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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經營 / 原來婚姻是如此的脆弱.

自從去年年前發現他去對岸買春後,二人平心靜氣的討論下,我決定原諒他。可是,他在上星期告訴我,他真的對我已經沒有感覺了,原來去年的買春,讓他嚐到了戀愛的甜蜜;他有了對象,現在的確是在戀愛期,對方單身,不在意他的過去,二人只到牽手親吻階段...對我及小孩,他也不想離婚,因為我的經濟是獨立的,現在家中的支出,80%都是我處理...他也明白說了,除非抓姦在床,否則我也無法奈他何,他就是堅持不離婚.他打算和我及她耗下去,對方不要求婚姻,他打算一直如此下去...他甚至建議我,也去找一個精神出軌對象,他不會在意,就讓這個家維持現在的狀況..現在的男人,到底是怎麼了?沒有精神上的刺激,會死嗎?
  • realeric
    realeric
    吵架沒好話

    冷靜一下ㄅ

  • realeric
    realeric
    自從去年年前發現他去對岸買春後,二人平心靜氣的討論下,我決定原諒他。可是,他在上星期告訴我,他真的對我已經沒有感覺了,原來去年的買春,讓他嚐到了戀愛的甜蜜;他有了對象,現在的確是在戀愛期,對方單身,不在意他的過去,二人只到牽手親吻階段...對我及小孩,他也不想離婚,因為我的經濟是獨立的,現在家中的支出,80%都是我處理...他也明白說了,除非抓姦在床,否則我也無法奈他何,他就是堅持不離婚.他打算和我及她耗下去,對方不要求婚姻,他打算一直如此下去...他甚至建議我,也去找一個精神出軌對象,他不會在意,就讓這個家維持現在的狀況..現在的男人,到底是怎麼了?沒有精神上的刺激,會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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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談判的時候別咄咄逼人 

    雖然是對方裡虧

    是怎樣發現的阿

    是逼先生承認ㄇ
  • 既然家裡幾乎由妳支付開銷,那他就跟小白臉一樣.靠妳吃穿.這種濫人讓女人唾棄.妳的小孩長大會體諒妳的.他們以後會有自己的家庭.妳千萬不要為了這種濫人.耽誤妳的人生.而且..萬一....他們生了小孩.又要妳養呢?那無辜的孩子更可憐阿.而且萬一老了.妳老公生病可是會拖累妳.因為到時他又老又一身病.對方又拋棄他.又已經榨乾他.那最可憐的是妳耶.所以你要錄音.故意誘出他外遇的事實.再偷偷跟蹤.拍照存證.還有用方法.把他的錢捉過來.先裝若無其事.在一步一步用奸計.`不要心軟.因為這都是妳的孩子以後的教育費用.不然妳要留給狐狸精嗎?最後.由妳提出離婚.不過.要把握以上這些步驟較好.真的.要好好為自己著想.還有給孩子更好的教育才重要.
  • 看完妳的發表
    真的讓我覺得婚姻真的好脆弱
    根本就沒有所謂的保障

    妳先生,真的很爛
    雖然一方面他也算誠實
    但是,卻也如此的傷人

    或許,妳該快刀斬亂麻了
    留下一個心都不在身邊的老公、爸爸
    那也不算是一個完整的家
    妳想給小孩的,到頭來也只是假象

    要加油~
    希望妳能好好處理這段心碎的婚姻。
  • 這種老公有跟沒有    有什麼分別
    支持你離婚    現在很多徵信社有包辦到對岸抓奸的
    不然找大陸的徵信社也可以
  • 他不願協議離婚    那就上法庭

    光是外遇    加上不負責家裡開銷    不履行夫妻的義務    那理由就很充分了

    在婚姻裡面    男女雙方    只要有任何一方停止付出    結婚證書那張紙    就失去了它的意義

  • 【判決離婚的要件】
     
      婚姻關係的結束須經過法院的判決,但判決離婚在條件上要求較為嚴苛,必須婚姻關係中有法律規定無法維持婚姻關係的原因存在,而夫妻其中一方依據其中一個或是數個理由向法院訴提起離婚之訴,法院經過審理,確定該婚姻具有無持下去的法律原因存在,就會判決雙方離婚,此時夫妻只要一方持該判決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婚姻關係即消滅。
    究竟訴請判決離婚須具備什麼條件呢?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有明定:
    一、重婚:
    二、通姦者:
      通姦係因其違反夫妻間違反貞操義務。「姦」指男女間不正當性行為。故配偶一方與其他異性發生「性行為」者,即符合該要件。且還可控告其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通姦罪。
    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虐待:
    四、對於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其虐待:
    五、惡意遺棄:
    六、意圖殺害他方:
    七、不治之惡疾:
    八、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三年以上生死不明:
    十、被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
    十一、難以維持婚姻
      除了前面十點以外的事由,只要難以維持婚姻就可以訴請離婚。這部份就更抽象了,只要提出的理由足以讓法官認定婚姻已無法維持,達到難以復合程度即可,故這部份就又是看法官的判斷。
      
      有權訴訟後,還須獲得最後勝訴才算做到離婚第二步,還有最後一步,因為我國離婚係採登記制,必須至戶政機關登記離婚始算離婚完成,故還須持判決文至戶政機關辦理登記。 

  • 我的覺得過了30歲就什麼都沒辦法跟人爭

    年齡比不過、身材比不過、臉蛋也比不過....等 
    什麼都比不過外面的女人~

    女人真的結婚後剩下的是什麼?

