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留言,不是想出名,更不想鬧大,請大家包涵..

剛留言給我的朋友,謝謝你們的意見.和幫忙
我想回留言可是系統都說有問題.
你們的好,我真很感激~

至於告我的那個朋友,我不是不肯公開跟你道歉.
是因為..我怕你不想被人知道.我想留言跟你說
系統一直不讓我留.唉....

那篇500.我很意外,不過對無端被捲入的人感到不好意思.
被我亂罵到的朋友,真的對不起,選舉激情退去時,我罵什麼都差不多忘光了.還是在此誠心誠意的跟大家說對不起.

以後,保證不會再犯!    也不知該說什麼了,還是謝大家的建議,鼓勵,和批評.


我不知我電腦發這篇大家能不能看到,因為突然不能留言.
  • 還是要去台北一趟吧
    說誠心道歉
    但是都還是在FG上面跟其他的網友來回回覆討論
    至少要面對面的好好道歉
    見面三分情呀
  • 我只能說某些人的面子
    沒某些人想像中的大
    所以你想解決問題還是乖乖去做筆錄吧!

    警察局得筆錄不去做吃虧的是你自己
    因為你沒作筆錄情勢就都是站在原告那邊

    還有你做筆錄是看不見原告的

    因為筆錄是分開做的訊問才會一起去訊問是訊問

    還有得搞吧∼如果他不撤告訴也一樣要花時間跟你耗

    你現在可以做的就是尋找他也跟你一樣做出對你謾罵的資料

    已經有人幫你找到誰告你了,你就去找對你有利的資料吧!

    如果出席都不出席功課也不會做又沒錢找律師

    我只能說等著接受結果吧∼(壞的)
  • HIDE-HATA的話:
    強強的話:
    妳這樣不就是"出名"了嗎
    ================
    在這邊出名到底有麼好處咧?
    你怎麼那麼喜歡自己為是?
    對的 我就是指名道姓的說你

    =====================================================


    妳指名道姓說我  ?   
    說我什麼?  ????

    縱使知道我是誰  姓啥名啥 
    妳也還是改變不了版主要去面對原告的事實



    別在那裡唱高調了

    妳的發言很快就會讓大家注意妳了~新同學
  • 強強的話:
    HIDE-HATA的話:
    強強的話:
    妳這樣不就是"出名"了嗎
    ================
    在這邊出名到底有麼好處咧?
    你怎麼那麼喜歡自己為是?
    對的 我就是指名道姓的說你

    =====================================================


    妳指名道姓說我    ?       
    說我什麼?    ????

    縱使知道我是誰    姓啥名啥   
    妳也還是改變不了版主要去面對原告的事實



    別在那裡唱高調了

    妳的發言很快就會讓大家注意妳了~新同學
    =================
    我不用發言也有人知道我是誰
    基本上有資格注意我的人還真的不多
    還有不是一個層次上的人我是沒興趣接觸的
    不好意思~我沒必要做這種多餘的事情
  • 拉張椅子來做下,看看後續的發展唄.

    看完了兩篇後,個人的想法

    前人有道是  :  [  忍一步,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  ]
    在佛家來說  :  [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

    我是希望原告和被告都以和為貴.
    希望兩邊都沒事,和和氣氣,開開心心就好.

    當妳動氣殺人的時侯,其實自己也是被殺的一方  :  [  死了千萬個細胞而不自知.  ]
    當妳已經完成殺人的時侯,只是造成另一個悲劇.

    原告者,建議您多忍一步,接受別人的道歉,也算是多做一件好事,而且也不會讓自己受到更大的損傷.不是嗎?
    被告者,建議您誠心的向原告者道歉,讓原告感受到您的誠意,願意放您一條生路,這樣才算是雙贏.
  • 我知道了
    我知道了
    不要為了我,害大家,害無關的人
    又被誤會或是被猜測,`
    真的,不值得,為了一個不相識的人
    在FG被貼標籤或被誤會真的不值得.

  • 版主就勇敢面對吧,至少錯誤是自己造成的,不管當初是有心無心,總之結果就是如此...

    台北的天氣應該比高雄涼很多,這幾天也一直在下雨,別忘了帶傘還有薄外套上來吧,祝福你囉  :)
  • 我有印象那篇

    我記得  開版的  還有罵到對方的"下體"真的很難聽



  • 啊∼我有印象了..
    不過..妳真的罵的很難聽很過份耶=  =

    無言!!


