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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母凶手無悔 女兒崩潰怒摑 -回應關於死刑廢除

殺母凶手無悔  女兒崩潰怒摑
中時電子報 
更新日期:2008/04/24  04:34  許怡雯北縣報導 
新莊葉姓婦人割喉命案兇手林吉杉落網,被害人的兩名女兒守在警局一夜,就是想問「為何殺害媽媽」,但林吉杉一推二六五,還要姊妹保重。大女兒悲傷痛恨情緒爆發,狠狠打了林吉杉一巴掌,尖叫痛哭問:「我殺了你老婆、小孩,再叫你堅強活下去,可以嗎?」


一聽到林吉杉落網後,姊妹倆在阿姨陪同下到新莊分局,整夜不肯離去,就是要林吉杉給個交代。昨天中午,在警方安排下,姊妹倆終於見到這個殺了母親,毀了她們家的兇手。大女兒責問林吉杉,「怎麼忍心將媽媽雙手反綁,嘴巴貼著膠帶,還脫光光,妹妹見到那一幕後,到現在還不敢去那個房間,什麼樣的深仇大恨,你要講清楚!」


林吉杉避重就輕,大女兒突然用盡全身力氣,出手往他臉上打去,哭喊著說,「你殺了我媽媽,毀了我的家,害我妹妹整天作噩夢,居然叫我們保重堅強,如果我殺了你老婆小孩,也叫你堅強保重,可以嗎?」林吉杉居然還回說:「你媽媽也這麼對我說過」,完全不見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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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  能不判死刑嗎??

一個家庭被他摧毀了   
卻還說要維護人權 
對畜生來說      應該不用談到人權


  • 真的不能廢除死刑~~~~
    這樣說對有心改過的人雖然不公平
    但是  不要讓壞人鑽漏洞阿  這樣
    也會讓人有所警惕  歹路不可行阿~~


    那各媽媽跟我的好朋友是鄰居
    他們住同大樓  媽媽人真的不錯
    女兒也都教的很好  很有禮貌
    所以  我朋友嚇了一大跳!!!






  • 想癈死刑的人真的沒救了.....



    光看到那個新聞就讓人很生氣....氣氣氣...



  • 說題外話.每週六晚間12點DISCOVERY都會撥出殺人犯的心理層面的專題報導
    其中有提到說殺人犯在殺害別人是因為腦中的某一塊區域與別人不同.沒有所謂的同理心.他無法體會到被害人的痛苦
    被刀刮被火燒所有酷刑的感覺.殺人犯是無法體會.所以才會做出慘絕人寰的案件

    就是因為無法根絕.根本就不該廢除死刑.死刑是必須要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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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這樣,
    那他們就是有缺陷的物種,
    腦袋無法控制做出強姦殺人天理不容行為的人~

    應該馬上淘汰!!!

    死刑是必要的!!!~~



  • 說題外話.每週六晚間12點DISCOVERY都會撥出殺人犯的心理層面的專題報導
    其中有提到說殺人犯在殺害別人是因為腦中的某一塊區域與別人不同.沒有所謂的同理心.他無法體會到被害人的痛苦
    被刀刮被火燒所有酷刑的感覺.殺人犯是無法體會.所以才會做出慘絕人寰的案件

    就是因為無法根絕.根本就不該廢除死刑.死刑是必須要存在的

    最可憐的是女兒看到媽咪的死狀.真的是很令人心酸.赭腫痛誰能忘.    ><.... 
     
    ================

    我同意  有些人因為生理因素  造成會去殺人
    因為有種理論是說  那是他們身不由已  所以可能以什麼精神異常為由  而無罪
    也有人拿來作為癈除死刑的說法

    只是  面對那些  因大腦或生理因素異常的人
    在癈了死形後  有無其他配套措施??

    我們是否有一種機制  可以治療  或導正這些異常的人?
    我們是否有辦法  去判斷哪些人屬於上述異常?
    我們是否有經費  去長期治療  導正那些異常的人為正常  然後讓他們重返社會?

    在以上問題未解決前  我和你一樣反對癈除死刑

    況且  一個人會去殺人  原因可能不只是  什麼前額葉異常


     
  • 我也感到很生氣  憤怒

    堅決反對廢死刑

    我還覺得台灣的法律已經太鬆了

    希望政府在嚴格一點對待這些壞人

    之前的新聞  即使弒親也只是判無期徒刑

    被害家屬的心靈該怎麼彌補?