    男人只想著眼前年輕貌美,
    而對一起共創未來的老婆卻變成什麼都不是,
    到底男人每個都那麼經不起誘惑嗎?

    常常看著同圍男性朋友說現在年輕貌美一堆,
    想跟這些年輕的女生在一起,
    而認識的男生30幾了,卻跟一位16歲的妹妹在一起
    朋友們抱著羨慕口氣...

    真的太傻眼囉@@

    現在的男人...不知該說什麼




  • 首先恭喜您,能夠負擔家庭大部分的支出,至少代表您經濟上獨立,無後顧之憂。

    現在主要應該是考慮小孩目前的心智狀態,
    是否能夠承受父親不在身邊的事實。

    任何一個女人,都希望情感上能有好的歸宿,
    通常第三者,也不知道對方是已婚的狀態,
    所以在您未與第三者接觸前,勿聽信對方所言;

    再者,如果對方訴求不在金錢,那未來一定也會要求名份。
    所以,在對方訴請離婚前,
    多花點時間珍愛自己跟自己的孩子,並好好思索未來該如何繼續生活下去。

  • 腦袋太簡單
    腦袋太簡單
    sammi的話:

    我的覺得過了30歲就什麼都沒辦法跟人爭

    年齡比不過、身材比不過、臉蛋也比不過....等   
    什麼都比不過外面的女人~

    女人真的結婚後剩下的是什麼?
    ----------------------------------

    拜託  這跟年齡一點關係都沒有好嗎
    女人都是像妳一樣這麼白癡又膚淺
    所以才老是落得被男人吃完用完就下場

    我承認年輕貌美是很大的誘因
    但婚姻失敗得因素太多了
    但請不要膚淺的全歸因在外貌
    難怪現在只會打扮卻沒大腦的女生越來越多了!!
  • 我有一個朋友
    也是老公不去工作    整天找藉口賴在家裡
    小孩子老公也不顧    男的在學校一直惹麻煩
    (功課不寫  在校與人打架  還有猥褻妹妹的同學)
    她因為要上班負擔家計沒辦法顧到

    小孩子也變的很懶散    跟她老公一個樣
    她訂下的家規小孩子只要問爸爸一律可以做
    我們都看不下去要她離婚
    她還是不肯離

    一開始還會同情她 
    現在都不想聽她訴苦了


  • 80%都花你的哦?
    真不要臉
    錄音筆,通聯記錄..等等不是抓到機會會很高嗎?他說話這麼直,很容易抓到的

    不要等他簽字啦,去訴請離婚
  • 妳很幸福,經濟獨立

    總比想離又不能離婚的好

    如果,可以養活自己和小孩,離婚未嘗不可

    下回可在電話裝錄音,然後和他談外遇的問題,再去問律師這可否當離婚的証據

    祝妳成功
  • :  腦袋太簡單   時間:  2008/4/18  下午  03: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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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mmi的話:

    我的覺得過了30歲就什麼都沒辦法跟人爭

    年齡比不過、身材比不過、臉蛋也比不過....等       
    什麼都比不過外面的女人~

    女人真的結婚後剩下的是什麼?
    ----------------------------------

    拜託    這跟年齡一點關係都沒有好嗎
    女人都是像妳一樣這麼白癡又膚淺
    所以才老是落得被男人吃完用完就下場

    我承認年輕貌美是很大的誘因
    但婚姻失敗得因素太多了
    但請不要膚淺的全歸因在外貌
    難怪現在只會打扮卻沒大腦的女生越來越多了!! 
     
     
    ------------------

    講話有需要那麼衝嗎?
    還是你就是那第三者?

    本來現在大部份外遇的男生就愛外貌身材,
    女人一結婚後就跟單身不一樣,
    有了小孩沒有身材也沒有好的皮膚,
    還有重要一點就是男人會說找不回當初的愛情感覺,
    這就是男人會想外遇。
    你真想那麼簡單哦?

    你才是想得簡單耶

    白目一個...



  • 既然80%的費用都是你支付的
    代表他根本沒在養家
    妳又何必養他?

  • instantnoodles
    instantnoodles
    還是只能用法律途徑解決了∼
    建議妳先去市政府的免費法律咨詢問律師怎麼做
    在律師建設下一步一步來解決
    事情一定會有結束的一天

    我曾經就一些私人的問題問過
    得到很細心的回答 幫助不少
    離婚..律師那邊經驗更多吧

    至於妳先生
    當他已經死了吧
    也沒必要care他的話
    當初妳怎麼會嫁給他....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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