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違反著作權?聽警廣挨告,客運駕駛無奈...

出處:http://www.nownews.com/2008/10/13/545-2348904.htm

開車聽廣播路況居然也會被告!台中客運一名呂姓司機,上班時因為聽警廣路況,沒想到主持人播了被音樂協會認定是沒有著作權的音樂,還將提告向客運公司求償70萬元,呂姓駕駛說,開車開了30年還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形,直呼真的是太意外了!

國道一號北上在174公里中清和大雅交流道處車子很多,按下收音機開關,李姓駕駛一如往常準備開車上路,也就是這個動作,讓他現在可能得吃上官司,被求償70萬元。

司機呂貴生:「很不合理!真的很不合理,路況是給我聽的,不是給客人聽,因為有了路況,我本身開車也順,客人也很安全。」

擔任客運駕駛的呂先生習慣上國道前收聽警廣的路況,沒想到警廣播出音樂卻害他被告違反音樂著作權,公司為此緊急貼出這張公告,要所有同仁禁止在車上聽廣播或看電視,同事也為他抱屈。

呂貴生同事:「其實我們放音樂也是給車上…因為長途在車上,給乘客一個放鬆的心情這樣子,可以說休息一下,但現在也都不敢了。」

雖然公司上下覺得這樣的情況被認為違反著作權,實在是有點無辜,但音樂協會表示,一切就事論事,依法辦理。

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董事長吳楚楚表示,「公車司機把公車跟協會取得授權是這個問題而已,有授權他播什麼東西都沒有關係,他沒有取得授權,他也可以播,但不要播我們管理的音樂。」

音樂著作權協會強調捍衛著作權立場不變,他們跟警廣之間本來就有官司在進行,但公車司機的行為是否觸法?只能靜待法官給雙方一個合理裁判。
(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林尚賢、葉弘傑  ) 
----------------------------------------------------
出處:http://www.nownews.com/2008/10/13/138-2348995.htm

司機開車聽廣播放的歌曲,客運站就接到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寄來的公文,表示要開罰,這讓中部地區的客運業者為了避免法律糾紛,不但車子不開電視、不放音樂,連駕駛最愛聽的廣播也關掉,客運站的電視變成只有影像,卻沒有聲音,到處靜悄悄,業者無奈地表示,這是為了不受罰,只好這樣做,但是乘客們都覺得坐車沒音樂,實在是太無聊了。

單單只是播放歌曲,不管是聽廣播,還是放音樂,只要侵權觸法,就通通要罰,這讓客運業者和司機嚇傻了,為了避免引起法律糾紛,乾脆關掉所有的聲音,就連客運站裡電視,也只有影像沒有聲音,等車的乘客全都只能看著無聲電視。民眾何小姐表示,「電視節目沒有歌唱節目、沒有歌,這還蠻奇怪的。」另一吳先生說,「無聊還是會啊!習慣就好了。」

不只是客運站裡聲音關掉,客運公車行駛時,聲音也全關掉,不開電視機、不放音樂,就連運講最愛聽的廣播,也都關掉了,公車司機蘇先生指出,「公司有規定(禁播歌),我們站長有規定這個。」另一位客運司機也說,「最好全部都不要聽,不要找麻煩,乾脆把這車子(聲音)都拔掉,就(電視)主機都把它拔掉。」

搭車時除了行駛和路上的聲音,沒有其他的音樂,乘客施小姐說,「(沒聲音)比較悶啊!如果有放(音樂),這樣是大家的福利啦!」縱使覺得無聊,乘客們只能睡覺,或是自己打發時間,雖然曾向業者反映聽音樂,但是客運駕駛們實在是罰怕了,開車寧可靜悄悄,也不要吃官司被罰錢。
(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柯映青、洪杰民)
----------------------------------------------------
小建覺得...
台灣的音樂恐怖時代已經來臨了...  ╰●-●╯
  • 見鬼了
  • realeric
    realeric
    依著作權法
    第            55                條    非以營利為目的,未對觀眾或聽眾直接或間接收取任何費用,且未對表演
    人支付報酬者,得於活動中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或公開演出他
    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所以..在車上唱歌是不會被告的...

    矯枉過正的結果..就是台灣音樂市場讓它倒吧
    不聽中文歌我又不會死
    _____________
    很難說
    照協會的解釋  你是街頭藝人的話  車上唱歌  有人給錢  也不行

    用唱歌  換車錢  也不行 

    那些立委  不懂著作權  拜託  去讀書好不好 

    哪一國是這樣立法的???
  • 不知道會不會告成功
    司機先生好無辜喔
  • 真的是"太超過了"..
  • 哇賽
    那是不是公開場合我們都不能私自播放音樂、影音等需經授權的東西...
    如果是這樣

    部落格連結you  tube的影片
    會被告嗎?

