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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兒子含冤而死 母親泣訴指控女老師說謊

小提琴老師洪碩謙不甘女友琵琶別抱嫁做他人婦,憤而自焚而死,洪母今天在高雄市議員鄭光峰的陪同下,控訴女老師陳銘蓁說謊,明明與她兒子交往多年,卻還指稱洪碩謙單戀,洪母趕在兒子出殯之前能替兒子把話說清楚,以免含冤莫白。

陳銘蓁是在三月三十一日結婚,洪碩謙在四月一日凌晨到陳女家自焚,拖到日前不治。洪母不甘兒子為情自焚,還被陳女醜化,說成是單戀,上午現身為兒子發出不平之鳴。

經聯絡陳銘蓁,她關閉手機,也未到學校上班,無法取得連繫。

喪子的洪母上午指出,陳銘蓁與洪碩謙是在2003年相識,2004年開始交往,陳銘蓁任教東光國小特教班,洪碩謙每天都利用中午午休時間接陳銘蓁回家吃飯、休息,兩年輕人的交往絕非陳銘蓁對外所說洪碩謙一廂情願或單戀。

洪母表示,洪碩謙與陳女關係匪淺,感情深厚,洪碩謙還用陳銘蓁的名義訂了一棟新房並支付預付款,洪碩謙房內還有陳女的私人用品和貼衣物。洪母說,洪碩謙與陳女早已論及婚嫁,兩人在一月七日租用禮服,打算在一月八日到法院辦理公證結婚,後來因故改期。

洪母不斷的為子抱不平,指控陳女薄倖移情別戀,讓洪碩謙受害傷心,洪母強調舉證歷歷,無非是要趕在兒子五月十六日出殯前,讓他愛陳女的情感不被扭曲、踐踏,不希望陳女再對外說洪碩謙對她的情感是單戀或是一廂情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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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現在  女性的價值觀ㄇ
  • 我想死者母親找議員開記者會只是想讓她兒子別走的不明不白的!

    而非在找議員召開記者會解決什麼棘手的法律糾紛

    會什麼會找議員開記者會

    其實這種作法一點也不意外呀

    現在的人如果有什麼不平之鳴都會找議員陪同來召開記者會

    姑且先不論這種作法之對錯

    試想如果我們一般老百姓現在想開個記者會

    該怎麼開呢??

    直接打電話給報社或電視台嗎?

    那些記者們會不會來跑這些新聞都是個問題呢

    我想透過議員安排應該會比較有利吧


  • hijessie的話:
    他們找市議員只是想開個記者會向社會大眾說明清楚,
    我們一般小老百姓沒那個力量可以呼風喚雨,
    所以要借市議員的力量啦~!

    ******************************************************************

    +1

    這是個什麼都要靠"有力人士"的社會哪~

  • 因為我再跟你扯下去就變繞口令了
    你把前面再看一次
    我跟你根本在2條平行線
    我講的重點是"要譴責應該是那女老師"
    你偏要扯成我認同死者自殺的行為

    我並非認同
    我只是同理心
    我也曾談戀愛時被對方逼到快走上絕路
    所以我能知道那種情形
    幸好我很堅強的活著
    不然我也會被你們說是我自己抗壓性不夠
    有時候事情沒遇到.話不用講成這樣
    "死者為大"這句話並非我發明
    你也不用硬要我為這句話給你個交待

    我本來很懶得回
    因為已經鬼打牆了
    再回還是一樣無解
    不如讓別人去討論
    你也可以不用再跟我研究切磋了..謝謝

  • 死者的母親只是想要個公道,想要澄清之前的報導〈新聞把死者寫得像騷擾者、癡漢〉

    女老師從案發到現在,避不見面,實在太無情

    就是沒辦法,死者的母親才會透過民代出來招開記者會

    雖然說男女雙方在結婚前有選擇的權利,但是像女方這樣腳踏兩條船,騙感情、騙吃騙喝,讓我很不恥,如果說女方今天有機會認識身價數億的黃金單身漢,會不會拋棄現在的老公?

