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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把刀控高中生 得獎小說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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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生活中心╱台北報導】超人氣網路作家九把刀爆發作品疑遭抄襲風波!新店高中十五歲高一男生陳漢寧去年投稿小說創作,參加台北文學獎比賽,入圍後被質疑抄襲九把刀作品,但經名作家季季、朱天心等評審比對後,認定無抄襲,仍頒發佳作獎;九把刀事後希望校方「處理」陳生,其經紀公司昨則打算對陳生提告。   

九把刀(本名柯景騰)現年三十歲,自九年前在網路發表處女作《語言》後,已出版四十三本作品,是當紅暢銷作家。他表示,確曾在去年收到陳生寄來作品《顛倒》,至於是陳生否抄襲其《語言》?他當時只回信一句話:「你做了什麼事自己清楚。」他說,因所屬的可米瑞智經紀公司欲採司法途徑,他擔心對方是高中生,昨出於善意想私下約談,卻遭家長拒絕,讓他很錯愕。       
   
季季:不應與晚輩計較 
示,九把刀是知名網路作家,且以他的年齡,不應與後生晚輩計較,且陳同學的文章只是理念與他相近,並非抄襲,若他無法接受,應尋求法律途徑解決,而不是向學校抗議,造成該生心理傷害,「九把刀的作法是失敗『顛倒』的教育。」
這起抄襲糾紛起因於台北市文化局在去年底主辦二○○七年第十屆台北文學獎,陳漢寧以《顛倒》參加「青春組小說類」,在上個月獲選佳作,本月三日頒獎。
新店高中教務主任范麗卿轉述陳漢寧的說法表示,陳生在去年八月二十七日在網路發表《顛倒》,內容敘述自己某天睡醒後,周圍所有人講的語言,都變成無法理解的字句,陳生後來將此作品參賽。今年一月中,陳生接獲主辦單位通知作品入圍,便將文章印給同學閱讀,由於該作品與九把刀的《語言》鋪陳類似,一名同學直指抄襲九把刀,讓陳生很不服氣
  • 拉拉狗
    拉拉狗
    可是那學生參加的是“創作比賽“不是“模仿大賽“阿∼∼∼
  • 但是~~~文學跟藝術~~
    創意的"點"及"原創"的蓋念是重點耶!
  • 新聞播出時所引述的學生及九把刀文章內容,看起來真的像是同一個故事,不同的寫法…
    我也看過九把刀的書,以他自已在blog上發表的文章看來,應該是不會告那個學生呀…
    現在的新聞真的是唯恐天下不亂
  • 好想去希臘的話:
    但是~~~文學跟藝術~~
    創意的"點"及"原創"的蓋念是重點耶!
    =================
    是的~
    不過著作權好玩的地方是保護"表現出來的東西",而不是概念
    畢竟概念這東西只要是人,想法不會差異太大
    如果保護了概念,變成說概念本身有排他性
    a先想了,b就不能再想
    其實對文化發展也不是好事

    至於模仿是進步的開始
    當然是沒錯囉
    只要是創意相關領域,多半都走過模仿這條路
    梵谷模仿過米勒
    模仿崇拜的大師是學習過程中幾乎所有人都會做的事情
    只是,就我的觀點認為
    模仿是一種練習
    練習的成果叫作"習作"
    跟`創作`是完全兩碼子事
    創作是表達自己的想法
    如果這想法有太多部分借用別人的東西
    大概也稱不上創意,只能說是`集錦`...或是"衍伸創作"...(譬如...把小說拍成電影,迪士尼把哈姆雷特改成獅子王)
    比賽如果還大量借用人家的想法,或是明知道已經有人做過這樣的東西還硬是搞個爭議點
    我覺得不是很妥當
    不管創作是何種形式
    學會避嫌是很重要的課題
    身為創作者,應該要很清楚`成為某某人的影子,某某人第二`很容易被定型

    至於這件事,高中生有沒有參考人家的東西,只有那高中生知道
  • 我老了
    =  =
    我看不懂九把刀寫作的方式究竟要表達的意義和境界....
    (回頭續抱我的金庸,古龍,倪匡...)
  • http://www.wretch.cc/blog/Giddens

    希望大家去看一下他的部落格
    以取得另一面的說法

    個人並不是很喜歡九把刀的作品
    但是學生的作品內容的確是和九把刀的很類似
    架構從頭到尾都是類似的
    也許不是抄襲,但是模仿、改寫和參考卻是蠻明顯的

    當然模仿是成長進步的動力,但因此而得到獎項獎金是對的嗎?

    個人覺得這樣的標準太過寬鬆了…
    所以我其實很支持把這件事鬧大,
    讓更多人瞭解「創意」是很重要的

    另外我並不是很支持走法律途徑,
    因為法律其實是有點虛的…

  • 有時後書看多    文章看多  遇到好文章  印像深刻  但也因為  文章看多了  而不知不覺影響寫作的方向  更甚讓人覺的雷同  我覺的是可以體諒的
  • novemberblue的話:
    另外我並不是很支持走法律途徑,
    因為法律其實是有點虛的…
    ================
    呵呵,法律不只有點虛
    而且決定結果的仍是人
    人還是有偏見的
    同一件事情會因為遇到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讀
    把法律作為公正的依據是有點太理想  :)

    我是覺得鬧不鬧大都沒差(我偏向不要鬧大,畢竟人相處是需要厚道的)
    因為創作的東西,沒點自己的想法還真的很難立足,很難讓人認同
    如果有人投機的暫時紅了一陣子或是得了什麼獎,那也只是曇花一現
    最後還是要看實力呀...

