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知道! 交通罰單逾3年免繳錢

你不知道!  交通罰單逾3年免繳錢
2007-03-23  13:35
當您收到交通違規罰單時可要看仔細!台中市議員發現,全台有72萬張罰單是不用繳費的,原因是法令規定,違規日2個月內要寄出罰單,3年追訴期沒繳費,罰單無效,而這筆不必收的罰款,算一算就高達21億。

開車違反交通規則,結果是罰單一張,但您可能不知道,罰單也有「有效期限」。像王先生這張超速罰單,違規日期是89年6月,但裁決日期卻是91年1月,依照交通處罰條例,是可以不用理的。王先生:「現在生活都這麼貧困了,百姓都這麼痛苦了,我是不是可以把我繳交的錢跟監理站要回來。」

王先生為了驗車,所以乖乖繳了1萬2千元的罰金,沒想到,其實根本不用繳錢,台中市議員就發現,交通管理準則規定,處罰機關必須在違規日2個月內裁決,如果罰單超過3年追訴沒有繳費,就視同無效。

到目前為止有72萬張罰單,已經失效。台中市議員楊正中:「加倍處罰的最低數額3千元計算,最少是21億以上,這是政府還在追哦,民眾還沒繳的哦。」

也就是說,王先生的1萬2,等於是白白送給政府,但律師說,遇上這種問題,就算錢繳了,中央還是得把錢還給民眾,因為是交通部自己規反規定在先。
http://news.pchome.com.tw/life/tvbs/20070323/index-20070323130644395521.html

啊~~~真是一語驚醒夢中人....
竟然不知道罰單也有保存期限...
我記得以前去監理所換照的時候
他說我有一張未繳的罰單
一查之下竟然是前男友騎我的車出去被罰沒繳
媽的勒!當下為了那張陳年罰單讓我想起不愉快的人渣
還要罰雙倍的罰款
現在想想...其實當初應該可以不用繳吧?
  • 來報告嚕

    這個是真的,因為我看到這篇之後,就有寫mail去裁決所
    請他銷掉我老公89年的罰單(看到這篇跑去監理所網站查,真的發現有89年的罰單....)

    後來呢,我就寫mail給裁決所,註明要取消的案號,昨天裁決所回信了

    信中是說,所謂的判決呢,只要下了判決書,就符合了3年內要裁決的要件(不一定是要強制執行,不過下了判決書,一直猛不繳,最後的下場就是收法院的強制執行)

    不過呢,我們有一件是真的到現在還沒有下判決書的,所以那張罰單,裁決所幫我  取  消  了!!!!!!!!!!

    其餘的幾張呢,已經下過判決書(但是我們完全不知道...)裁決所的先生是說,判決書會掛號到戶籍地,如果沒人收件,會放在郵局3個月後就視同收到...這樣就算罰單流程已經完成。

    好啦,結論就是,如果真的沒收到判決書,那真的可以註銷。
  • Bora的話:
    可是我身邊有好多年沒繳罰單被限制出境的例子說    @@
    ==================================================
    不是欠稅才會限制出境
    罰單也會喔?
  • 可是身邊的朋友罰單都是越不繳金額越高耶@@
  • 襄蓉
    襄蓉
    馡馡 之話: 

    我剛打去交通部問了他們也有說有看到這個新聞,但是要等下星期一才會回我確定法規有沒有此條哈~過幾天就知道了

    請問交通部回答的結果呢,我有朋友96年汽車酒駕罰49500,結果今天三月騎摩托車又被開了22500,看他都沒繳,還有前男友好多張機車違規罰單好幾年沒繳,也都沒事,而且很久之前的有些單子被消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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