    總歸一句

    壞人當道  好人沒保障

    誰遇到算他倒楣吧  <--SHIT


  • DISCOVERY  的那專題報導說目前無法治療.因為只知道原因.但不知道如何治療=  = 

    所以我還是認為不能廢除死刑.因為會殺人就是會殺人.可以從中獲得優越感/滿足感/快樂/興奮 
    不然就是無期徒刑.但絕對不能放出來=  =  可是我們又有特赦 
    能不能廢除死刑.是可以由我們百姓決定的嗎?
  • 人權是保護人的基本權力
    像這種畜生應該直接槍斃!!!
  • 翻肚曬太陽的話:
    DISCOVERY    的那專題報導說目前無法治療.因為只知道原因.但不知道如何治療=    =   

    所以我還是認為不能廢除死刑.因為會殺人就是會殺人.可以從中獲得優越感/滿足感/快樂/興奮   
    不然就是無期徒刑.但絕對不能放出來=    =    可是我們又有特赦   
    能不能廢除死刑.是可以由我們百姓決定的嗎?
    **************************************************
    不能廢除死刑+1
    還要加重刑罰(強姦犯)----去勢+無期徒刑
  • 氣~~~~~~~~~~
    叫他去死一死吧
    反對廢除死刑+10000000
  • 我覺得台灣應該要
    嚴刑峻法...
    才能遏止犯罪行為加深...

  • 我…覺得王清峰講的話…我不認同!!
    她說:「他不認為一個犯人的死去,可以讓人重生…,可以讓家屬不痛…何必要再讓一個人死去」

    我認為…這樣的方式…有誰不敢殺人…
    再遇上特赦…壞人就一直存在…
    那些被害家屬…雖然無法不再痛…
    但是有選擇不要再次陷入害怕中吧…
    如果壞人出來了…設身處地想想…
    被害家屬不是在痛苦中還夾帶恐懼嗎…

    講人權…講善良…
    是給相同的人的權利…
    當然會有特殊犯罪的人…會有回頭是岸的改變…
    那畢竟是少數吧…

    別忘了…上次的大赦…
    又害死了善良的人…
    本來就有好人壞人…
    若是大家都要替壞人想…
    那麼好人誰來做…誰想做…

    高達近八成反對癈除死刑…就別再鬧了…
    壞人夠多了…真的!!!!!!
  • 犯重刑的人就可以講求人權?
    爭取苟活?
    那受害者的人權在那?
    生命就不可貴?
    犯人既然不重視別人的生命
    我們又何須重視他們的呢!
    犯了錯就請求別人給他們一次機會
    那被害者在死前的苦苦衰求
    他們有給過機會嗎?
  • 好人不長命,禍害遺千年。

    人型畜生沒資格論人權,只有死對社會才算個交代。
  • 殺人的時候
    他們有想到被害人的人權嗎?
    殺人償命
    死刑存在
    是不會讓被害者重生
    也不能減輕被害家屬的痛苦
    但至少可以降低另一個悲劇產生的機率
  • 決不能廢!!!!
    壞人就不用為自已的行為負全責嗎,
    為何要通融呢!!
  • Hey  之前那–板不見了.
    我ヌ沒說要癈除死刑罪.
    只是在想為什麼癈除死刑罪?

    在網上查到的資料的
    這是關係到生命咧.
    我何德何能呢,可以去叫人死呢?
    我也不靠這吃飯.很幸運啦!

    以下参考一下,不是我的意見喔

    2007-05-29  中央社記者陳慧真臺北二十九日電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重視犯罪被害者家屬訴求﹐今天邀請美國「犯罪被害者家屬人權協會」成員分享經驗。協會執行長瑞尼﹒庫欣(Renny  Cushing)指出﹐反對死刑並非受到宗教感召﹐而是深信一個國家應尊重人權﹐保護人民﹐而非取走人民的性命。

    廢死聯盟今天召開「Victims,  we  care!看見被害人」記者會﹐執行長林欣怡表示﹐廢死聯盟推動廢除死刑﹐同時重視犯罪被害者家屬訴求﹐也有被害者觀點﹐被害者家屬也贊成廢除死刑。

    廢死聯盟上午記者會中邀請美國「犯罪被害者家屬人權協會」(MVFHR,  Murder  Victim`s  Families  forHuman  Rights)執行長瑞尼﹒庫欣(Renny  Cushing)分享經驗﹐及旅美日裔攝影師、MVFHR成員風間聰(Toshi  Kazama)展示作品。

    瑞尼﹒庫欣表示﹐MVFHR的成員均反對死刑﹐他的父親在母親眼前被槍殺﹐他非常能體會失去親人的懮傷。但他認為﹐懲罰兇手並不能換回父親﹐只是造成另一個家庭的傷痛。

    他指出﹐常有被害者家屬因發生事件而改變想法﹐但他從未因父親遭謀殺而改變信念。一個國家若能奪取人民性命就無法實現真正的民主﹐臺灣曾在二二八事件及白色恐怖時期﹐以國家命令取走人民性命﹐對當時的死者最尊重的追思方式﹐就是廢除死刑。