    很心疼這次比賽拿佳作以上的人
    整個都失焦了~
  • 我有看過九把刀的網站
    跟他以前處裡抄襲事情的態度
    我覺得他很明顯不想告人家
    是萬不得ㄧ才會這樣做
    媒體的報導就太聳動了吧!!
    至於抄襲方面沒看過,
    不予置評
    我只是覺得媒體報導內容常不正確
    或根本不是當事人的意思
    已經不是ㄧ天兩天了
    不要隨便隨媒體報體起舞
    先不論抄襲與否
    九把刀被解讀為名氣大欺負人?
    其實是蠻悶的
  • 說到告人
    有時候是不得不告
    九把刀有些文章有授權給出版社
    出版社想告的話還是會告
    只是難免會讓人覺得是大鯨魚對小蝦米
    這時就是看要怎麼拿捏的問題
    告與不告之間的處理方式對名譽的影響很大
  • 很多電影.小說.歌曲...都會有或多或少模仿的影子,而模仿跟抄襲當然是不一樣的,我沒看過這2個著作,所以我不便做任何評論,只是要說,當代很多傑出的文學,絕對都是原創的ˋ有特色的ˋ發人省思的,而往會流傳下來的絕大部分也是如此的東西!
  • 季季:不應與晚輩計較   

    令我蠻驚訝的還有評審的態度
    如果他們提出反證之類的就算了,
    比如指出學生有哪些值得讚賞的洞見
    是他們欣賞的原因。
    只是說「覺得寫得比九把刀還好」
    聽起來是有點意氣的說法

    甚至還說不應與晚輩計較
    這樣不是有點默認學生的作品的確有九把刀的影子??
    只是前輩應該要寬大為懷,不要計較??

    這種想法蠻公私不分的
    的確很多事可以不計較
    如果是像前面說的私自習作
    但是這是公開競賽還有公開出版,
    不應該用這種方式來解決吧…

    不過這可能也是蘋果截章取義啦…
  • 拉拉狗
    拉拉狗
    這像便當事件一樣吧
    報料的都是家長,然後說自己小孩受到多大的壓力
    很怪!!
  • 九把刀的語言  他的部落格可以找到
    但陳漢寧的顛倒  網上哪裡可以看全文呢?
  • 小小熊兒
    小小熊兒
    架構雷同,不算抄襲吧
    很多小說都架構雷同呀 
    例如...穿越時空、性別互換、角色對調等劇情
  • 可是我覺得用的架構都一樣呀
    說詞也都只是把這樣的說法變成那樣的說法
    就只是換句子一樣...
    如果是寫出來給人看是好作品
    但參加比賽  還得獎  這社會也太怪了
    但我也可以拿誰誰誰的書  改一改
    把你變我  我變大家  寫一個文章去參賽呀
    架構一樣  故事相似  是模仿不是抄
    那大家都可以出書了呀!
    創作比的不就是創意嗎??????
  • 重點還是在於那高中生的心態吧
    要發表的創作本來就應該要避嫌
    如果只是自已想要模仿而寫出的文章  無可厚非
    牽涉到發表  學生的心態就很重要了!
  • 你可以出看看

    我打個比方
    現在出武俠小說
    很老的一個板本
    就是每個人都在少林寺出家
    然後得到絕學

    對不起
    請你看市面有多少書是這樣的片段
    如果架構是這樣的
    對不起
    全部侵權
    包括上面的各位
    你們搞不好也都侵權過
    沒人抓也沒人咬而已
    以現在台灣的著作權法
    已經是全民皆罪法

    著作權法必須要有創作性
    方得著作權法的保護
    著作權法自然也有改寫的部份
    但是以專利權法來看的話
    兩權是否看有沒侵權
    要有新穎性跟進步性
    著作權法所表的類似這樣
    今天有新穎性跟進步性超越原本的舊作
    是可以視為是有的新的創作性
    換言之
    寫超過原本作者程度的文章
    可以視之並未在侵權
    但是在法院上
    這有點模糊地帶
    加上台灣法院都是有罪推論
    對被訴者很不利

    再言之
    必未有絕對證據是講誰copy誰?

    而私底下接觸
    是否跟現在一推著作權流氓一樣
    一推人在網路上網拍
    任意亂抓
    抓到隨意喊價
    從數十萬到數百萬不到.........
    意欲以刑逼和賺取暴利
  • PinkGirl愛草莓~的話:
    可是我覺得用的架構都一樣呀
    說詞也都只是把這樣的說法變成那樣的說法
    就只是換句子一樣...
    如果是寫出來給人看是好作品
    但參加比賽    還得獎    這社會也太怪了
    但我也可以拿誰誰誰的書    改一改
    把你變我    我變大家    寫一個文章去參賽呀
    架構一樣    故事相似    是模仿不是抄
    那大家都可以出書了呀!
    創作比的不就是創意嗎??????
    --------------------------------------------------
    +1
    非常同意
    只是換句子而已
    而且非常明顯不是嗎?
    吃的東西換了就不算抄襲嗎?
  • Moninaka的話:
    我覺得要評論這件事的人必須要看過這兩本書後    在來說    是否是抄襲        或者根本只是兩個作家有著幾乎一樣的構想    但也不見得文章會一樣阿    真的要當你讀完才會知道哪裡是抄襲

    所以沒看過這兩本書    真是不該隨便評價
    *****************************************

    贊成~~
    SO~~我閉嘴>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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