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頭A$$的話:
倘若雙方私下簽切結書,日後不可告對方重婚罪,可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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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WEB 不錯 請參考
http://www.baihe-house.gov.tw/qna/index2.asp?pagenum=5&search=&key=16&keyword3=&keyword4=
Q: 公證結婚後未去戶證登記,是否會收到法院催告通知?如今過十年了男女雙方各自都有新對象都早己結婚,也去戶政登記結婚也有小孩了,彼此也過得很美滿,更不會去法院提重婚罪,這件事也不想讓雙方配偶知道有這過往,請問若沒有人去法院提出告訴,此事是否就此沒人知,也就算無罪嗎??因為不想讓配偶知道有這過往,更不想在戶籍上有這紀錄所以才沒去辦結與離手續,但又怕此事情被另一半發現,自責不己深感楫?我最終想知道配偶會發現我曾去公證結婚過嗎?戶政應該查不出此紀錄吧??戶政會有和法院連線嗎?也就是說去公證過沒登記,戶政會知道嗎?是否除非本人去辦理不然戶政就不知道了?
回應: 以前公證結婚後未去戶證登記,不再收法院通報。重婚無效永遠不會形式的改而響影其法律規定。最終還是會被人發現的,請別懷疑法律的效力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