  • 橙凌紫玥的話:
    我想發表想法

    要是我提出告訴,我就不會這麼容易撤回

    一 我不想讓人以為求情,說聲對不起,事情就能解決
    --------------------------------------------------
    沒錯!你說得很有道理,不過請比較一下身分地位跟學識
    如果對方是一個村姑,他罵我我真的沒啥感覺
    因為身分地位的不同,他懂得又不多
    我何必跟一個沒知識的人計較,嚇嚇他就夠了
    不過如果提告的人也是沒知識的人,瘋狗對咬
    我也樂得看戲

    二 網路禮節人人都應該要懂,就跟生活中一樣,誰願意  莫名其妙被人辱罵
    ----------------------------------------------
    沒錯啊!感覺是會很差,所以同上

    三 版主已經是位媽媽了,為何很多事情都無法去解決?
      一直找藉口,捅出紕漏才說自己不是故意,只是一時  氣憤,很多的一時氣憤,造成的傷害都可能是永久   的
    -----------------------------
    沒錯啊!有眼睛的人都知道他因為害怕所以在找藉口
    同理心一下,沒進過警局得人害怕不是很正常的嗎?
    你對一個沒進過警局的人的感覺有必要這樣激烈嗎?

    四 你今天上網來訴苦的時間,已經足夠你到台北來處理  事情了,你有時間訴苦,卻沒時間處理?
    -------------------------------
    你不是他  怎麼會知道對方的處境呢?
    這樣斷言是不好的行為吧!?

    五 當你在辱罵人的同時,你有沒有想過對方式怎麼想   的,你罵的很爽快,就要別人事後原諒你的一切嗎?
    -------------------------
    同第一條的回答

    你已經是成年人了,該面對就要去面對,因為一切都是你自己造成的,不是嗎?
    --------------------------
    如果他懂就不會這樣的事情發生了
    所以你現在說等於沒說吧!?

    這話題已經沒新鮮度了~~XD
  • 花了不少時間了解整件事情始末,看完500,再續這篇....

    雖然當時的內文沒有接觸到,想來一定令提告者難以接受.

    希望板主記取教訓,往後說話的技巧;要拿捏得宜.
    妳已是媽媽的身分了,身教很重要.

    建議妳誠實的與家人共商對策,對自己的言行負責,否則,日後揭穿,更難收拾善後.

    祝妳好運

  • 原來村姑對於自認為有身分地位與知識的比較沒有殺傷力

  • HIDE-HATA的話:
    沒錯!你說得很有道理,不過請比較一下身分地位跟學識
    如果對方是一個村姑,他罵我我真的沒啥感覺
    因為身分地位的不同,他懂得又不多
    我何必跟一個沒知識的人計較,嚇嚇他就夠了
    不過如果提告的人也是沒知識的人,瘋狗對咬
    我也樂得看戲
    ==========================
    這種隱含貶意的說法並不恰當,
    看到現在,從許多旁觀者都說原PO當時確實過份,
    便不難想像當事者當時的心情。
    以德報怨是一種美德,
    以直報怨是一項權利,
    誰都無權要求別人做到以德報怨,
    否則死刑也早該廢了。
  • 大判燒的話:
    沒錯!你說得很有道理,不過請比較一下身分地位跟學識
    如果對方是一個村姑,他罵我我真的沒啥感覺
    因為身分地位的不同,他懂得又不多
    我何必跟一個沒知識的人計較,嚇嚇他就夠了
    不過如果提告的人也是沒知識的人,瘋狗對咬
    我也樂得看戲

    ======
    這句話很過份,是說原告不撤回告訴,就是"沒知識的人,瘋狗對咬"嗎?    版主罵人在先,而且根據有印象的人的說法,是相當不堪的罵法,為什麼原告依合法程序討公道,就是"沒知識的人,瘋狗對咬"?
    ========

    我沒罵任何人啊!
    就只是說告的人跟被告的人身份不對稱
    產生的結果就是如此
    不是故意  或者  故意  或者情緒發言
    其實都會影響判例
    我說的瘋狗對咬  只是指  身份對稱的爛官司
    並沒形容到任何人
    是不是一個沒知識的人那個是個人判斷
    我只是案例陳述
    是你多想了吧!?

    他愛撤不撤關我啥事阿
  • 雖然我沒看到引發爭議的原文,
    但根據有印象的網友所述,
    版主不但攻擊原告的長相,
    連「下體」也一併問候,
    這就真的不是一句「對不起」所能化解的了。
    狠狠地公開打人一巴掌,
    再道個歉就又是一條理直氣壯的好漢,
    如果被打者不肯原諒,
    就是心胸狹隘…
    原諒我,我不能接受這種自以為寬大的鄉愿說法。

    最重要的,
    我覺得版主現今的低姿態與後悔主要來自於吃上官司,
    而不是真的覺得行為差池,
    文中所再三強調的都是來台北如何不便等等,
    我很難想像,
    一位已為人母的成年女性,
    搭個兩小時的高鐵到台北的能力都沒有嗎?
    這是要人放妳一馬的最重要的理由嗎?

