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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捷運之狼落網!洪姓男子坦承犯案 另一林嫌在逃

捷運之狼落網!洪姓男子坦承犯案 另一林嫌在逃 
【中時電子報戴志揚、方佳怡╱台北報導】 

逃逸多日的台北捷運惡狼終於落網一人!偵辦女大學生遭綁性侵的警方專案小組,經過多日守候,今(十六)日上午在台北縣三重市仁愛路,逮捕惡狼之一的洪傑鴻〈三十歲〉。據悉,洪嫌並無任何前科,目前在士林一家餐廳擔任服務生,與案發地點有地緣關係,警方經過多日過濾,在錄影帶及通聯紀錄中發現洪嫌涉有重嫌,同時採得另一名在逃嫌犯林世煌〈卅八歲〉的指紋,目前洪嫌已經坦承犯案,警方繼續追緝林姓嫌犯。 
據悉,警方在案發後即比對出林世煌的指紋,但因林嫌遭法院通緝,居無定所,造成警方追緝困難,但令警方振奮的是,經過比對出數百隻錄影帶後,發現另一名洪姓嫌犯的身影,加上洪嫌與林嫌犯案後還有連絡,立即鎖定洪嫌即為另一名歹徒,因此兵分多路埋伏跟監。 

今天上午警方在洪嫌的台北縣三重市仁愛路租屋處準備出門上班時,將洪嫌逮捕歸案,並查獲作案用的福特轎車。據悉,洪嫌犯案後還神色自若的前往至餐廳上班,同事根本不知道洪嫌就是惡狼之一。目前洪嫌還在接受警方偵訊,台北市長郝龍斌聞訊後相當振奮,預定下午四時前往士林分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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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到一個了!!!!!!振奮人心!!!!!
警察加油!
  • 我看節目是說  每次想要推動法案,想要加重刑罰,
    就有人權團體出來叫叫叫...
    那些變態憑什麼享有人權!!怒
  • 我一看到新聞  馬上大喊打呼細  打呼細.............
    這些狗娘養的
    我也想帶剪刀去探望他
    把他的包皮及x莖一公分一公分的剪掉
    他一定痛不欲生!!!!!!!!!



    還知道會後悔咧!!!沒用啦!!!!!!!!!!!!!
  • 強烈要求修法

    強姦犯終身監禁
  • 閹了他!!!
    閹了他!!!
    最好坐牢時
    被人剪掉下面!!>皿<
  • 睡不飽阿的話:
    我看節目是說    每次想要推動法案,想要加重刑罰,
    就有人權團體出來叫叫叫...
    那些變態憑什麼享有人權!!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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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人沒碰過類似的遭遇吧??
    要是碰到的是自己我想那些人的想法就會跟我們一樣
    人又不是佛心來的
    那被害人的人權勒??
    改過改過個屁!!最近強暴新聞那麼多
    上至大人下至學生
    從加害人到被害人都有
    小小年紀就會把女同學抓到廁所強姦
    這人渣給機會幹麻??
    小小年紀觀念偏差以為給機會就好了嗎?
    長大後還是敗類
    他們父母在幹麻??很多父母還執意孩子是無辜的
    X的...
    至於那些累犯抓到弟二次就因該判死刑了啦!
    現在社會真的病了!病到不行
  • 沒錯..

    只要是強姦犯..就把它的懶蛋都割掉..

    讓他痛不欲生...氣
  • 強姦犯應該關一輩子...
    強姦犯應該關一輩子...
    剛才看了一下...

    發現嫌犯租屋處在我家附近吔....

    想到或許曾經和嫌犯擦身而過就覺得噁心....
  • 抓到後就不要再放出來啦~~~
    免的又為非作歹
    人渣一枚!!!!!!!




  • k+1的話:
    帶把剪刀去了解一下..+1


    這種人就不用跟他談什麼人權
  • 快抓來閹掉吧...這種人真是該死~~
    把一堆死變態關在一起互姦就好啦ˋ  ˊ
  • 死變態~~


    去死~~根本就沒必要放出來~這種人~ㄐㄐ切掉後才能放出來~~

    那個女生真可憐...

    那2個變態一定還有傷害其他女生....><
  • 好樣的!
    終於抓到了!
    不然常常都"掌握線索",有"把握在近期破案"
    最後常來個不了了之。

    這種爛人,直接砰掉才對。關他做啥啊!
    還得讓他吃免錢的牢飯。
  • 治標不治本,經統計台北地區還有六隻狼,因為這次
    犯案是鬧的比較大,所以比較快抓到,法源不做修正
    是沒用的,他們還是會假釋出獄,其中一個歹徒不就
    是有性侵前科嗎?還不是放出來,害到下一個人~~凸
  • 終身隔離..
    關到死
    不然就槍斃

    不贊成閹掉(如果是槍斃,槍斃前可以先閹掉)
    因為這些變態會更變態
    幾年前有個小女孩被拿竹子性侵
    導致小腸開刀拿光光
    這樣的變態更恐怖
  • 新聞哇哇哇就說那個員山之狼蔣xx

    是在美國念書的,他在美國就想犯案,

    但是美國的法律很嚴,他不敢犯罪,

    回台後一直犯罪,台灣的性犯罪條例

    犯人根本就不放在眼裡...

    那些人權團體不知在想什麼!!!

    那一集看的很令人生氣!!!!!!
  • 我覺得去勢也無法阻止變態的惡行,
    好幾年前不就有個變態用竹竿插入小女生的下體,
    小女生的腸子和子宮還被竹竿拉出來.

    就算把那些變態去勢,
    他們也會用別的方法去性侵別人.

    強姦犯最好判死判啦.
    不然就是終身監禁,
    而且永不得保釋.

    那些所謂的人權團體都不是被害人和被害家屬,
    所以他們根本沒權利說強姦犯有人權.
    那被害人和被害家屬的人權呢?
    誰來維護?
  • 我想..
    上面的人還是不會在乎小市民的心聲..
    儘管  我們不過只是要這麼這麼基本的安全安定生活環境而已..
    只會花心思為權力吵吵鬧鬧..
    嘴巴說的都很快很爽..
    人民還是一樣擔心受怕..
    唉..
  • amiga的話:
    強烈要求修法

    強姦犯終身監禁
    ================
    終身監禁會浪費人民的錢養他~
    直接死刑吧~    乾脆一點
  • 希望郭董買下無人島把性侵犯通通丟進去

    然後讓他們自生自滅

    性需求就彼此滿足

    郭董    這才是你最該做的慈善事業啊
  • ~CHRIS~的話:
    治標不治本,經統計台北地區還有六隻狼,因為這次
    犯案是鬧的比較大,所以比較快抓到,法源不做修正
    是沒用的,他們還是會假釋出獄,其中一個歹徒不就
    是有性侵前科嗎?還不是放出來,害到下一個人~~凸
    ----------------------------------------
    台北有6之狼其他地方就更不用說啦!
    難道一定要鬧大才要重視嗎?
    難道一定要某官員的身邊人被強暴才要修法嗎?
    立委在幹麻阿?
    不是要立法修法嗎?
    只會打來打去搞鬥爭
    搞屁阿!!!!
    累犯就要被槍斃了!幹麻浪費納稅錢關人渣
    關一關又可以出來犯案
    X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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