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君雅」人紅沒分紅 告廠商侵權

我看完了整個新聞報導和文字報導後
還是不懂廣告商到底侵了什麼權
她媽媽就是覺得"你們賺那麼多,我們都沒分到"

說實話  讓那一系列廣紅起來的人  是創造那個廣告的設計者吧!
誰來演張小妹妹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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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君雅」人紅沒分紅  告廠商侵權
  更新日期:2008/08/29  04:33  甘嘉雯╱桃園報導 
 
圓嘟嘟的臉頂著爆炸捲頭,張君雅小妹妹從巷頭跑到巷尾回家吃麵的廣告深植人心。維力公司趁勢推出卡通版「張君雅小妹妹」相關產品業績翻漲,但本名簡嘉芸的張君雅卻分不到紅,簡家仍租屋賣麵。簡媽媽認為,維力應給予同等報償,委託經紀公司發律師函求公道。


「人家以為我們家應該賺很多錢,因為泡麵賣得很好,實際上一毛都沒分到!」簡媽媽陳力菡說,第一支廣告收入一萬六千元,第二支三萬元,之後參與的活動一場僅兩至三千元,媽媽賣麵十七年,爸爸做油漆工,實際收入不如所想。


「捏碎麵推出時,我看到都很驚訝,那不就是自己嗎?」簡嘉芸說,大家叫張君雅三個字,她也認為是叫自己,即使是卡通圖案,也跟自己的臉幾乎一模一樣,捏碎麵就像是印上自己的圖片。


經紀人王定怡表示,當初合作是簽訂廣告合約,兩支廣告片都沒問題,但後來維力公司推出手公仔、捏碎麵等周邊商品,有邀請簡嘉芸參加食品發表會,但到場一看,簡嘉芸的卡通圖像就印在產品上,礙於發表會情況,未立即提出抗議,但廠商也沒解釋。


王定怡說,「簡嘉芸有經紀公司,也簽訂合約,四年來極力維護張君雅形象,食品公司卻坐享其成,以大欺小!」經紀公司認為,簡嘉芸配合廠商活動或是代言都沒問題,但應給簡嘉芸的肖像費卻是零。
  • 其實我覺得兩邊都沒錯啊
    如果不是為了錢,而必讓自己女兒拍廣告賣臉?
    拍廣告沒有酬勞的話還有誰願意拍?
    爭取自己權益是理所當然的,這也是台灣人所欠缺的
    在國外什麼都可以告、什麼事情都可以求償
    也沒人再說是目的是為了錢什麼的
  • 我有個做設計的朋友告訴我 
    當初有要讓張君雅拍後續的廣告但價錢談不攏
    (可能是人紅了,所以抬高身價)
    所以後來才會跑出一個"劉自強"來取代張君雅

    甚至捏碎麵廣告中還說:  張君雅沒來上課,因為住院了,臉腫起來了。結果大家一直捏那包麵 
    (當時看這廣告,我就覺得有點在揶揄張小妹的感覺)
  • 還有我覺得這位媽媽現在會開始透過媒體吵鬧,大概有人指點吧?
    不然廣告拍完領錢走人,這還有啥好說的...
  • 我只覺得這廣告很有創意!好可愛~
    這樣會告的成嗎=  =
  • 平心靜氣來討論
    平心靜氣來討論
    要酬勞是當然的

    但也得看那是不是你該得的

    如果今天是因為他的才藝或長相

    造就了產品熱銷

    他想分一杯羹  無可厚非

    可是並非如此

    創意是別人的  形象也是別人創的

    他只不過照演  當初也拿了酬勞

    現在人家可以用自創的虛擬人物

    妳跟人家分什麼

    告  我想贏面很小

    還可能斷送自己的廣告明星路

    錯的不是孩子  是那些愛做白日夢的大人

  • 我覺得那位簡媽媽告錯人了,該怪的是那個經紀人吧?!

