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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 / 被強暴了,但事情已經過了快九個月,可以告他嗎?

請問各位大大,可否幫我看看下列這個事件,如果我要告某男,可行嗎?勝算多少呢?

事件的原由起自95年12月31日,那天我北上看我男朋友,想跟我男朋友一起跨年,但當天男朋友因為要開會,沒時間陪我,所以請他的表弟代為照顧我,當下我非常地不悅,因為我完全不認識這個人,我害怕危險,但男朋友向我擔保,他表弟人很老實,是個公立大學的大學生,人很好,不會有問題啦。沒有辦法,我只好接受這個提議,男朋友也有陪我到他表弟的住處,一起待了十幾分鐘才離開去開會,起初我也覺得他表弟不像想像中的恐怖,於是我放下心了,但當天晚上依然發生了我意想不到的事,我被他表弟強暴了,我一直反抗,堅絕地說不!!但他完全聽不進去,說著他忍不住了,不管那麼多了!!我一邊哭,一邊想著我怎麼會遇到這種事,隔天我試著向我男朋友說為什麼你要讓我一個人跟你表弟獨處,難道你不怕我被強暴嗎?男朋友說不可能啦!!表弟人很老實耶!!我心裡想,我說實話應該也沒人要相信我吧!!於是我一個人傷心地回家。事後幾天,那個表弟連續打電話給我,對我講很多很多我男朋友的事情,當然都是不好的話。也對我講很多甜言蜜語。之後,我男朋友跟我分手了,因為一些原因,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他表弟跟他講了什麼,後來表弟就問我,要不要跟他在一起,當時我心裡想的是,我都已經被他强暴了,也許他是真的喜歡我,也許他會真的對我好,所以我在這件事件後幾個月跟表弟在一起。但事後的交往,一直令我感到奇怪,因為我們很少約會,如果有,也只是因為做愛。約他出來吃東西或看逛街,他就會跟我說家裡管的嚴,不能外出。後來,我們就因為這種事常常吵架。後來,他用了一個更爛的理由,跟我提分手,因為父母親反對。但他跟我說,表面上分手,私底下我們仍可以出來約會,但事實上卻還是因為做愛。就這樣事情拖了快九個月,被强暴的夢魘一直困擾著我,但他會跟我說他是愛我的,於是我心軟,但我又覺得我好像是炮友。我一直不敢跟我家人說,也不敢跟朋友說這種丟臉的事情,這幾天我因為這件事情緒真的崩潰,很想去自殺,朋友得知後,勸我去告他,但我不知道這樣子告的成嗎?事情發生至今,已經九個月多了,我手上也沒有什麼證據。
另外,我還知道他之前也對另一個女生做過同樣的事,但沒有成功,因為那個女生一直哭著求他不要。他父母親得知他強暴我,不但沒有責怪他,反而馬上命令他不要跟我有任何來往。我想是因為要趁當初我什麼都不懂,不會告他兒子的情況下,趕快擺脫我。的確,當初我不知道要去告他,但現在這件事情困擾了我好久,我好想重新生活,也想替自己找回一個公道。也不希望別的女生再遇到這種事情。

各位幫幫我吧∼∼
  • 令人無語

    而且你已經跟當事人交往了
    應該告不成吧! 
    感覺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建議去找醫生看看
  • bestayoung
    bestayoung
    如果你未滿18歲就可以告吧。我聽過一個律師說過一個案件,就是一個大學男生交了一個未滿18歲的女友,後來那男的要分手,那女的不甘心,想說有發生性關係,女的就告他是強暴他,因為她未滿18歲,雖然女生下課都會買東西給他吃,跟他甜蜜蜜,但是分手就反目成仇,結果那男的大好青春就是要去牢裡關17年,雖然本來是情侶,不過因為女的未滿18,怎麼打都是輸。這故意就是說未滿18歲最好不要跟人家發生性關係,雖然當時是你情我願,可是分的時後充滿仇恨,會來索錢或是要你坐10幾年牢,青春都沒了。
  • 我覺得你真的很傻...