    會的話=  ="
    我要快點拿下來了..
    喔削~~~
  • 這樣會不會太過無限上綱了ㄚ..


    那我家客廳在一樓

    門也都開得大大的

    電視正對著馬路

    哪天會不會電視看著看著

    電視節目忽然播出新歌

    是不是也算侵權ㄚ

    這樣要耍丁也太超過了...    >  <


  • http://www.fashionguide.com.tw/Forum/07/MsgL.asp?BoardNum=3&TopicNum=441175&Key=%ADY%B3%C2&LinkTo=SearchNameL&Absolute=1

    前幾天火鍋店新聞
    大家人人自危中
  • 我真的不太懂耶

    那廣播節目可以倒掉了吧~~~
  • 不如乾脆來個大抵制..
    不買CD.不聽廣播.
    讓音樂媒體倒光光..
    到時在來看誰比較(搖擺).
    真是無聊到極點.
    聽個警廣也被告..
  • 音樂邪會
    音樂邪會
    等下說不定會有刑事警x局偵x隊來fg要此討論串回應者的IP,說我們要抓音樂禿鷹...
    大家回應要小心啊...
  • 傻眼............

    聽廣播而已耶~~~~~~~~~
  • 抵制!
    就讓台灣音樂倒掉算了...
  • REALERIC
    REALERIC
    司法院還不趕快作統一見解 

    放給  惡質協會亂搞 

    真的會有報應
  • 平胸美女的話:
    外面餐廳幾乎都會播放音樂,比較有氣氛啊,這樣會不會被告啊?
    -----------------------------
    有版權的就會,除非有經授權.
  • 放自己買的正版cd可以嗎(幫我開餐廳的朋友問的)?
  • 平胸美女的話:
    放自己買的正版cd可以嗎(幫我開餐廳的朋友問的)?
    ----------------------------
    不可以~
  • 為什麼不行?自己花錢買的ㄟ?又不是盜版也不是燒錄的?這樣太過分了吧?
  • 平胸美女的話:
    為什麼不行?自己花錢買的ㄟ?又不是盜版也不是燒錄的?這樣太過分了吧?
    -----------------------------------
    你可以參考上面火鍋店案例的連結.
  • 好好奇
    為什麼沒什麼人去抗議?
    這協會的做法已"太超過了"

    感覺已和保護著作權的原意差太遠了
    簡直是變相的收取保護費
  • 小小建的話:
    針對這種協會...

    應該用消費者的抵制力量+立委修改才能對付了!

    **************************************************
    這個是不可能的
    因為有些協會就是立委搞出來的
    前幾年書籍分類就鬧得滿城風雨
    某出版社為了區分普通級和限制級的書
    自己設計了一個LOGO
    結果書評會把人家設計的東西拿去註冊
    因為限制級的事鬧得很嚴重
    所以書若有送書評會送審的
    可以在書的封面得到那個LOGO認證
    以後若有爭議時這個LOGO是出版社的一個靠山
    等於是有書評會的背書
    但是書送審價格有差
    我忘了漫畫是多少錢了
    小說是訂價的16倍
    一本言情小說當時的價格是180元
    這本小說的送審費用要2880元
    因為價格很高
    所以當時很多出版社都在抗議
    我之所以會知道這件事
    是某本電玩雜誌有人寫專文批判
    文中也直指這是國民黨立委曾蔡美佐搞出來的
    現在怎樣運作我不清楚
    不過我現在的感覺是政府很缺錢
    所以接下來還會有一堆莫名其妙的事出現
    最近的例子是兩個星期前桃園的警察去便利商店抄雜誌
    這個事件便利商店是第一次遇到
    但在租書店早已見怪不怪了
    今年暑假台北中永和的店家首先被抄店
    緊接著高雄小港和前鎮的店家也跟著被抄
    情形和便利商店是一樣的情況
    只是便利商店因為有財團撐腰
    所以這些員工和店家只是虛驚一場
    便利商店只是沒分類
    我們租書店還分區分類
    有的店家還做個門當出入口
    把限制級的書給區隔出來
    但是我們租書店同業卻沒這麼好過
    不少店家都是被罰錢了事
    有的還背個妨礙風化或是違反青少年兒童福利法的前科
    警廣這件事只是投石問路而已
    接下來還會有多少離譜及擾民的事會發生
    大家就等著看吧!
    這絕不會是第一件事也絕不會是最後一件事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010/78/17ehi.html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011/4/17g5s.html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010/5/17frs.html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010/8/17f4b.html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010/8/17fpa.html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011/8/17gr1.html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011/17/17g18.html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