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騙的話:
兩岸合作,賺世界的錢,有什么不好?”
前提是要 國與國對等 才有意義
如果台灣只是中國一部分那賺來的錢,最後還不是上繳中央,況且中國本身有數億貧民待養,錢分一分還有多少能在台灣?能夠達到原本台灣賺的就只留在台灣嗎?
能夠達到這個目地的就是用 國與國對等 的關係來談才有保障
你是想說謊騙人,騙到最後連自己也被催眠腦袋不清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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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不是我說的,怎么說是我騙人。
臺灣有臺灣的優勢,大陸有大陸的優勢。
就像現在的情況,臺灣公司在大陸設廠,大陸賺取稅金,并解決了就業。臺灣生產產品出口到世界各地也賺錢,這不就是兩岸合作,賺世界的錢?
去年臺灣在大陸賺了600個億,難道這個錢上繳給了大陸的中央?
臺灣現在對大陸的經濟相融本來就很高,這是現在的事實,為什么不能說兩岸合作,賺世界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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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了就業"是只解決中國的並不是台灣的,台灣反到受害
就是因為去年的臺灣跟現在的台灣都不是中國的,才不用所謂的"上繳"(這是廢話嗎?)
如果真只是"合作",那就要以國對國身份才對等,連對象的身份都不承認,那是要跟什麼不存在的東西合作?
如果真只是經濟而已,那為何要避諱台灣以國家的身份?
這樣才能對彼此有正確實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