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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請婚假 喜事變解雇

試用期請婚假  喜事變解雇   
 
   
結婚對許多人來說應是喜事,但是,黃姓女子沒有想到,她向主管申請婚假後,竟被公司無情地解雇。公司表示是她在試用期間表現不佳,事後雖補給她資遣費,但認為她休婚假時已被解雇,拒絕給予8天婚假約1萬2000元的薪資。

黃姓女子昨天申請協調不成,已決定控告這家電子公司違反男女平等法。


電子公司表示,黃姓女子之所以被解雇,是因為她工作表現不佳,與結婚無關,所以,也就沒有結婚歧視的問題。


黃姓女子說,她是在去年11月初進這家電子公司,工作才兩個月,正在試用期,去年12月初她寫信給部門的主管,表明自己將結婚,主管很不高興,指在錄用她時,她未誠實告知要結婚,公司有被欺騙的感覺。不過,公司後來仍核准婚假。


黃姓女子表示,婚假獲准後,主管就約談指她表現不如預期,希望她自行提出改善計畫,考核期定在二星期後,沒想到,就在她結婚後,正準備去度蜜月的前一天,公司要她自行離職,她拒填職離書,還被限制人身自由。


昨天在協調時,調解人員一再提醒電子公司,雖然黃姓女子是試用人員,有與公司簽定試用工作契約,但仍受勞基法的保障,如果工作契約牴觸母法是無效的。電子公司表示,他們研究法令後已補足黃姓女子資遣費與當月的工資。


不過,這家電子公司仍拒絕給予黃女8天的婚假,並指8天婚假是勞動契約終止之後才休,沒有義務給予。


勞動及人力資源局表示,勞工如果請婚假與結婚,都是在勞動契約有效時進行,資方就應該給予婚假。將等勞工提出勞資爭議調解時再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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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兩個月請婚假 

真正  小  白
  • 是啊      大家都心知肚明
    說"有"可能面試不會上

    所以說"沒有"
    又結婚,有欺瞞的嫌疑=  =
  • 蘇菲娜
     
    lovelyapple的話:
    是故意的吧        =        =
    ---------------

    哈哈∼很有可能哦!

    我想到老公之前請一個助理才妙!

    她來了是直接當正職,但是第二月而已,就發了喜帖給全部門的人,包含他老闆(我老公)

    而且是喜餅及喜帖一起給,代表紅包她要定了,我先生包了1200,其他人則各包個幾百元(合包),結完婚,公司也仁慈的讓她請了婚假,但...工作滿半年後,就請辭了。

    皮厚的利害    =    ="
    *************************************************
    我也遇過........

    剛應徵進來當櫃台,然後不到一個月就突然說要訂婚,而且因為她嘴很甜,到處都跟人打招呼,問她還要不要再做下去,她也說當然還要繼續工作,我們都沒拿到餅,可是都有帖子,上從老闆  股東  主管  無一倖免,連別的班的主管也被邀請,還說不用請啥婚假,在大家還在慶幸有這麼會做人的同事時,不到二個月她說要離職結婚去......更厲害的是公司同事下班時,她邀請大家到她未婚夫新開的泡沫紅茶店坐坐,當然大家都在那消費  ,連每個月聚餐的地點也改在那,然後她說離職就離職,前後不到三個月....唉
  • 一點都不值得人家同情
    試用期間  明明要結婚了卻沒告知
    還理直氣壯的請婚假
    算啥阿
  • 不值得同情  +1

    就算她不是試用人員

    一進公司就請假...

    雖然說結婚是喜事

    可是在敏感時期應該低調點吧!!
  • 就算要請~~~現在也很少人一口氣請八天
    除非你敢保證回來還有你的位子
  • 可是我覺得結婚是大事
    現在大家都不結了
    能結婚
    然後走向下一個階段
    為了有一個動力
    但是對公司來說
    其實走一個ceo走兩個ceo也不會怎樣
    只是走的人帶出來的影響為何
  • 很多人都不清楚

    勞基法根本沒有試用期這種字眼跟規定

    試用期都是資方自己在講的,是一種變相剝削

    一經任用就是要投保勞保、適用勞基法的規定跟保障

    所以就這個案例而言,勞方是在道德良心上有錯,在法律上,並沒有錯

  • F550的話:
    很多人都不清楚

    勞基法根本沒有試用期這種字眼跟規定

    試用期都是資方自己在講的,是一種變相剝削

    一經任用就是要投保勞保、適用勞基法的規定跟保障

    所以就這個案例而言,勞方是在道德良心上有錯,在法律上,並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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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這些很多人都知道,只是比較少人真的會白目到去爭取

    再說,許多公司面試時一定都會問到有沒有要在近期結婚、生子的打算,除非她們公司真的當初忽視這問題,不然她要打官司,她也是理虧,因為她有說謊在先∼

    我剛再回去看內容,她主管的確是很不滿她說謊哦!