    瑞尼﹒庫欣指出﹐據他所知﹐臺灣近年來死刑執行人數將近零﹐去年則是零﹐希望能永久維持死刑零執行﹐引起國際迴響。

    風間聰以他多年拍攝死刑犯和被害者家屬的經驗認為﹐以國家的力量懲罰加害者並非好的作法﹐建議被害者家屬「唯有真正的原諒才能撫平傷痛」。

    風間聰的作品﹐包括八年來以美國青少年死囚為主題的照片﹐及2005年來臺拍攝死刑犯徐自強家屬、已被執行死刑犯盧正家屬、臺北看守所等照片。
    引用通告地址:  http://www.taedp.org.tw/trackback.php?tbID=61&extra=301cf5
    標籤:  被害人 
  • 有些東西本來就不是跟隨潮流就一定是好的,也要看看狀況,再友善的台灣都還是會有雜碎的出現(請原諒用字那麼膚淺),如果全部跟隨潮流的話,那放假幹嘛不多放一點,薪水幹嘛不多漲一點(這樣油漲了也沒人會說話),凡事還是要看看狀況,一昧的跟著流行趨勢走真的是好事情嘛?我是持否定態度.
  • 我是利用午休咧.請大家不要太激動.
    不然我會消化不良.
    像下面的構想,我也認為就結束他一生吧.
    有些這類罪犯還自求一死,結果終身進精神病院.
    想死也死不了.
    所以死刑是如何用法,用在什麼地方?
    我也還在想呀!也只能想吧.

    強暴兒童可否判死刑 美最高法院聽取辯論
    作者:  TAEDP    日期:  2008-04-17  01:17
    字體大小:  小  中  大  2008-04-17  法新社

    華盛頓十六日電

    美國最高法院今天聽取有關強暴兒童是否可以判死刑的辯論。美國三十年來只有謀殺罪才會被判死刑。

    這件上訴案是由路易斯安那州死刑犯甘迺迪的律師提出。今年四十三歲的甘迺迪因強暴女友的八歲女兒於二零零三年被判死刑。

    美國少數幾個州的檢察官贊成,強暴兒童的犯人應判死刑。

    德州首席法務官克魯茲告訴法官:「暴力強暴兒童所造成的傷害是特殊且無法彌補的傷害」,所以各州應該可以自由決定是否施以最嚴厲的懲罰。

    克魯茲說:「我完全可以預期,某些州最終將制定死刑,有些州則不會,這正是民主實驗室的運作方式。」

    美國自從一九七六年恢復死刑以來,只有謀殺罪才會被執行死刑。

    一九七七年,最高法院推翻了一名強暴犯的死刑判決,指用刑過重且違反憲法所禁止的「殘酷和超乎尋常的」懲罰。

    不過在去年五月,路易斯安那州最高法院支持判處甘迺迪死刑,指最高法院一九七七年的判決只適用於對成人的強暴,而不適用於對兒童的強暴。甘迺迪的律師因此向美國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美國最高法院正在研究孌童犯是否應被處以死刑

    2008-04-17  中國新聞網

    美國最高法院正在審議憲法,考慮是否容許法院把強姦兒童的罪犯判處死刑。該議題除了涉及人權問題,也涉及了美國執法部門該如何加強懲治孌童犯的棘手事宜。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美國在過去的44年中,沒有任何罪犯因為謀殺以外的罪名被處決。1977年,最高法院裁定不可對強姦成年人的罪犯判處死刑,至于強姦兒童罪犯所應承受的刑罰至今仍懸而未決。最高法院正在審議應否對沒有殺人的強姦犯處以極刑,並于華盛頓時間16日召開了聆訊。

    目前美國有兩名強姦兒童而沒有殺死受害人的罪犯被判死刑,但尚未被處決;兩案都發生於路易斯安那州。其中一名犯人名叫帕特�克.肯尼迪,現年43歲的他1998年在位于新奧爾良郊區哈維的家中強姦了8歲繼女,被判死刑。他的代表律師說這則判決違反了保障美國國民不受殘酷而不尋常刑罰的憲法第八修正案。由于最高法院亦正在審議部分州份利用毒液注射執行死刑的方式是否違憲,全美目前均已擱置了個案處決。

    除了路易斯安那州外,蒙大拿州、俄克拉何馬州、南卡羅萊納州和得克薩斯州亦容許判處強姦兒童犯死刑,不過只有路州曾經作出過這種判決。密蘇�州州長馬特-布倫特亦正考慮提交類似法例的議案。這些州的政府都聲稱當地越來越多民眾主張加強懲治孌童犯,並認為死刑是對強姦兒童這一嚴重罪行的適當刑罰。
    引用通告地址:  http://www.taedp.org.tw/trackback.php?tbID=224&extra=108822
  • 真是一土 竹人 弓人中一戈~~~~~~

  • 天啊
    我氣到有點胃痛了

    真是個爛咖!!!


    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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