    只要不上台北就一切好談,
    這種逃避的心態真的很難讓被問候「下體」的原告相信被告的誠意。

    勇敢為自己的作為負責吧,
    也許妳上台北表現出承擔的誠意後,
    原告反而會撤告的;
    但如果妳還一直以小孩、人生路不熟為藉口,
    很少人會相信妳的誠意的。

    只要有心,
    花一天安排家中事宜,
    到台北真的那麼困難嗎?
    版主,
    您是為人母且能利用現代溝通科技的成年女性,
    何必把自己說成好像足不出戶的土包子呢?
    您沒那麼弱的,
    勇敢些吧!

    真的展現誠意,
    這裡所有網友都會為妳求情的!
  • HIDE-HATA的話:

    沒錯!你說得很有道理,不過請比較一下身分地位跟學識
    如果對方是一個村姑,他罵我我真的沒啥感覺
    因為身分地位的不同,他懂得又不多
    我何必跟一個沒知識的人計較,嚇嚇他就夠了
    不過如果提告的人也是沒知識的人,瘋狗對咬
    我也樂得看戲

    -------------------------------------------------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這句話高知識分子  因該不會沒聽過吧!?

    村姑  身分  地位  瘋狗...(遠目)
  • doesntmatter的話:
    HIDE-HATA的話:
    沒錯!你說得很有道理,不過請比較一下身分地位跟學識
    如果對方是一個村姑,他罵我我真的沒啥感覺
    因為身分地位的不同,他懂得又不多
    我何必跟一個沒知識的人計較,嚇嚇他就夠了
    不過如果提告的人也是沒知識的人,瘋狗對咬
    我也樂得看戲
    ==========================
    這種隱含貶意的說法並不恰當,
    看到現在,從許多旁觀者都說原PO當時確實過份,
    便不難想像當事者當時的心情。
    以德報怨是一種美德,
    以直報怨是一項權利,
    誰都無權要求別人做到以德報怨,
    否則死刑也早該廢了。
    ==================
    疑~有甚麼含意嗎?
    我只是說  村姑罵我
    當我覺得他不值得我一般見識
    我就懶得裡他  他就算罵我死全家
    就他個人低賤難道我鞭死他有甚麼意義嗎?
    嚇嚇他  讓他不敢再造次對我來說就夠了

    至於他人想怎麼樣跟我有什麼關係?
    他被關一萬年我也沒感覺阿
    只是認為當你跟一坨屎認真時
    自己跟屎也不會身分差太多

    死刑該不該廢?  我想那是更高層次的討論
    跟我這種賤民討論那種事情去?
    太看得起我了吧
  • CERRUTI的話:
    HIDE-HATA的話:

    沒錯!你說得很有道理,不過請比較一下身分地位跟學識
    如果對方是一個村姑,他罵我我真的沒啥感覺
    因為身分地位的不同,他懂得又不多
    我何必跟一個沒知識的人計較,嚇嚇他就夠了
    不過如果提告的人也是沒知識的人,瘋狗對咬
    我也樂得看戲

    -------------------------------------------------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這句話高知識分子    因該不會沒聽過吧!?

    村姑    身分    地位    瘋狗...(遠目)
    ============================
    當然是這樣沒錯阿!

    基本上我單純的就以社會地位來做區隔

    法律也是這樣的

    對於一個不懂任何法律的鄉下老頭

    他犯了法只要不事情節重大 

    基本上法院也不會判得太重

    罵人本來就不對可是一個鄉下人用國罵

    跟一個高知識份子用國罵  那種效力是不同的

    可以研究一下相關的判例  輕重是不一樣的

    不過這邊討論不是判決而是有沒有必要

    當事人覺得有必要就有必要 

    跟我個人觀感一點關係也沒有吧!?

    況且我又沒說原告是甚麼樣的人

    我只是說  我個人的觀感  到底關這件事有什麼關係呢?
  • 呵      呵      呵 


    果然是言多必失阿
  • 我已經很累很煩很煎熬了,為政論為自己的心直口快
    為自己的口無遮攔感到很後悔和抱歉了.

    為什麼連我都不知我有罵原告什麼下體呢?
    我有那麼瘋狂嗎?
    我剛才有留言給說這段話的朋友,是否有存檔,
    不然我真的沒印象.

    本來我真的不想再公開發言,目前暫不能上台北,有太多原因...你不是我,又如何能知道我的生活環境是否允許呢?

    告,如果成立,能讓一個以為大家為政治口頭爭執或是情緒的謾罵這件事,讓我一輩子留下污名,而感到痛快,那請原告就堅持的告.

    我現在講什麼,一堆人認為我裝苦情,我講不能北上,認為我找藉口,怎麼講都不對~   

    不過,若因為此事被告,我會一輩子無法忘記此事,這是肯定的!

    因為我決不會因為一時情緒上的失控,對別人如何惡意的傷害耿耿於懷甚至提告,但這全是我自己在想的.今天律師跟我講,不要以為大家想法跟你一樣,我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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