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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心情不好,可以儘量開車去撞死人,反正也沒什麼罪

大家看到我這個標題,可不要嚇一大跳
我只是用很嘲諷的方式來講,要諷刺台灣法律的不公

大家這幾天,應該都有看到這個新聞
就是有一個人酒駕開車,撞死一個年輕女生
結果今天新聞有報,那個混蛋在之前,也早就撞死1個還2個人了~~
結果這樣的人,竟然沒有馬上收押關進大牢,也沒有被吊銷駕照
還讓他繼續出來開車,結果又再度酒駕撞死人,太誇張了~~
那位犧牲性命的女生,除了是那位混蛋所造成的結果以外
我覺得她更是被台灣的法律與制度給害死
這樣的一個人,連續撞死人,為何還可以只讓他用5萬元就交保??
這還有天理嗎??

我覺得台灣的司法已死,台灣的公理正義已死
從以前到現在,有太多這種撞死人的案例,結果肇事者都判得很輕
竟然這樣的話,那以後大家只要心情不好
大可以開車出去,然後去撞死幾個人,那多爽啊~~
反正都可以判得很輕,怕什麼??

如果台灣連這種基本的公理正義都蕩然無存的話
我要說,台灣將來會變成一個不適合人類居住的地方了~~
如果我有錢,我一定想移民,離開這個沒有公理正義的地方

唉~~  痛心疾首啊............
  • 我那天去摸法官的奶沒超過10秒也沒事

    摸到我都嗨起來了
  • 剛才再看了一下新聞
    那位連續撞死2個人命的人渣
    名字叫做「鍾卓勛」

    這個案子是宜蘭地檢署的某位檢察官,讓這個混蛋以5萬元交保
    而小弟我現在正好在宜蘭地方法院服替代役
    所以這個案子若經由宜蘭地檢署起訴之後,最後就會送到法院來審理
    而小弟我是在法院做「庭務員」的工作,負責當事人來法庭報到的手續
    所以很有可能在不久後,這個案子會剛好在我所顧的法庭來審理
    那個混蛋最好是不要被我親眼目睹到他本人
    若剛好很巧,是在我所顧的法庭來開庭的話
    我看到這個混蛋,絕對會當面痛罵他、幹譙他
    最好他不要被我碰到,我也記住他的名字了~~

    他馬的,我真的非常生氣...........
  • 1881的話:
    和麵包香被罰10萬,養豬的臭氣不處罰

    賣病死豬,牛抓到也沒事..

    偷賣地下汽油的也沒事..

    去銀樓騙鑽戒的也沒事..

    假造學歷,騙癌症病患不用吃藥也沒事..

    酒駕被警察抓,叫立委來    連市長都要跟他道歉也沒事..

    法官真的是吃大X長大的,奇怪的是他家人都沒事..

    不過台灣人只會因政治那種不關自身利益的上街頭又沒好處..

    這種貼身影響權益的,沒人上街頭..為了狗被剝皮都可以上街頭了,難怪台灣人命比狗賤....
    -------------------------------------------------

    *n

    這就是台灣司法的寫照呀

    所以要自保

    少跟麻煩事牽上邊

    小老百姓遇上司法~~不得翻身

    有錢有勢~~呵呵        你猜
  • 台灣不是號稱法治與人權的地方嗎?
    是沒錯呀  做的很徹底喔
    台灣法律只保護貪官污吏及作奸犯科人權的地方
    ...被關的人隨便大赦減個刑就能出來了
    ...強暴犯不能宮刑  要維護他們的人權
    ...總統國務費亂報發票  有司法上的保障
    平民百姓    誰叫你活該
    受害者及家屬  誰叫你倒霉 
  • 無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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