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曉培居然無照!!

剛剛已經用10萬元交保了
看到她無照.....讓我覺得更不可以原諒
  • 講難聽一點..要死幹麻簽拖別人
  • 近來這些藝人真的很糟
    大麻,酒駕,虛榮,名牌.......
    搶著嫁入豪門(也不想想自己到底
    有何條件可以當豪門之媳)
    身為公眾人物社會責任很重
    很多年紀輕的人價值觀及判斷力還未成熟
    性情也還不穩定時,會相繼的學習!

    這些藝人真該好好反省!


  • 藝人的負面新聞還真多
    虧她唱歌還不錯
    看他這次真的大條了


  •   酒駕比無照更不可原諒吧。
      技術再好的人,如果不清醒也是會殃及無辜的。
  • 現在在那邊哭說對不起有啥用
  • 我好友的性命也是被這種混蛋奪走的

    不可原諒
  • 為什麼無照酒醉駕車撞死人
    居然可以10萬元交保!!!
    應該要移送吧!!!
  • 可能讓他交保的原因是

    他也逃不掉
  • 真是印證了所謂的『樂極生悲』.
    半夜不睡覺,整夜泡夜店喝酒狂歡.

    縱使沒有喝酒,一夜不睡覺本來精神就不會好,
    熬夜沒睡覺,開車都嫌危險,更何況喝酒醉還開車.
    害人又害己!
  • 向陽麥仔
    向陽麥仔
    大家好像沒看清楚~
    新聞好像有說
    林曉培有駕照
    只是之前也是酒駕吧~
    被吊銷了
    只是之前已有前例
    還再犯~真的蠻不可饒恕的


  • 這就是台灣的爛法律....
    死了一條好好的生命
    牢最多才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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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駕撞死人 林曉培10萬交保 恐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
      更新日期:2007/06/06  18:20  記者: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歌手林曉培6日清晨無照酒駕肇事撞死騎機車的護士林淑娟,由於林曉培酒測值超過標準值4倍,警方偵訊後,下午依公共危險罪嫌以及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北檢偵辦。傍晚林曉培以10萬元交保,她面對鏡頭掩不住難過痛哭,哽咽說出「我非常的對不起」﹔她將面對最少兩年以下有期徒刑,走出北檢後,林曉培即前往空軍松山醫院向死者上香道歉。

    林曉培6日凌晨在PUB與友人飲酒,清晨駕車返家時,可能因為下大雨、視線不良,加上酒後駕車,凌晨5點多行經北市南京東路、東興路時,不慎撞上一位騎機車的林淑娟,造成她頭顱破裂,送往國軍松山醫院急救,仍告不治。林座車右方葉子板、車燈嚴重毀損,可以想見當時的撞擊力道十分劇烈。

    林淑娟是一名宏恩醫院護士,現年41歲,她是上完大夜班後,在返家路上遭撞。林淑娟的父親今天在醫院痛哭失聲,傷心8歲子痛失依靠﹔她的家屬表示,希望肇事者可以來到醫院太平間向死者致意。而林曉培經紀人張世瑋下午也出面先對家屬道歉,並表示林曉培知道自己犯下大錯,現在情緒相當激動,認錯道歉是她現在的心情。

    林曉培清晨酒駕肇事後,今天上午被帶回警局偵訊,酒測值高達1.1,是標準值的4倍,而且無照駕駛,她一度還因為宿醉,到早上還無法製作筆錄﹔下午她因涉及公共危險罪嫌及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北檢偵辦。傍晚林曉培以10萬交保,步出台北地檢署、面對大批追訪媒體,林曉培哭的說不出話來,好不容易哽咽的說出「我非常的對不起,對不起死者、家屬」,就被護送離開。

    由於林曉培酒測值高達1.1毫克,且致人於死,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必須處新台幣6萬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不得再考領;此外,由於她的酒測值超過0.55毫克,警方須依公共危險罪及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

    依刑法第185條之三公共危險罪規定,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而刑法第276條規定,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兩千元以下罰金。

    林曉培在1998年因為一首單曲「煩」走紅歌壇,不過期間負面傳聞不斷,先是被被爆料曾經在酒店上過班,事後她也召開記者會,坦承這段過去。近3年沒有發片,期間林曉培一直努力跟躁鬱症、憂鬱症奮戰,沒想到這回登上媒體版面,卻是因為酒駕肇事撞死人。

  • illkid的話:
    這就是台灣的爛法律....
    死了一條好好的生命
    牢最多才兩年???
    -------------------

    因為不是一級或二級謀殺罪,而是過失肇事致死.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肇事致死者,終生不得考照!
  • 我在雅虎的首頁也看到這則報導了~~

    他馬的,真的是爛法律,狗屁法律...........
    台灣到底還有沒有正義的存在啊???
    酒駕撞死人,最多才判2年??    什麼鬼啊~~
    這樣就算審判的法官,再怎麼的替被害者憤恨不平
    但礙於法律的規定,也無法重判
    馬的,爛到極點的法律...............

    請那些立委諸公們,做點正經事
    把那些該加重刑罰的罪行,趕快加重其刑罰吧~~
    真的是愈想愈氣................
  • 我也覺得判2年好少,還可以緩刑....無照又酒駕耶!!

    台灣的法律快改一改吧..
  • 上次撞進候車分隔島的哪一位哩??
    也是酒駕耶

    沒下文了??
  • 傻眼到極點了啦!!!!!!!!!!!!!
    如果有錢就可以辦事
    那幹嘛還要有法律
    難道一點公正都沒有了嗎!?????????
  • 台灣的法律真的是為有錢人立法的~太不公平了
  • 如果真得無照,那就真得太過份了!!

    撞死人,對不起有用嗎????
  • Anita99的話:
    近來這些藝人真的很糟
    大麻,酒駕,虛榮,名牌.......
    搶著嫁入豪門(也不想想自己到底
    有何條件可以當豪門之媳)
    身為公眾人物社會責任很重
    很多年紀輕的人價值觀及判斷力還未成熟
    性情也還不穩定時,會相繼的學習!

    這些藝人真該好好反省!
    ------------------
    說的太好了
    給你拍拍手

    現在藝人的素質實在...........
    唉,唉,唉....
  • 唾棄這種人
    都嘛心存僥倖
    出了事又幾乎推說不知道會這樣
    不把別人的安全放在眼裡
    真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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