    與其想辦法告他,
    你應該多花點時間改變自己,
    讓自己走出過去...
  • 努力賺錢的話:
    妳為什麼當下不馬上打電話給你男朋友
    你男朋友當時如果聽到就算再忙也會趕去吧

    還讓表弟有機會閒言閒語
    害妳跟你男朋友分手

    扯的是妳竟答應跟表弟在一起

    那不正中圈套

    現在要告沒機會了吧

    妳都答應跟人家在一起過

    現在告他
    人家只會認為那是想分手的藉口
    --------------------------
    +1

    還跟強暴你的人交往
    真的傻眼
  • 太誇張了吧!!!
    太誇張了吧!!!
    女生嫁給強暴自己的禽獸
    十幾年前還有聽說過
    沒想到資訊發逹的現在還會發生這種蠢事
    還好,打砲打膩後他把妳甩了
    不然,妳大概會嫁給他吧
    妳真的是我見過最蠢的女人了!
  • 太誇張了吧!!!
    太誇張了吧!!!
    還沒打完就送出了!
    ==============
    還有,事情過了就算了
    就當做是被狗咬了吧
    努力走出來
    當做是一次成長的經驗
    下次發生什麼,趕緊上來問問大家的意見
    別再傻傻的了



  •   身為女人,實在不是很想同情你。
      整件事情就是一個字~~~扯,

     
      如果走不出心裡被強暴的陰影。
      為何還能和強暴犯交往?
      又因為之後的交往不順利,
      然而又再然起心中被強暴的陰影??
      那你可以再跟他交往看看,也許他又會對你好了…

      我覺得你若真要告他,就要先跟他徹底分手,
      然後等待下次他又跟你伸出狼爪才有機會再告。
      上一次就自認倒楣好了…我覺得若去告,
      也許法官都想偷笑…

      你就當作第一次也是和他
      後面交往時的做愛一樣啊。反正都是做愛。
      有一必有二,無三不成禮。
  • 我猜
    這齣戲是騙人的
    真相只有一個!!

  • 好像連續劇的情節

  • 太扯了~
    妳根本就將錯就錯   
    隨便湊合湊合  和他在一起了不是嗎?
    那麼
    現在已經沒有立場去告他了吧~

    人生還很長    放下跟這對表兄弟相關的人事物
    好好的重新過妳的生活吧
    這比想方法告他來的實際
  • 不要再罵版主了,  現代資訊發達又有啥用,  台灣就是沒認真教育女生保護自己的權益,  尤其即使到今天還是會有不少被強暴的女生覺得這件事不但可恥而且變髒的是自己!  更不敢找管道求助,  就很容易變成斯德哥爾摩症繼續讓加害者剝削,  而並不是陰影消失才跟對方交往的!
  • 告不贏吧  ~    在你的文章裡我看見    事後的你情我願

    就算你燕不下這口氣,沒面子,丟臉而都是你呀!


    恩~~~~~~~~~~~~~~~~我ㄝ不知道要怎安慰你

  • 如果你未成年
    那就告吧
    告他與未成年少女.....
    如果已成年那就沒辦法啦

  • 這...........................
  • 我說話比較直    可能比較不重咡一點

    但我覺得你好像只是因為被他甩

    覺得被當炮友心有不甘才想告他的

    事隔那麼久了

    你又在被強暴後跟對方交往

    我想很難告的成吧

    你就自認倒霉吧
  • 如果妳沒跟他交往或許還告的成
    但妳之後還跟他交往,法官會認定你是自願的
    沒人會相信妳第一次是非自願
    因為被強暴幾乎都是怨恨加害者
    很少人會去跟加害者交往,然後在被強暴第n次
    但看妳後面的敘述感覺是妳自願的
    妳想告他只是不甘心被他玩弄而已

    勸妳別那麼傻,好好保護自己的身體吧,還好妳沒懷孕
    把這件事當借鏡,以後別太輕易相信人,也盡量別跟異性共處一室,別太輕易付出身體
    就當是做了一場惡夢吧
    加油∼
  • 也不能全部怪開版者吧

    不是每個人都能在安全的環境中成長
    或許生長環境的教育資源不足(我是指長輩或周圍的人)
    導致觀念偏差
    也或許成長過程缺乏某些關愛
    所以尋求了錯誤的"關愛"

    成長環境無法自己選擇
    可能長大還會有許多偏差行為和觀念
    就像社會新聞裡許多很扯的事發生一樣

    所以強烈建議你去看心理醫師


  • 學校的輔導老師
    社會的福利機構

    你需要心理諮詢

    或許多少對你的現在和未來都會是有幫助的

  • 好爛的劇情

  • 版主你是因為想報復吧!
    扯的是,事後你還跟他交往
    況且事情都過了9過月了
    我覺得你被前男友甩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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