    死者也太傻了,有正當職業,何愁找不到適合自己的伴侶,白白浪費寶貴的生命,讓家人悲傷


  • 你可以一開始就可以把覺得我引用不對的地方點出來
    畢竟"死者為大"正統是形容尊重死者的心願

    但我只是以這句話來點出
    "人都已經走了.就別去講他的是非"...類似這意思

    偏偏你講了一堆
    我也不知道你到底要我回什麼
    還有你的真正用意又是什麼
    看上篇..我終於懂了
    原來只是我引用錯誤.讓你如此不悅=  =

    我想多數人應該都看的懂我的意思
    不勞你費心
    你也可以每日一句教大家”死者為大”的正確用法
    我想大家也會很感激你的

    TO其他人:
    看到這裡如有鬼打牆的感覺實非我所願
    因為這就是我繼續回會有的局面
    佔這樣多篇幅真是不好意思喔^^"

  • 九月九日
    九月九日
    liang2的話:
    可是,我不明白為什麼要找議員,而且,老實說,女老師犯法嗎?我並不是說女老師對,只是基本上如果她就是不說老實話,難道又能逼她說嗎?這是道德上的問題,而不是法律上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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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故事是有分前後段的,在早前自焚新聞報導時
    媒體轉述女主角的話
    讓大眾對男主角有『得不到就自焚』的錯誤印象
    這個印象即存在大眾心裡
    當然也包括死者所有的親戚朋友

    如果假設你的朋友因為『得不到別人就自焚』
    他的家人來找你希望可以一起去扁對方
    你的內心支持度有多少?

    所以你想
    若然他的母親私自找女方尋仇
    能夠得到的支持想必有限

    而民意代表之所以存在
    就是因為人民需要
    找議員來幫忙
    藉由他的力量
    讓媒體可以還兒子一個名聲
    這說不定也是他母親能夠想出的唯一辦法

    舉一個很抱歉的例子
    如果男主角是你
    即使你已經愚蠢的自焚了
    在你靈魂還在你家人身邊徘徊時
    我相信你也不會希望
    看到你的母親一個人拿著刀子去找女方拼命
    若不小心還被女方刺一刀....

    另外找議員跟有沒有牽涉法律問題
    這是兩回事喔
  • 這種新聞有甚麼好炒的?因為八卦嗎?

    一句話,兩邊都很怪吧=  =?

    男方:因為女方劈腿別嫁就估復養育自己的父母為感情自焚?

    男方母:不孝子養他那麼大因為個女人自焚,還找民意代表申冤?

    女方:感情亂七八糟處理一通,逃避的人格特質很明顯,價值觀也很怪!

    都是怪人

    大家何必為他們爭執  =  =?
  • 我的感想是

    那女的現在的老公說不定開始後悔娶了她...

    還有擔心自己哪一天又被甩掉...
  • 支持  愛上拿鐵咖啡的話!!

    因為痛的不是你  所以有沒有痛自殺的必要  你也永遠不會知道
       
    只是我真的相信痛不欲生這句話

    有那種因被地下錢莊逼到燒炭自殺的  你也要罵嗎  你可能永遠也無法體會走投無路的人那種壓力吧 

    我相信選擇自殺的人都很傻  但我了解她們在那一刻前肯定有受不了的苦  也許死了之後她們都後悔了  但你沒法分擔她們生前的苦  死後就不要在罵了  如果此風助長的社會某些也是思想不成熟的人  那些笨蛋抄襲了這樣激烈的抗議方式  那我也無言  但我認為也許有人本來要死的  卻因此而看的更清楚也不一定  你要罵的該是那個女的  至於最有資格罵死者的也只有他媽媽了!!
  • realeric
    realeric
    希望那些覺得  男主角  抗壓太低的人 

    快結婚時  被準配偶背叛 

    看看有沒有現在那麼冷靜

    含天引冰水  點滴在心頭 

    不要只是因為自己也是女性  救護短 

    那位女主角不應該重新出來說清楚ㄇ

    還男主角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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