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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教師強暴18名小學生~被判*死刑*

大陸教師強暴18名小學生被判死刑
 
更新日期:2007/06/13  21:00 

大陸一名教師強暴了18名小學生,被判處死刑。

這名教師在甘肅一所小學任教,從2001到2005年之間,他以幫學生補習為名,先後把十八名9到10歲的女生騙到辦公室或宿舍,對她們總計性侵害70多次。

當地法院最近審理結束,將他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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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y  good!!!

He  deserve  it!!!



  • 判的很好啊
    比台灣好多了
    台灣的那些強暴犯
    哪一個不是關個幾年就放出來了
    所以沒一個在怕的
    說的好聽是給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
    事實上呢?
    是放他們出來殘害無辜的婦女!!
    大陸的判刑比台灣合理多了!!
  • zxc的話:
    You        wouldn`t        think        of        this,        if        it        was        your        daughter!!
    ========================

    我是以法制社會的法律來講
    不是用人制社會的法律
    ----------------------------------
    法律是給人遵守的,對於畜生不適用吧
  • 讚...

    這些小孩的一輩子都活在陰影之下

    死千次都不夠

    台灣到底在幹麻?

    連續強暴犯,關完又再犯,再關...

    不斷都有受害人...

    要求犯人的人權之下,收害者的人權何在?

  • 這種畜牲是該死.....
  • 不知足所以不快樂
    不知足所以不快樂
    ninin99  的話:


    你是用法制社會的法律來講?
    請教大哥你誰啊?

    18名9到10歲的兒童就這樣從此都活在被侵犯過的陰影下,
    你不但不憐憫,還覺得死刑判太重?
    你應該是男的吧!
    你的觀念有偏差哦!請讓媽媽好好教一教,
    我看,恕我將心比心`文辭不雅,
    要是有人捅你屁眼,一次就好,
    你可能就拼命了吧....

    大陸的法制在這方面,真是太好了!
     
     
      ========


    ninin99的發言一向都很嗆!

  • ninin99的話:

    "zxc的話:
    我是以法制社會的法律來講
    不是用人制社會的法律"
    -----------------------

    你是用法制社會的法律來講?
    請教大哥你誰啊?

    18名9到10歲的兒童就這樣從此都活在被侵犯過的陰影下,
    你不但不憐憫,還覺得死刑判太重?
    你應該是男的吧!
    你的觀念有偏差哦!請讓媽媽好好教一教,
    我看,恕我將心比心`文辭不雅,
    要是有人捅你屁眼,一次就好,
    你可能就拼命了吧....

    大陸的法制在這方面,真是太好了!

    ====================================================

    +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I  like  it!!!
  • cc19791221的話:
    真希望台灣的強暴犯也可以判死刑..........

    應該把他的ㄐㄐ剪掉塞進他自己的屁眼再宰了他
    ==============
    agree!!!!
    台灣的強暴犯還真幸福阿...有的人還可以獄中苦讀考到台大
    不讓他讀還理直氣壯呢


    講究人權也要看對象
    不是自以為所有犯錯的人都能用大愛感化他們
    有的人就是有病
    性衝動  或躁鬱症  或情緒控制不當
    有的人就是目無法治
    自己做自己爽  搞不好還自以為關個幾年出來別人當他是大哥
    不懂為啥有人認為強暴犯憑什麼認為罪不及死
    在知法犯法  目無法治的情況下用法制社會去看待他們
    對那些受害者而言  公平嗎????????????????????????

    不過  我認為不該判死刑
    因為...死刑對他來說太輕鬆  應讓他凌遲
    但我又認為  與其讓他凌遲  倒不如讓他感同身受
    或用某種方法讓他知道被侵害者內心的恐懼和無助  以及一輩子的絕望
    然後再去死!!!!!!!!!!
    或者不用死  如果他能一輩子像受害者一樣一輩子感到痛苦
    我倒希望他就這樣被丟在路邊  一輩子當乞丐
    如果他罪不及死  還有哪種人可以理所當然去死?????
    反正強暴一個人  罪沒那麼重嘛
    有人同情他  那誰同情被強暴的人?
  • cc19791221的話:
    真希望台灣的強暴犯也可以判死刑..........

    應該把他的ㄐㄐ剪掉塞進他自己的屁眼再宰了他
    ==============
    +1000000000000000

    最好人權團體的人自己的女兒被怎樣...
    再來講強暴犯的人權吧!
    覺得人權團體多半頭殼壞去!!

  • 若是槍斃處死
    我只能說
    便宜他了....
    連國小生都可以強暴
    太過分了....
  • 台灣的治安就是爛爛爛,憑什麼學別國廢死刑

    性侵強暴犯都應該死
  • 是的,人渣死不足惜!
  • 粉紅色的世界的話:
    他應該要被捅屁眼桶到死才對..

    --------
    +1    深有同感!
  • 真搞不懂強暴犯有權享受人權
    而受害者沒有資格享受"人權"呢?
    心靈受創後還要看施暴者被關個幾年後又出來大搖大擺
    每天都擔心是不是還會遇到這種傷害

    人權團體能保護強暴犯免於死刑
    卻不能保護受害者免於受"人身傷害"
    到底是保護加害者
    還是保護一般民眾
    我真是搞不清楚

    死刑是應當
    一來警惕
    二來免除後患
  • 沒錯,判得好
    有些殺人犯還情有可原
    可是這些強暴犯真是罪無可赦
    該死


  • 真希望台灣也這樣
    每次看到強暴犯出來後再次犯案
    就不知道為何要放這種人渣出來
    增加更多受害者罷了
  • 小克萊兒的話:

    真希望台灣也這樣
    每次看到強暴犯出來後再次犯案
    就不知道為何要放這種人渣出來
    增加更多受害者罷了

    =======================================================

    +  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agree!!!
  • 一直覺得強暴犯的罪行太輕是因為

    制定法律的大部分是男人,

    男人根本沒有辦法感同身受女人害怕被強暴的恐懼和被強暴之後的生不如死,

    如果被強暴的女人一定會因為痛苦而自殺,

    那強暴犯要處死刑應該就不會有這麼多反對的聲音了吧..

  • 不得不承認
    這方面台灣輸大陸

    希望我們的立法單位能好好檢討
  • zxc的話:
    You                wouldn`t                think                of                this,                if                it                was                your                daugh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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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以法制社會的法律來講
    不是用人制社會的法律
    ----------------------------------
    法律是給人遵守的,對於畜生不適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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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若像上面那位說的什麼法制、人制的法律

    罪不及死    我看強姦犯會到處都是

    反正強姦完關個幾年  再來個假釋又出來了

    那被強姦的人呢?    是一輩子的陰影
  • 不知足所以不快樂
    不知足所以不快樂
    人不一定是理性的

    =====

    我同意這句話極了
    看這版大多數的發言就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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