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都用花旗的享樂生活卡
買一送一(1∼4)
很少買他的食物∼∼不優又貴 (都偷帶飲料)
不然就是買公司福委會賣得團體票 220
最後∼∼重點來了
http://www.taipei.gov.tw/cgi-bin/Message/MM_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4635c019:6ca2
台北市政府新聞稿 發稿單位:新聞處第四科
發稿日期:九十一年九月廿八日
聯 絡 人:王大同
聯絡電話:二七二八七五七四
市民反映戲院禁帶外食規定不合情理
新聞處促重視消費者權益取消該規定
針對市民反映,台北市部分戲院禁帶外食的規定不合理,並影響消費者權益,台北市政府新聞處表示,基於維護消費者權益的立場,戲院最好取消相關規定,以服務消費者。新聞處再度去函喜滿客京華影城、華納威秀影城、國賓影城微風廣場、台北市電影戲劇商業同業公會,請其基於維護消費者權益,並兼顧永續經營的立場,勿訂立民眾於看電影時不准攜帶外食的規定。
同時,為保障民眾權益,新聞處並函請台北市電影戲劇商業同業公會,要求研究設置消費者申訴電話,並將申訴電話號碼列印於電影票背面,以利消費者申訴。
目前台北市四十二家電影業者中,多已無禁帶外食之強制規定,惟向來堅持消費者只能攜帶業者所販售食物入場的華納威秀影城、喜滿客京華影城、微風廣場國賓影城,經新聞處多次派員實地了解並勸導後,目前仍在映演場所張貼禁帶外食標示,但已無強制禁止或搜查消費者的行為。
新聞處表示,現今市場消費是服務導向的型態,業者要吸引消費者,除強化戲院軟、硬體設施,在服務態度方面尤為重要。若基於保障觀賞電影的品質而禁帶外食,卻又准許戲院本身販賣的類似食品在電影院內食用,形同「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
雖然目前相關法令不足,無法有效約束業者限制外食規定,但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新聞處仍正式發函喜滿客京華影城、華納威秀影城、國賓影城微風廣場、台北市電影戲劇商業同業公會,請其基於維護消費者權益、兼顧永續經營的立場,勿設立規定限制民眾於入場觀影時攜帶外食。
另外,針對台北市發生電影院強制顧客禁帶外食入場,甚且搜查私人皮包、物品等行為,台北市政府新聞處強調,在遵守公平交易法及消費者保護法的前提下,電影院應確實維護消費者權益,就上述情形檢討改進,至於搜查顧客皮包及物品乙事,屬侵犯人身自由法令,絕對禁止類似情況再度發生。
所以帶個包包去看電影吧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