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伸鹹豬手 摸5秒 嗆沒罪

〔記者吳岳修台北報導〕「襲胸10秒判無罪!那我摸個5秒應該更沒事吧?」

彰化地方法院日前做出一則判決,蔡姓男子前往內衣特賣會場,利用人擠人大搶購的機會,趁機對一名女顧客襲胸,法官審訊認為蔡某並未使用強暴脅迫、恐嚇跟催眠術方法摸胸,且碰觸胸部僅10秒鐘,時間太短,不構成強制猥褻罪而判決無罪,判決一出立即引發各界爭論,婦女團體更是群起撻伐,咸認判決太過離譜。

趁人潮  摸人裙底

這起爭議性判決前天引發一起不良模仿事件,台北市一名男子前天上午搭乘捷運,案發當時正值7時許上班上課時間,捷運車廂內滿是乘客,摩肩擦踵前貼後擠,涉案男子被指利用捷運行進晃動間,伸出鹹豬手摸向站在後方的女乘客。

據被害女乘客表示,由於當時車廂內人擠人,乘客間或多或少肢體碰撞,一開始她還沒意識到異狀,直到男子把手伸進她的胯下,以手指前後碰觸她的私處,她才驚覺被辱,嚇得花容失色大喊色狼,並在其他乘客協助下報警處理。

男子被帶回警局偵訊,一開始堅稱因為擔心背在背後的背包遭小偷,為了「保護」背包,才會伸手向後抱住背包,「一時不慎」進而碰到站在後面的女乘客;不過被害女乘客指控歷歷堅持提告,男子這時竟語出驚人地向承辦員警表示,「就算有摸到,之前有人摸胸摸了10秒,最後判無罪,我才摸了5秒,應該也沒事」。

自辯駁  難逃法辦

男子此話一出,立即遭警方怒斥胡來,指責男子價值觀偏差,警方進一步向男子解釋,該案判決肇因引用法條不同所致,先前猥褻女性行為用刑法強制猥褻罪送辦,猥褻行為有無涉及「強制」的定義,是判決重要關鍵,95年2月後已改用性騷擾防治法,對於摸臀、襲胸、偷拍均依法處分,全案訊後仍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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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新聞真令人為台灣的女性感到心寒…
果然上次那個判十秒無罪的就馬上有人來以身試法…
真的…很想哭耶
想到要是每個男人都是這種摸十秒沒罪的心態來犯案
我們女生的尊嚴到底到在啊...
氣到想吐血!

更恨是那個判無罪的法官
下地獄去好了~~~!
這個說五秒沒罪的
把手砍了最快!!!!
  • 珢= = 

    報警幹嘛啊?

    我的話,我就直接踢他下面(怒)
  • 實在是對台灣司法很失望.......
    現在變態都覺得不要摸超過10秒就沒罪了
    這法官到底是她媽的搞什麼鬼
  • 這篇是黑文嗎
    明明這麼多人回,  回應數只寫了4篇
  • 哦...恢復正常了
  • 司法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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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是的=..=||
  • 這樣也沒罪~
    用秒數來定罪太扯了吧
  • 看吧!果然有人效法的
    上次那位法官與這個變態去死一死算了
  • 關於十秒襲胸一案
    文末已經指出

    該案判決肇因引用法條不同所致,先前猥褻女性行為用刑法強制猥褻罪送辦,猥褻行為有無涉及「強制」的定義,是判決重要關鍵,95年2月後已改用性騷擾防治法,對於摸臀、襲胸、偷拍均依法處分,全案訊後仍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送辦。




  • 從嫌犯的辯駁
    真的讓人嘆息
    台灣人的道德法治精神在哪裡...
  • 所以這個變態是有罪的了啦!
    真的好噁心喔!
    摸胸部已經夠讓人無法忍受了
    還摸下面的私處...甚至把手伸進裙子裡...
    #@$%&...今天要換成他後面的洞給別的男生摳個五秒,看他什麼感覺
  • 爛人  爛社會
  • 現在的法官根本都是...
    以前覺得他們很崇高
    一定很有修為  理智  英明的人才能夠擔此大任
    現在看來比我家隔壁的沒唸書的阿伯都不如
    人家阿伯還會訓斥男生不要隨便用嘴巴吃女生豆腐哩

    如果是我遇到襲胸的人  我一定用防狼噴霧噴瞎他
    反正他襲胸無罪  我自我防衛傷人應該也沒罪才對吧
  • 該不會以後公共場所到處都是手持碼表的色胚流竄~
  • 選舉快到
    大家善用選舉的力量
    一人一通電話
    或者集體去跟他們作訪問
    比較能有個青確的解決之道

    在網路上叫來叫去
    只能說幹在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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