  • 試用期還能有paid  vacation  哦?
    臉皮還真厚。。。。
  • 很多公司同常都要滿三個月才會有基本福利津貼ㄟ
    例如產假福利金之類的~
  • 試用期就是要讓公司測試人員跟公司的磨合程度,然後他竟然在這時候請婚假~~
    活該~
  • 在法律並沒有錯是沒錯...

    但白目到連"人情世故"都不懂還強要爭取的人也是活該!!

    法律也沒規定要給三節跟年終呀.

    那老闆(指大部份)不給行嗎?

  • 記得以前剛去某外商公司上班不到兩個月就不小心懷孕了(是真的沒計劃地受孕)
    我很誠實地去先跟我直屬主管告知這件事並抱著可能會被"勸退"的心理準備,沒想到我主管竟然只是問我會不會不舒服?有沒有可能會影響上班效率?
    也許是我比較幸運?也可能是誠實為上策?我並不清楚

    我只是知道當下我對得起公司跟我自己

    而且我結婚前也是待業中,但是我當時就是專心去準備我的婚禮做個快樂的新娘子
    找工作的事就等我婚禮整個結束後才去進行的
    當初朋友是有罵我笨,幹嘛不找個工作後結婚,又有有薪假可請,又可以多拿紅包
    但是我覺得這樣做很賤,笑笑地回朋友說我的婚禮比工作重要,不缺那種錢啦!(我想他當下應該很想K我吧!哈~)

  • 有的公司真的很介意員工請假.
    尤其私人工廠
    不過如果是我  我應該不敢再試用期請假
    尤其是長假  這會影響到未來能不能繼續這份工作

    不過看文章主管不高興原因似乎是錄用她時,
    她未誠實告知要結婚。
    我在想在試用期間請婚假,老闆也會怕你回來工作沒多久
    又要請產假之類的吧!
    資歷不深,就需准假再找人代你的缺
    私人的企業會覺得損失很多
    這樣公司不如請一個未立刻要結婚的人

    不過,公司後來仍核准婚假。給她資遣費然後解雇
    站在資方來看  還算公平
  • 不要說老闆主管會不高興~
    一個新進員工  連話都不見得說過幾句  就開始丟炸彈~
    每天辛苦打卡的同事們誰會好受  紅包錢=薪水耶~
  • 欺騙才是主要原因吧!!
    不然應該是好事的
  • aye的話:
    在法律並沒有錯是沒錯...

    但白目到連"人情世故"都不懂還強要爭取的人也是活該!!

    法律也沒規定要給三節跟年終呀.

    那老闆(指大部份)不給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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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全覆意哦!

    過年期間看到一份報紙的專刊

    上面有人投訴,他是依正常流程辨離職,卻拿不到公司在他任職時期該給的年終,問這樣是否合理。

    有專家回答,公司老闆本來就有權益不發給離職員工年終喲,即使大家都有,你沒有,他也有權不給你。

    我闡述的很不專業,請見諒,但看到這篇還真的打翻掉我以往的觀念。

  • 基本上這是很白目也很過份的事
    公司徵人~  就是因為需要這個人力~
    單位要申請一個職缺是很不容易的

    公司之前就徵了一個做船務的小姐
    來一個月就發喜帖
    然後也不能加班~  因為要忙婚禮的事
    (應徵前就說明過是需加班的工作~能接受才來)
    三不五時就就請假/早退
    說是要拍婚紗~看宴客場地~準備婚禮等~~
    不答應~好像變成我們太過份~不給她結婚~
    還在主管面前裝可憐~說大家都是女人要有同理心~~
    結果弄得全部小姐分攤她的工作下不了班~
    拜託~就是忙不過來才徵你進來的耶~
    接著請婚假~ 
    又說身體不好忙過頭~累倒了~要請病假~
    (最好去個蜜月有這麼累啦!)
    蜜月回來後~就請辭~離職日在一個星期後~
    還一付很nice  的說要回來交接~
    (交接個頭啦~  她連自已的工作都還搞不清楚吧!)
    其實是因為這7天中間還夾了一個連續假~~
    公司拒絕了她的辭呈  直接改解雇
    我們公司雖然不大  至少也上市上櫃
    最好她以後的公司不會打來詢問



  • BlueKelly**的話:
    哎       

    理論上,是可以請

    實務上,請了後果自行負責    =    =

    -------------
    真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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