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兵強姦竟適用刑法,軍紀蕩然無存

昨天新聞那憲兵;戰力非凡,女店員被迫先為其口交至射精,沒想到隨後又被強姦.

警方昨偵訊後依《刑法》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傷害罪嫌,將李政道移送台中軍事檢察署偵辦。軍法官轉任律師的林瓊嘉指,憲兵犯罪適用《陸海空軍刑法》由軍法審判,該法修正前,強姦罪是唯一死刑,修法後依《刑法》處罰,持刀械強姦可處七年以上徒刑;妨害自由罪可處五年以下徒刑;傷害罪可處三年以下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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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一看
是個蟀哥耶
有圖有真相~~~~~~~~~~
  • 炸柳丁
    炸柳丁
    這新聞我有看~~~
    是一個自願簽下四年志願役又反悔的白痴
  • 最可笑的是
    他爸爸竟然還怪罪到別人身上
    說什麼好好的一個小孩
    到了軍中就變成這樣
    一定是軍隊給的壓力太大
    有這樣縱容孩子的父母
    才會"培育"出這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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