    剛開始也許是知名度不夠,所以談的廣告費不高,

    但是後來既然知道廠商有意把這個腳色繼續發揚光大,

    經紀人不就應該主動去爭取嗎?

    經紀人不檢討自己,反而說廠商侵犯"肖像權",實在不合邏輯.
  • 沒想到很多人的想法都跟我一樣ㄝ
    我剛看到那則新聞時
    我覺得他們真的很誇張
    可能想要點錢吧
    重點是紅那個廣告創意
    就算那個張君雅小妹妹走在路上跟我擦肩而過
    我也不知道她是誰
  • 這樣鬧...之後一定不紅...
    大家都想賺錢...
  • 廣告會紅應該是廣告人一系列不斷的創意吧?

    跟演張君雅的小妹妹有什麼關係?

    廠商賣的是它的產品還是廣告代言人?

    這樣子要告,要主張肖像權

    那奇異果要不要去告zespri??????????
  • 昨天看到這新聞
    也覺得有點好笑
    到底要告什麼
    還不就是為了錢∼
  • 難道拍廣告  也可以比照歌手作家抽版稅嗎..
    一包麵抽一塊  的確不錯..

  • k+1的話:
    難道拍廣告    也可以比照歌手作家抽版稅嗎..
    一包麵抽一塊    的確不錯..=---

    --------

    只要當初談好  並立下契約  這是可行的

    只是  這個人  要很有知名度  廣告商才會願意這麼簽吧~

  • 小孩那麼小就嘗到走紅的滋味
    大人應該好好教育她  而不是告廠商
    這樣會扭曲她的價值觀

    當初這個廣告企劃也不是她們家提出
    而且這個妹妹也不叫張君雅
    我想  她們應該還要感謝廣告公司捧紅她
    可以讓她去接節目通告

    孩子現在正在求學階段  她應該是要快樂的學習
    並不是被大人推上火線去做所謂的求償動作


    我比較喜歡捏碎麵那個說張君雅的臉
    腫的那麼大~那麼大~那~~~麼大的那個弟弟

    他超可愛的啦....
  • 我想應該拿不到錢吧,只能說那個廣告的企劃太厲害了,紅的應該是那個創意想法的那個人不是演的那個人
  • christine17的話:
    小孩那麼小就嘗到走紅的滋味
    大人應該好好教育她    而不是告廠商
    這樣會扭曲她的價值觀

    當初這個廣告企劃也不是她們家提出
    而且這個妹妹也不叫張君雅
    我想    她們應該還要感謝廣告公司捧紅她
    可以讓她去接節目通告

    孩子現在正在求學階段    她應該是要快樂的學習
    並不是被大人推上火線去做所謂的求償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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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 不過  我看新聞
    出來說要爭取權利的是經紀人
    好像沒看到她媽媽有提到侵權的片段

    所以  也不一定是人家媽媽要分錢
    而是....經紀人出的主意@@
  • 演張君雅小妹妹的這個女生即使現在走在路上
    我也認不出來原來就是她

    這廣告把她捧紅了,現在回頭來要分杯羹
    我覺得這有點忘本


    現在廣告商一定很後悔找這小妹妹來拍廣告

    佔了便宜還賣乖

    換找別人還不一定有事

  • 況且張君雅這名字和造型都是廣告商想出來的點子


    又不是廣告商盜用原本小妹妹的樣子和名字


    她只是被找來拍而已
  • 我覺得張君雅會紅主要是廣告設計
    而且角色設定之類也是設計者的功勞
    只是說小妹妹被選為主角並表現的很好
    電視曝光率大增後增加商品知名度

    其實就項商品公司說他們用的是公仔肖像
    況且公仔造型跟設定都是由其公司設計
    只能說人紅是非多...
    不過給點分紅也算合理拉....
  • 並不會覺得張君雅特別可愛??

    而且只是覺得童星的光彩只是一時炫爛,
    因為童星很容易"走鐘去"
    有本事的話,就紅到國中~高中~上大學~
    我想直接可以進入小象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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