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請問懂法律的人...

有一個好朋友遇到了租房子的問題,
請懂法律的人幫一下忙!

她租了一個房子,七月底到期,
但是因為有事所以在五月底提前搬離,
搬離前她私下將房子租給另一位房客,
並沒有簽訂任何契約,
當時她跟對方說明自己跟房東的契約七月底到期
如果到時對方還要續租,她再跟房東說清楚,
所以六月到七月底這段時間房東並不知道她把房子另外租給別人。

後來房東意外知道這件事,非常生氣,
他強烈要求現任房客七月底前搬離,
但是現任房客死都不願意搬,
房客表示自己十月就要出國,
希望房東多寬限兩個月,
不過被房東拒絕。

所以目前的情形是房東和房客目前有任何問題和不滿都會找我的朋友,雙方僵持不下,我的朋友也跟現任房客表達請他趕快找房子,但是因為房客堅持不搬,房東說八月底前對方如果不搬走,就會找警察,並到法院控告我的朋友。

請問,現在這樣的情形之下,
我的朋友要怎麼做比較好?
該如何自保???
  • 曬太陽的貓的話:
    可能我對房東和房客都有點生氣
    發言才會讓你覺得態度不好

    但是我知道我朋友在交涉的過程中
    態度壓得超低的
    就想求和解

    只是我覺得房東後來的條件有點超過

    ===

    不會啦
    遇到這種事大家都會心煩  我懂滴~
    但是生氣不能解決事情  不是嗎?
    各退一步海濶天空啊~~~~~

    但是千萬記得
    如果有給錢一定要有大人在
    怕你們付了錢  忘了簽切結書
    到時候惡夢才要開始...
  • 你朋友要啥自保??
    這件事根本就是你朋友的錯
    一般來說
    市面上買的訂型化契約(大部分房屋出租用的)
    都有寫說不可以轉租他人
    1.違約將房租轉租他人,房東有權利收回他的房屋,不論租約是否到期。
    2.你朋友並非房屋所有權人,有何權力將房屋出租他人?
    基本上你朋友根本就已經違反租賃契約
    私自把房屋轉租他人,還害的房東收不回房子(房客霸佔著不走),倒楣的是房東吧。
    如果要被告,只能說你朋友是罪有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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