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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最後一次」 大學生ㄧ再性侵女同學

鍾姓大學生與同班女同學發生性行為,一再以「保證這次是最後一次」要求配合,女方因擔心他告知男友,  再三就範,但鍾姓男子還是把她的性特徵等告訴她的男友,高雄地檢署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鍾姓大學生,求刑三年六月。

起訴書指出,九十四年十月間,就讀大學二年級鍾姓大學生想和班上唯一的女同學做愛,女同學已有男友,原本不同意,因他保證「只此一次,下不為例」,且不會告訴任何人,女同學一時心軟,在住處與對方發生性行為。不料,鍾以「保證這是最後一次」又得逞兩次。

去年三月間,鍾姓大學生利用戶外教學外宿機會,凌晨進入女同學房間,女同學驚醒反抗,遭性侵得逞。去年四月間,鍾姓大學生再度前往女同學住處,表示如果不和他做愛,就要把他們之間的事告訴她的男朋友,並再次保證「這次真的是最後一次」。

女同學開出三個條件:第一、以後不要再到她家;第二、以後不要再發生性行為;第三,不要跟她男朋友講。鍾當場發毒誓:「如果沒有做到這三個條件,我全家死光光。」女同學害怕被男友知道,又再次就範。

但隔沒幾天,鍾姓大學生再度食言,到女同學家要重施故技,都被峻拒。鍾姓大學生火大,去年五月十日用電腦網路「即時通」,將女同學的身體特徵、敏感部位與性行為時的反應等,告知女同學的男友,男友追問女同學,女同學才向警方報案。

檢方指出,鍾姓大學生被校方約談時,還不在乎,檢警偵訊時才知道事態嚴重,並表示悔意。他已於案發後轉學,被害女生聽說也已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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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這是今天所看到
最誇張的新聞了...

  • 一開始的心態就有問題了...
    不過那個男的還真是過份~"~
  • 女生處理方式有問題耶
    不過記者用心軟兩個字
    會讓大家誤會女生的耶
    應該是一開始被脅迫
    後來又被威脅要告訴她男友
    醜事誰想被男友知道啊
    一時沒想清楚才會接二連三吧
  • ...

    很誇張的報導內容
  • 文章是記者寫的  他想寫的跟小說情節一樣也不無可能呀
    食髓知味的是那匹惡狼  為什麼要讓已經受害的女生承受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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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覺得這是今天所看到
    最誇張的新聞了...

    +1
    我覺得女生很蠢,男生很貝戈戈
  • 我會殺了他
    厚....這種新聞看多了害我變的很偏激
    怎麼還不立新法??
    煩耶!!!
    詛咒這廢物
    廢物不該留在世上
    三年會不會太輕啦!
    又可以假釋
    馬的....
    起碼也要關30年以上而且不得假釋,再犯第二次就鞭型&槍斃
  • 我覺得
    這種事情
    如果只發生一次    大家就會認為是男的不對
    但是發生了好幾次耶!!!!!!!!!!!!!!!!
    我認為    不是那女的太蠢    就是可能有隱情...
    我是說可能喔!!!!!!!
  • 一開始就不要和他發生關西就好了壓

    醬就沒辦法威脅她跟她男友說了麻~
  • DADO的話:
    一開始就不要和他發生關西就好了壓

    醬就沒辦法威脅她跟她男友說了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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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一開始好像女方是被性侵(被強迫)的不是嗎?

    唉唉~怎麼會有這種男生啊
    受過教育了還這樣腦袋不清楚
  • 男的該關

    不過女的也很誇張

    這二個都有問題

  • 現在新聞的真實性也令人質疑呀,
    實情到底是什麼?
    記者是以他的角度來寫(越誇張越好?)
    不過,贊成修法,好好嚴懲那些性侵犯!!
  • 我也覺得是那女生活該,第一次就不應該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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