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後的話:
要怎麼做才能確定借出去的錢能拿的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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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借!
就算他開本票給你 你去提示 他沒有錢也付不出本票的款項呀
辛苦地完成了所有法律程序 而他又沒有財產的話
只拿到一張 債權憑證及支付命令 有什麼用? 和那張本票或是借據有什麼差別?
在跑法律程序的過程中 都要付費 要強制執行也要你先付費
還得花時間 請假去跑法院 如果申請函訴狀都不會寫 還要請律師或拜託朋友
若他沒有財產 即便取得債權憑證 你每年要去國稅局查他申報資料 都還要付錢耶
即便他有財產 在你跑上述的法律程序後 他早就脫產光了
要假扣押? 要錢
去法院 什麼都要錢 錢還沒討回來 就又付了一堆出去
好不容易等到他死了 現在未成年子女又無法繼承他的淨債務
錢 永遠拿不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