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整新兵成植物人 (寡母沒指望了)泣....

惡整新兵成植物人  國賠1734萬
  更新日期:2008/01/11  04:09 
 
獲國賠金額  創個人紀錄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入伍一個多月的海軍新兵林軒霆,在左營新訓中心泳池漂浮訓練時,因體力不支及緊張,趴在池畔休息,卻遭命令至深水區進行「懲罰式加強訓練」,且不准休息,他連續踩水三分鐘後,氣力放盡沉入近三公尺深池底,溺水成植物人,台北地院昨天判決,海軍訓練有疏失、救護設施不足且未及時急救,林軒霆可獲國家賠償一千七百卅四萬餘元。


本案創下單一個人獲國賠的金額最高紀錄;至於非個人的最高國賠金額紀錄,是空軍因台南基地施工不當,導致復興航空飛機擦撞工程車後報廢,復興航空獲判國賠金額五億五千餘萬元。


寡母悲獨子  已難傳香火


現年廿七歲的林軒霆是獨子且五歲就喪父。林母說,原本希望獨子長大後能照顧她,傳遞林家香火,如今恐成泡影,再多的錢都沒有用,她要的是健康的兒子,並呼籲軍方要重視阿兵哥的性命。


林軒霆委任律師劉永培說,林軒霆九十三年七月入伍,八月十一日接受「漂浮訓練」,由區隊長梁永昇命令教育班長林正貴對他進行一對一加強訓練,但因訓練不當、設施不足,導致林軒霆成植物人,兩名訓練官已遭判刑確定,海軍應負起國賠之責。


審理時海軍則主張,林軒霆曾有偏頭痛、急性腸胃炎等病史,他應是不明原因下沉溺水,且訓練人員在第一時間即予送醫,而林軒霆是軍人,並非國家賠償法中所指的「人民」,林軒霆求償兩千七百餘萬元太高,海軍拒絕賠償。


懲罰式訓練  海軍肇悲劇


但台北地院判決,義務役兵雖屬「特別權力關係義務之人」但也是人民,而國家強迫人民服役,即應保護其安全,法官認為,軍方未注意新兵體力及學習狀況,見林某趴在池畔,在未了解狀況、也未等到林軒霆學會正確踩水的情況下,即命令林軒霆至深水區進行「懲罰式加強訓練」,且未在第一時間將他拉起,直到林軒霆沉至池底才被救起,救起後現場未有急救設備,也未立即施以急救,顯有疏失,海軍應賠償一千七百卅四萬餘元。


本案賠償金額區分為勞動力損失三百八十四萬餘、看護費七百卅八萬餘、手術費六萬七千、尿布費五萬餘及精神慰撫金六百萬。


海軍司令部委任律師徐克銘表示,會與軍方研究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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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

等於害死兩條人命!

施暴軍官應該養寡母一輩子  否則良心安嗎?絕人子孫
預言他一家人也遭橫禍
不是詛咒
而是預言

孤兒寡母
我非常體會成長過程中相依為命的淒涼

  • 應該叫施暴者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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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現在沒仗打,也不用虐待新兵吧,施虐者會有報應的!
  • 自己也是海軍~服役中...
    記得在中心時,
    許多教育班長都還滿自以為是的,
    在海軍新訓中心當教班要受2個星期的救生員訓,
    但在我看來,那大概也只是做做樣子`!
    記得有一次上泳課,
    就有辦教班的游泳比賽,
    好笑的是一個游的比一個慢,
    大部分也只會蛙式...傻眼...
    那時有個教班還溺水,
    竟沒人敢去救,
    還在互相推託,
    倒楣的那個被推下水施救...
    可笑吧!

    上課的班長只會出張嘴吼來吼去,
    真正有能力的卻沒幾個~
    這就是海軍新訓中心...
  • ........123
    ........123
    回到家
    各台新聞又不斷的輪替
    主播報說因"不  當  懲  罰"

    我的心又痛了....
  • 只能搖頭ing...

    這個社會病得不輕...
  • 志願役的會被稱為訓練,不願役的就會被稱為惡整。
    不過訓練安全程序顯然出了問題。
  • 台灣的軍官根本打不了仗,只會虐自己的兵而已!!
  • Lust, Caution
    Lust, Caution
    我也看到這則新聞了
    看到那位阿兵哥的媽媽哭的那麼傷心
    真的很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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