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主~~的話:
很多討債集團或是徵信社
都用許多不同理由去套資料
失散的朋友
快遞小妹
初戀情人
幫朋友尋親........
感嘆的是
警察 戶政人員 銀行辦事員 稅局人員 等
利用職權辦私事的情形
那位"只要有身分證 就可以查地址"的朋友
是上述人員嗎?
我們小老百姓 借人家一筆錢拿不回來
都要辛苦地自己寫存證信函 請假跑法院
申請強制執行 支付命令 付強制執行費
拿支付命令去稅局查資料還要付費
還不見得查得到債務人"現在"有無資產 有無上班
我們不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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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同意~
部份公務或有職權之人
這麼輕鬆便利就可以替人私下查資料(公器私用)
我好害怕歐
置老百姓的個人隱私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