜市
    髒死了
    污染環境
    都不用課污染稅污水費嗎?!
    每次看到小吃夜市一定旁邊一堆髒東西  污水
    真的夠了
    賺飽錢但對環境土地都不用負一點責
    自私自利的心態
  • 反正本來就要課稅了=  ="

    這樣做,租金只會調高...根本沒用
  • 贊成課稅

  • 在下一波

    乞丐也要課稅

    有的乞丐一天可以討到幾千塊
  • 這項政策大概會讓很多貸款購屋來出租的投資客苦哈哈吧
    本來想投資的應該也沒人敢這樣玩了
    對於真正有錢的房東根本沒差
    調高房租..要就租..不租拉倒~沒差那點錢
    調低房租..少賺一點也OK..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